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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由办大社到办人民公社

  大跃进是毛泽东从1955年以来就追求的,是经过1957年的八届三中全会、1958年的杭州会议、南宁会议、成都会议、八大二次会议一步一步地发动起来的,而人民公社则不同了。他曾讲过:人民公社的出现是他未曾料到的。人民公社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他无发明权,只有建议权。但这并非说,人民公社的出现与他无关系。

  在1955年农业合作化高潮时,大多数合作社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规模一般以二三十户的为多。这样的社易于办成,易于管理,适合当时生产力的水平和干部的管理能力。那时也有极少数的大社。毛泽东对大社颇感兴趣。他为《大社的优越性》一文写的按语道:“小社人少地少资金少,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经营,不能使用机器。这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应当逐步合并。有些地方可以一乡为一个社,少数地方可以几乡为一个社,当然会有很多地方一乡有几个社的。”“这①种合并要有步骤,有适当的干部,要得到群众的同意。”从这些话中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在合作化方面的意向。

  由于合作化的速度过快,相当一部分社虽然建立了,但并不巩固。在1956年下半年和1957年春就有闹退社和分社的。所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讲,合作社的巩固大概需要五年时间。就在毛泽东讲话后的一天,即2月28日,刘少奇在听取河南省新乡地委汇报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时说:大社办多了。普遍办大社有问题。他认为:生产单位、分配单位、经营单位小一点,每个人都看得见,谁做活好坏也看得见。这与生产力是手工生产相适合。社太大了对落后的生产力不适合。办太大的社,群众看不到,就是生产关系跑在生产力前边了。他又说,根本的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问题,把生产关系调整一下,社太大不完全适合生产力。他一再讲:根本问题是小农经济,生产工具基本没有变。他肯定新乡地委实行的农业社包工包产到队,固定三年不变,超产有奖的办法。刘少奇的这些话无疑是切合实际的。是从生产关系一定适合生产力性质和状况这一点考虑的。按照此思路考虑下去,决不会发生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7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做好农业合作社生产管理工作的指示》,其中说到:由于目前农业生产的种种特点,又由于目前农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还不高,几年来各地实践的结果,证明大社、大队一般是不适合于当前生产条件的,……因此,除少数确实办好了的大社以外,现在规模仍然过大而又没有办好的社,均应根据社员的要求,适当分小。指示认为,社的规模一般应当以百户以上村为单位,实行一村一社,生产队的规模,以二十户左右为宜。“社和生产队的组织规模确定了之后,应当宣布在今后十年内不予变动。”指示总结了合作化以来的经验,提出了一套适合现有生产力水平的生产管理制度,如:“统一经营,分级管理”,普遍推广“包工、包产、包财务”的“三包制度”,实行集体的和个人的生产责任制等。

  ①毛泽东:《〈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的按语》,《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57、258页。

  1957年冬至1958年春,全国农村普遍出现了兴修水利和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高潮。在这过程中出现打破社界、乡界、以至县界的协作。在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毛泽东考虑到以兴修水利为特点的农业生产的发展的需要,提出了将小社有计划地并为大社的建议。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并为大社的意见》(1958年3月20日成都会议通过,4月8日政治局会议批准)。意见说:“我国农业正在迅速地实现农田水利化,并将在几年内逐步实现耕作机械化,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合作如果规模过小,在生产的组织和发展方面势将发生许多不便。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适当地并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意见发出后,一些地方开始并社。河南遂平县在4月20日成立了由27个农业社合并成的大社,即后来“赫赫有名”的卫星人民公社,全社共有9369户,43263人。

  为了实现大跃进,成都会议在通过并社意见的同时,还通过了《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号召县、乡、社都来办工业。在此之后,一部分社开始办为农业服务的小工业,如农机修造厂、肥料厂、粮食加工厂等。陈伯达根据中共湖北省鄂城县委写的《旭光一社用土办法办小厂》和《旭光一社是怎样领导和管理小小工厂的》的报告,写了《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均刊于《红旗》1958年7月1日出版的第3期)一文。文中说:“把一个合作社变为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的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文章还说:农业合作社办工厂,“在实际上是指出了我国能够以史无前例的高速度发展社会生产力、能够比较迅速地消灭工业同农业之间的区别及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的区别,从而为我国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出顺利条件的一种正确道路。”陈伯达的文章可以说①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在1958年最早公开使用“人民公社”这个词的文章。不过,当时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多大注意。几乎与此同时,7月1日陈伯达在北京大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三十七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传达了毛泽东办公社的设想,他讲:“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在这样的公社里面,工业、农业和交换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文化教育是反映这种物质生活的人们的精神生活;全民武装是为着保卫这种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全世界上人剥削人的制度还没有彻底消灭以前,这种全民武装是完全必要的。毛泽东同志关于这种公社的思想,是从现实生活的经验所得的结论。”“很显然,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在这样‘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国民经济和文化普遍高涨的时候,人们已经可以看见我国将由社会主义逐②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为期不远的前景。”从陈伯达的这番话中,我们可以闻到他在两个月后提出“消灭商品生产”、急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气息了。在大跃进热潮的推动下,刘少奇完全改变了1957年时不赞成普遍办大社的主张,热心于办“工农商学兵”俱全、“政社台一”的公社。1958年6月14日,他在同全国妇联党组的谈话中说:中宣部印了一本有关空想社会主义①叶永烈在《陈伯达其人》(时代文艺出版社1990年3月出版)一书中说:他在采访陈伯这时,陈伯达向他坦率地承认,人民公社这个“歪点子”是他出的,“发明权”属于他(该书181页)。②陈伯达:《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红旗》1958年第4期。

  的资料,其中有一段是康有为《大同书》中写的。康有为27岁(一说25岁)写《大同书》,要破除九界,即国家界限,男女界限,家庭、私有财产……。毛主席讲话时也提到康有为的《大同书》,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想法在那时没有实现的条件,现在马克思主义者抓住了阶级斗争,已经消灭阶级或正在消灭阶级过程中,这样把空想社会主义者不能实现的空想实现了。毛主席讲三无,无政府、无国家、无家庭。这将来会统统实行。毛主席讲过两次,家庭要消灭。刘少奇把办托儿所、公共食堂这样一些生活服务组织视为“大家趋向共产主义”。他提倡家务劳动社会化,解放妇女劳动力,办食堂、托儿所、洗衣房等服务性事业。他说:可以搞很多的事业,像空想社会主义者所说,小孩子多大年龄就到什么地方去,到处有花园,老人有养老院,还有戏院、小学、图书馆、电影院……搞得好,可以达到这种境地。我们到共产主义不要多远,十五年可以赶上美国,再有十五年等于三、四个美国。再有四十年、五十年中国可以进入共产主义。6月30日,他同《北京日报》社编辑谈话时说: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组织,现在开始试验。恐怕不能像现在这样,种地的净种地,作工的净作工,现在就要搞工农商学兵。他还作了解释,不能搞单打一,现在农业合作社已开始办工厂、商业、银行、服务事业、洗衣房、食堂、学校,都归它。以后就在工厂、农村、学校发枪操练。工农商学兵都有了。他提出:我看,三四十年之后可到共产主义社会。你们看,要不要这么长?7月5日,他在北京石景山发电厂同工人谈话时说:工厂要办食堂、托儿所、洗衣店,办学校,办农场,发点枪给大家操练。总之工农商学兵全都自己干。7月19日,他在天津的讲话中提出:在并社时,“一乡一社”、“政社合一”。他说,一个乡一个社,将来是否叫社,农庄也包括不了,因为有工业,有学校,有商业,又有民兵,生孩子也有人管,实际上是共产主义的基层结构。这是组织起来的公社,有工业,有商业,有农业,有学校,生、老、病、死都在这里,这是共产主义(公)社。7月14日到18日,刘少奇到山东视察,视察中讲了什么,不清楚,但很可能与在北京、天津讲的差不多。报导中说“少奇同志还非常关心共产主义生活方式萌芽的出现”等①等。刘少奇以上的这些话,无疑会对省、市的干部发生作用。刘少奇对办“工农商学兵”合一的大公社很热心。

  1958年7月7日至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谭震林在郑州主持召开了华北六省市农业协作会议。会议“详细讨论了由于农业大丰收引起农村新变革——农业社现有的规模、经营管理方法和分配制度等原有一套已经不够了。个别地方出现了一种比较高级的公社性的形式(着重号引者所加)。这在今天虽然还不是大量的,但我们必须预见到这点,及早着手②调查研究和准备。”河南省信阳地区的同志在小社并大社过程中曾到郑州作过汇报。“谭震林同志向他们讲了毛泽东同志和党中央关于办包括‘工农商学兵’的大公社的一番道理,回来就叫成立公社。”③

  毛泽东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下讲的成立“工、农、商、学、兵”的大公社,至今仍未可知。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陈伯达及谭震林并没有假造“圣旨”。陈伯达在北京大学的讲话在7月16日出版的《红旗》上发表后,

  ①《刘少奇同志视察山东工厂农村》,《光明日报》1958年8月4日。②见《今日新闻》1958年7月20日关于华北农业协作会议的报告。《新华半月刊》1958年第15期114页。③见李友九写的《河南信阳来信》,《红旗》杂志1958年第7期。

  发生了很大影响,对人民公社的出现有重大作用。中共河南省委1958年8月22日给中共中央的《关于建立人民公社情况的报告》中说:人民公社化运动“首先从农村开始,小社并大社,自留地归集体,大搞公共食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大协作;在城市街道居民中,组织生产,办工厂、搞集体生活福利事业。这在实质上已经形成了公社的雏形,但还没有肯定的统一名称。在农村有的叫集体农庄,有的叫农场;在城市有的叫社会主义义大院,有的叫社会主义大家庭等。直至《红旗》第4期陈伯达所写《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一文中引证了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的指示后,才明确了建立人民公社的方向。”《红旗》杂志编辑李友九在小社并大社过程中到了河南省信阳,与河南省委、遂平县委的同志一起拟定了一个《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稿)》(1958年8月7日)。这个简章在8月召开的北戴河会议上印发了,并经毛泽东推荐在《红旗》和当时的报纸上发表。

  1958年8月的4、5两日,毛泽东视察了河北省的徐水、安国、定县。从《人民日报》8月11日发的简要新闻报导中可看出,毛泽东关注的是生产大跃进,报导中没有提小社并大社,更无成立人民公社的内容。但在视察中,他是讲到人民公社的。因为康濯写的通讯《毛主席到徐水》说到:徐水县大寺各庄社在毛主席视察后当夜成立了公社,树木全归集体,房屋也由公社统一分配,社员实行工资制。①

  8月6日至8日,毛泽东沿京广线南下,到河南新乡、襄城、长葛视察,在新乡七里营乡时看到“七里营人民公社”几个字赫然挂在墙上,这引起了毛泽东的很大注意,也留下很深的印象(1960年6月18日毛泽东在写《十年总结》时还提到这事)。当地的领导同志汇报了他们对大社没有用“共产主义公社”作名称而用“人民公社”作名称的缘由。毛泽东说:“看来‘人民公社’是个好名字,包括工、农、兵、学、商,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人民公社’前可以加上地名或者加上群众喜欢的名字。”他同时②指出,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但8月12日《人民日报》发的视察报导中没有写这些,报导的重点仍然是在农业生产的大跃进。8月9日,毛泽东到山东视察。当时山东很多地方也正积极酝酿办大社,有的一乡一社,有的数乡一社。对于大社的性质、名称说法不一。有的同志认为大社应当转为全民所有制,叫国营农场,有的认为仍然是集体所有制,可叫集体农庄,有主张叫共产主义合作杜,有的同志则认为办大社有办不好的危险。毛泽东听取了山东省委的汇报后明确提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①它的好处是可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毛泽东的这番话在8月13日的《人民日报》上公开发表了。于是各地相继仿效,搞小社并大社,成立人民公社。8月18日《人民日报》以《人民公社好》为标题报导了河南省信阳地区人民公社运动的情况。同日发表了中共遂平县委副书记写的《人民公社带来的变化——介绍遂平卫星人民公社》的文章。

  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的普遍开展是在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以后。应当指出的是这次会议原定的中心议题主要是经济计划,工业上钢产量番一番,并无

  ①1958年8月11日《人民日报》②《〈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第323页。①见谭启龙的《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红旗》杂志1958年第9期。

  要在全国搞人民公社化运动之意。会议开始时印发了17个题目,供大家思考、讨论。毛泽东在第一天会上讲话中讲了17个题目。“第五个问题:农业合作化问题,印了一份河南试办人民公社的简章”。从讲话记录稿看,对这一题目,他没有再讲什么。在会议进行过程中,关于公社的议论逐渐多起来了,最后作出了搞公社化运动的决议。决议认为,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社的规模,一般以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为适合;实行政社合一;在并社过程中,要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干部和群众,承认社与社之间差别,不要采取算细账、找平补齐的办法,不要去斤斤计较小事:社员自留地归集体经营;公社仍然是集体所有制,但已包含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人民公社成立后不急于改变原有的分配制度;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快的地方,三四年内就可完成,慢的地方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决议最后说:现阶段我们的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但“看来,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

  如果说该决议还注意到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那么毛泽东所推荐的卫星人民公社简章则抹去了这界限。简章规定:“各农业社合并为公社,根据共产主义大协作的精神,应该将一切公共财产交给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社员转入公社,应该交出全部自留地,并将私有的房基、牲畜、林木等生产资料转为全社公有”。公社实行工资制,实行粮食供给制,组织公共食堂、托儿所、幸福院。在实际的公社化的运动过程中,各地的平均主义、共产风愈来愈厉害。不仅公社共了农业社、生产队的产,而且集体共了社员个人的生活资料。为了办食堂等集体福利事业,社员的房屋、家具、桌椅板凳、以至锅碗瓢盆也归公。有的地方甚至将在外地工作的人汇给在农村亲属的钱也归公。有的地方互相比赛,实行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学、育、婚、乐等都由公社包下来。

  在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讲人民公社是个新问题,还有许多问题现在不知道,还要继续研究。他预计一秋一冬一春,就可以在全国普遍建立人民公社。谁知,到了这年9月底,仅一个月的时间,全国实现了人民公社化。截止9月29日的统计,全国共建人民公社23284个,每社平均4767户。

  以上材料说明,人民公社的出现并不是群众自发的产物,它与毛泽东主张办大社、主张大跃进的基本思想有密切关联。

  可毛泽东本人却另有看法,他认为人民公社是群众的创造,他本人无发明权。

  1958年8月30日,他在北戴河会议上讲,人民公社是群众自发搞起来的,不是我们提倡的,我们提倡不断革命,解放思想,敢想、敢说、敢做,群众起来了。南宁会议、成都会议、八大二次会议都未料到。

  1958年12月9日,他在中共八届六中全会的讲话中说:人民公社的出现,这是3月成都会议、5月党代表大会没有料到的。其实4月已在河南出现,5、6、7月都不知道,一直到8月才发现,北戴河作了决议。这是件大事。

  1958年12月23日,他在一次谈话中说:我没有想到今年搞人民公社,也没有想到在农村搞公共食堂,帝国主义却造谣,说这都是我出的主意。南宁会议、成都会议、八大二次会议、北戴河会议时都没有想起人民公社,7月份还没有想过。

  1959年7月23日,他在庐山会议上讲:人民公社我无发明之权,只有建议之权。我在山东,一个记者问我:“人民公社好不好?”我说“好”。他就登了报。小资产阶级狂热性有一点,以后新闻记者要离开。据毛泽东的卫士长李银桥回忆,“人民公社”是毛泽东在视察中随口讲的一句话,记者在报导中写上了。毛泽东在看到报纸后,“忽然拍案失口喊道:“哎呀,糟糕,捅出去了,事先没有讨论呢?政治局还没有讨论呢?”事后,有人提出问题,毛泽东在小范围内作了解释:“这个话是我讲的,是我没慎重。也不①能全怪记者。”说“随口讲”,这不合乎事实,因为毛泽东早有所考虑。说“事先没有正式讨论”,这是事实。

  在读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毛泽东又说:群众能创造出道路来,俄国的苏维埃是群众创造的,我们的人民公社也是群众创造的。总之,在毛泽东本人的思想中人民公社是群众创造的,他只是总结、提倡、推广而已。这是他的故意谦虚吗?我想不是的。

  从前面所引的陈伯达的材料和谭震林传达毛泽东和党中央关于办大公社设想的指示看:一是很可能在陈伯达向毛泽东吹他的《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时,毛泽东提出过将“工农商学兵”组成一个大公社的设想。二是有可能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其他领导同志议论过此事。所以谭震林才讲是毛泽东和党中央关于办大公社的设想。但这种设想,在最初只是一般的议论议论,也许真的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因此,在毛泽东本人的头脑中没有留下什么深的印记。因为这时他的兴奋中心是在大跃进,所以事后也就忘记。故当人民公社出现时,他说事先没有料到。但他的办公社的设想经陈伯达、谭震林的传达,在广大的干部和群众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转化为实践,促成了“人民公社”的出现。这正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毛泽东成了人民公社的始作俑者,可他本人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二、人民公社与军事共产主义

  小社比大社优越,小社要并大社,这是毛泽东的一贯思想。根据《共产党宣言》等经典著作,1958年春夏间,他萌发了将“工农商学兵”组成一个大公社的设想。但像吃饭不要钱,搞工资制,办公共食堂、托儿所、敬老院、取消自留地等确实是在并社过程中及大跃进过程中群众自发搞起来的,而不是毛泽东预先设想好的。从这种意义上讲,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特点中的“大”是毛泽东的主张,而非群众创造;“公”则是群众自发的创造,而不是毛泽东的主张。

  根据“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毛泽东对群众的“创造”作了总结。在北戴河会议上,他多次讲,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大,了不起,人多势众。公,就是社会主义比合作社多,把资本主义残余去掉。如:自留地、私养牲畜取消,搞公共食堂、托儿所、缝纫组,全体劳动妇女可以解放。实行工资制度,搞农业工厂,每个男人,每个女人,每个老人,每个青年,都有工资,发给每一个人,和从前分配给家长不同。直接领取工资,青年、妇女

  ①李银桥:《走向神坛的毛泽东》第223~224页。

  非常欢迎,破除了家长制度,破除了资产阶级法权,对个性解放很大好处。

  虽然他指出:人民公社仍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不要过分强调共产主义。可是,他对群众中自发产生的“吃饭不要钱”十分感兴趣。他在8月21日上午的会上讲,人民公社有共产主义萌芽。产品十分丰富,粮食、棉花、油料实行共产。如果做到吃饭不要钱,这是一个大变化。大概十年左右,可能产品非常丰富,道德非常高尚,我们就可以吃饭、穿衣、住房上面实行共产主义。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就是共产主义。将来一律叫公社,不叫工厂,如鞍钢叫鞍山公社、城市、乡村一律叫公社,大学、街道都办成公社。乡社合一,政社合一,暂挂两个牌子。在这天下午会上又说:吃饭不要钱的办法,可以逐步实行,暂时不定,59年是否实行,明年再看,穿衣是否也可以不要钱。吃饭不要钱,不一定等到第三个五年计划。

  少数农村中出现的一时的“吃饭不要钱”,实行粮食供给制,引起了毛泽东对战争年代供给制的美好回忆。他在北戴河会议上多次讲到供给制和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问题。在8月21日上午的会议上,他讲:要考虑取消薪水制,恢复供给制的问题。过去搞军队,没有薪水,没有星期天,没有八小时工作制,上下一致,官兵一致,军民打成一片,成千上万的人调动起来,这种共产主义精神很好。人活着只搞点饭吃,不是和狗搞点屎吃一样吗?不搞点帮助别人,不搞点共产主义,有什么意思。取消薪水制,一条有饭吃,不死人;一条身体健康。他认为,进城后,变了,把我们一些好东西抛掉了,农村作风吃不开,城市要求正规化,衙门大了,离人民远了。蒋介石的阴魂在城市没有走,资产阶级的臭气熏我们,与他们见面,要剃头,刮胡子,学绅士派头,装资产味,实在没有味道。搞供给制,过

  共产主义生活,这是马克思主义作风与资产主义作风的对立。我看还是农村作风、游击习气好。二十二年的战争都打胜了,为什么建设共产主义不行呢?为什么要搞工资制?这是向资产阶级让步,是借农村作风和游击习气来贬低我们,结果发展了个人主义。是不是由干部带头恢复供给制。我们“粗野”一点,是真城的,是最文明的。资产阶级好像文明一点,实际是虚伪的,不文明的。恢复供给制好像是“倒退”。“倒退”就进步,因为我们进城后退步了。在21日下午的会上,他又批评进城后搞工资制、等级制,资产阶级的海洋把我们淹到胸口,有的人被淹死,成了右派。

  在8月30日上午会上,他对供给制、工资制等问题又讲了一大通。他说:我们有二十二年军事共产主义生活,不发薪水,实行供给制。进城后说供给制是落后办法,是游击主义,农村作风,不能促进积极性,不刺激进步,要搞薪金制,熬了三年,到五二年搞了薪水制。说资产阶级的等级、法权那样神气,其实是把供给制度变成资产阶级法权制,发展资本主义思想。难道二万五千里长征、土地革命、解放战争是靠发薪水过的吗?抗战时期,二三百万人,解放战争时期,四五百万人,是军事共产主义生活,没有星期天,党政军在一元化领导之下,没有什么“花”,官兵一致,军民一致,拥政爱民,把日本鬼子打走了,打败了蒋介石。打美国的时候,也没有“花”。现在有“花”,发薪水要有等级,分将、校、尉,可是有的还没有打过仗,到底如何,还没有经过考验,结果是脱离群众,兵不爱官,民不爱千。因为这一点和国民党差不多,衣分三色,食分五等,办公桌、椅子也分等,工人农民不喜欢我们。我看要打掉这个东西。薪水制可以不要马上废除,因为有教授,但一二年要作准备。人民公社搞起来,就逼着我们逐步废除薪水制。在这次会上,他还批评平均主义出懒汉的说法。他说:过去二十二年,出了多少懒汉?我没有看见几个懒汉。这是什么原因呢?主要是政治挂帅,阶级斗争,打倒日本,打倒反动派,有共同目的,为多数人而辛苦。现在发明一个东西,要给一百块钱,倒是会出懒汉,争吵,不积极。过去仓糙发明多得很,那里是钱买来的呢?计件工资不是个好制度,我不相信,实行供给制,人就懒了,创造发明就少了,积极性就低了,因为几十年的经验,证明不是这样的。

  在兴修水利、抗洪抢险过程中,河北省徐水县按军队的团、营、连、排组织生产和生活,并提出“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纪律化”的口号。毛泽东企图用军事共产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自然也对“军事化、战斗化、纪律化”的“三化”口号很感兴趣。在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以赞赏的口气说:这“三化”的口号很好,这就是产业大军,可以增产,可以改善生活,可以休息,可以学文化,可以搞军事民主。在1958年12月23日的一次会议上他又说:武王伐纣,实行“三化”,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那是打仗,从陕北打到豫北。“三化”是军队发明的,为什么公共食堂,军队搞得,乡村就搞不得。他希望将“三化”普遍推广,组织产业大军。

  从上述言论看,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企图用军事共产主义的方法来建设社会主义,他的理由归结起来是一句话:过去能取得成功,今天为什么不能?这里他犯了双重的错误:

  第一,他把军事共产主义的经验绝对化,不了解社会主义建设的特点,犯了经验主义错误。确实,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仍然需要革命战争年代的那一种“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共产主义精神,仍然需要政治挂帅。毛泽东强调这一点是很对的。但是社会主义建设与革命战争不同。它还必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从物质利益上关心每一个劳动者。事实上,在革命根据地。军事共产主义——供给制只施之于革命军队和革命根据地的党和政府的工作人员,而没有普遍施之于整个根据地社会。即使在革命队伍内部实行供给制,也并非是绝对平均主义(毛泽东本人就多次批评过绝对平均主义)。在抗日战争时期开展的大生产运动中,也有物质奖励。

  第二,毛泽东对资产阶级法权有着很大误解。这种误解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把体现在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中资产阶级权利,误认为按劳分配本身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其实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认为按劳分配是资产阶级的权利,并不是说,按劳分配本身是资产阶级性质的,而只是指按劳分配实行的仍然是资本主义社会商品交换中等量劳动与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马克思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资产阶级权利的存在是有其理由的,不可避免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可能实行抽象的公平分配。由于误解,毛泽东提出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以供给制代替工资制。二是将资产阶级权利的范围扩大了、泛化了。马克思所讲的资产阶级权利仅指按劳分配。列宁在《国家和革命》中除了按劳分配外,还包括所有制方面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毛泽东又作了进一步扩大,他把人与人之间的一切不平等现象(如,等级制、官僚主义、老爷作风等)都视为资产阶级权利。

  在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对进城后由供给制转变为工资制作了否定,并提出要准备恢复供给制。但不久,他有一些变化。善于投机的张春桥(当时任中共上海市政策研究室主任)根据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讲话的精神写了一篇题为《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的文章(刊于1958年9月15日出版的《解放》第6期上)。毛泽东读后将此文推荐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并代拟了编者按。按语说:文章提出的问题“是当前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讨论”,文章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有一些片面性,就是对历史过程解释得不完全。”所谓对历史过程解释的不完全主要是指否定了解放后由供给制转为工资制的必要性。这可以说是毛泽东对自己在北戴河会议讲话的一种小小的纠正。在1958年11月第一次郑州会议上,他把资产阶级法权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人与人之间关系方面的,如等级制,不以平等态度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权力,这些东西要坚决破除,天天破除。另一部分是工资制、商品生产,要适当保留。12月23日,在武昌会议上,他又说:对于资产阶级法权要分析,应破者破,有用者要保护,使之为社会主义服务。若把它打得体无完肤,会有一天,我们要陷于被动。对有用的部分,打烂了,搞错了,还要道歉,还得扶起来。

  毛泽东出身于农民家庭,在民主革命时期又长期辗转于农村,与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他进了城,始终不忘农民,认为农民问题依然是中国的基本问题。据卫士长李银桥回忆:1957年底到1958年初,连续有人汇报农村某些地区出现“两极分化”和贫富差距加大的情况。每次听过汇报后,毛泽东脸色显得阴沉,久久思考,不作一语。大约在1957年12月,卫士马维探家带回一个窝窝头,又黑又硬,掺杂大量粗糙的糠皮,交给毛泽东并说:“我们家乡的农民生活还很苦,他们就是吃这个窝头,我讲的是实话。”毛泽东接过窝窝头时,他的手有些抖,眼圈一下子就红了,掰一块放嘴里,泪水立刻溢满眼眶,豆大的泪珠便顺着脸颊淌落下来。他一边哭,一边掰了窝窝头分给我们这些身边的工作人员:“吃,你们都吃一块,这就是我们农民的口①粮,这就是种粮的人吃的粮食呵!……”可以想象,当听到有些地方解决了吃饭问题,吃饭不要钱,他会是一种多么快活的心情。他在安徽视察人民公社时说:“吃饭不要钱,既然一个社能办到,其他有条件的社也能办到,既然吃饭不要钱,将来穿衣也可以不要钱。”②

  这种高兴的心情不仅毛泽东有,刘少奇也有。1958年9月,刘少奇在江苏省视察时非常关心人民公社实行粮食供给制。他问一个乡的党委书记:“秋后实行粮食供给制,群众拥护不拥护?”乡党委书记说:“大家一听说吃饭不要钱,都很高兴得跳起来了,有个老头说,过去担心受苦一辈子,怕吃不饱肚子,这下子可好了。”苏州地委第一书记在汇报时说:“群众非常赞成实行粮食供给制。他们说,一个心思丢下了,一个心思又来了。丢下的是几千年愁吃愁穿的苦心思,又来的心思是怎样把生产搞得更好,不然对不起共产党。”刘少奇对群众的这两句话很感兴趣。他说:“这两句话,很值得我们深思。有人担心,实行粮食供给制,会不会增加懒人。苏州农民的这两句话,给我们作了最有力的回答。这说明他们不是变懒了,而是情绪更加高了,生产更积极了。这就是人民的共产主义的觉悟的表现,是共产主义道德品质①更加提高的标志。”他又说:农民吃饭不要钱,搞供给制,乡社干部势必要跟农民走,乡干部一改,县干部、地委干部、省一级的干部,直到中央的,也都要跟着改。地方上改了,军队也得改。9月27日,他在南京党员干部会议上说:我经过河南、河北、江苏,都决定农民吃饭不要钱,实行粮食供给

  ①李银桥:《走向神坛的毛泽东》第220~221页。②《人民日报》1958年10月4日。①《人民日报》1958年9月30日。

  制。看来,大家都赞成分配制度,粮食供给制,加上工资奖励。又说:毛主席在北戴河会议上讲过实行供给制问题,在中央的会议上也谈过这个问题,如何在我们干部中间及在军队中间再实行供给制问题。如果要实行供给制,标兵在哪里?五亿多农民是就是我们的标兵。各级干部、军队,都要向农民看齐,向他排队。1958年10月3日,他在同一个外国议会代表团谈话中也谈到吃饭不要钱,他承认,现在公社的性质基本上还是集体所有制,但有一部分全民所有制,这部分还要增加。两三年后,很多公社就会变为全民所有制。

  1958年粮食丰收,有的地方在办食堂时,搞吃饭不要钱,实行部分供给制,其实这不过是短暂的、局部的假象,是农民平均主义的表现。可毛泽东和党中央却认为是共产主义因素,在全国普遍提倡、推广。

  在1958年,农民的平均主义穿上共产主义的外衣。河北省徐水县宣布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实行全民供给。山东省范县宣布1960年过渡到共产主义。人民公社的出现,毛泽东产生了错觉:这回“又是农村走在前头,城市还未搞”,似乎多少年来追求的共产主义的理想的实现即在眼前。他在考虑: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要多长时间,三四年,五六年,或更长一点时间。是短了,还是长了,有时觉得长了,有时又耽心短了。他耽心短的时间居多,批评有人太性急。可是他还是认为:苦战三年,再搞十二年,十五年过渡到共产主义。1958年11月6日,他对《山东范县提出196O年过渡到共产主义》一文批写道:“此件很有意思,是一首诗,似乎也是可行的。时间似太促,只三年。也不要紧,三年完不成,顺延可也。”《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说:“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有些地方可以在三四年内完成,有些地方需要五、六年或更长的时间”。决议最后说:“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的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那时党内干部的头脑发热到了极端,即使在开始降温的时候,在11月召开的武昌会议上,竟然讨论起是中国,还是苏联先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问题。那时赫鲁晓夫在中国共产风的冲击下,也有些发懵,提出十二年后准备过渡到共产主义。毛泽东对一些性急的人解释说:我们一定要苏联先过渡,我们无论如何要后过渡。我们先过渡,苏联脸上无光,全世界无产阶级脸上无光,形势逼人,逼他快些过渡。毛泽东甚至说:如果我们先入怎么办?还是挂社会主义招牌,行共产主义的实质,有实无名。这些话,今天看来,简直难以相信是党的领袖讲的。然而却是事实,当时的毛泽东也承认,中国是破落户,一穷二白,一穷二弱。工人平均月工资90元左右,农民平均一年生活费不到80元,穷得要命,有的公社还要靠救济过日子。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认为很快可以进入共产主义呢?分析起来,可能有以下几个因素:第一,他认为生产可以大跃进。当时估计1958年的粮食产量是7千5百亿斤,1959年可达1万零5百亿斤,棉花19258年是6千7百万担,1959年是1亿担。他曾设想(幻想)十年可以搞4亿吨钢,1千万台机器,25亿吨煤,3亿吨石油。共产主义的第一个条件是产品极大丰富。在毛泽东看来,这个条件是可以在短期内实现的。

  第二,他认为富了不好过渡,穷了反而好过渡,因此要趁穷之势过渡。毛泽东在1958年11月21日武昌会议上讲:现在就是吃穷的饭,什么公共食堂,现在就是太快,怕犯冒险主义。刘少奇插话说:农村(人均)达到150元至200元的消费水平,就可以转一批(按:指大队所有制转为公社所有制),将来分批转,这样有利,否则等到更高了,转起来困难多,反而不利。彭真讲:我们搞了土改,就搞合作化,又搞公社,只要每人到150元至200元就可以过渡,大多了,如罗马尼亚那样农民比工人收入多时就不好转了。把三化(机械化,电气化,园林化的标准)压低,早转化比晚转化好,三四年即可渡。毛泽东说:按照少奇、彭真的意见,是趁穷之势来过渡,趁穷过渡可能有利些,不然就难过渡。可以说这是“穷过渡”理论的最早提出处。在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时毛泽东又说:现在全国农民每年平均收入85元,将来达到每人150元,而且大部分由公社发给的时候,就可以实行基本社有。这样,再进一步变为国有就好办了。《关于人民公社过渡问题——浙、皖、苏、沪四省市座谈会纪要》(1959年12月25)指出:社员每人平均200元左右,人民公社就可以从基本队有制过渡到基本社有制,并认为用3~5年时间就可达到过渡的条件。

  第三,毛泽东追求向往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但在进入社会主义时,理论准备不足。他憎恶特权,反对等级,追求和向往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他对平等的理解带有小生产平均主义的色彩,他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带有农民小生产者的空想社会主义的印记。毛泽东虽然承认,社会主义需要有现代化的大工业作基础,但他对现代化的认识与理解受到中国落后的生产力状况的限制。

  毛泽东思想上空想社会主义的印记是现实的汪洋大海的农民小生产者思想的反映。毛泽东本人在生活习惯上也保留农民的特点。他与夫人江青生活不和谐,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生活习惯合不起来。毛泽东对卫士说:“我是土包子,我是农民的儿子,农民的生活习性。她(江青)是洋包子,吃不到一起就分开。今后我住的房子、穿的衣服、吃的饭菜,按我的习惯办。①江青住的房子、穿什么衣服、吃什么饭菜,按她的习惯办。”毛泽东生活简朴,从1953年底到1962底,没做过一件新衣服。洗脸洗手从未用过香皂,刷牙习惯用牙粉,而不用牙膏。粗茶淡饭,累了,紧张了,只要求吃一碗红烧肉,补补脑子。保健医生劝他改变饮食习惯,注意营养。他说:“我是农民的儿子,自小过的就是农民的生活,我习惯了,你们不要勉强我改变,不②要勉强么!”毛泽东的生活习惯反映了中国农民艰苦朴素的优良美德。但我们也从中可以看出,他思想上确实有某些农民意识。

  1958年中国大地出现的人民公社与西方历史上的空想社会主义有一定的联系。1958年8月21日,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讲:“空想社会主义的一些理想,我们要实行。”根据这个意见,中宣部编印有关空想社会主义的资料。还应注意的是,五四时期,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很有影响。毛泽东、刘少奇都被日本作家武者小路实笃(1885~1976)所宣扬的新村主义所吸引。毛泽东在《学生之工作》(1919年12月1日)中描绘了他追求中的新社会、新生活,他认为未来新社会中有:公共育儿院,公共蒙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银行,公共农场,公共工作厂,公共消费社,③公共剧院,公共病院,公园,博物馆,自治会。积淀在毛泽东脑海中的这种蓝图,在1958年得到了显现。这一点,我们还未见到毛泽东自己说过什么。

  ①李银桥:《走向神坛的毛泽东》第197页。②李银桥:《走向神坛的毛泽东》第191页。③《毛泽东早期文稿》第454页。

  而刘少奇在1958年年6月14日同全国妇联党组的谈话中则明显地坦露了这一点。他说: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曾经组织新村,日本也有个人组织新村,我在入党以前看过组织新村的材料,很形象化,对我有很大的吸引力,看了心里激动了。在毛泽东、刘少奇看来,在社会主义社会,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空想社会主义者的一套设想可以实现了。

  毛泽东也受到中国历史上的空想社会主义的影响。中国古代就有追求“天下为公”理想社会的“大同”思想。到了近代,康有为将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和西方的近代空想社会主义、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杂糅起来,撰写了《大同书》。毛泽东曾讲:“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①到达大同的路。”这话说得很对。是马克思,是历史唯物主义指出了实现大同的路。有意思的是,在1958年,毛泽东认为大同世界很快就要实现了。8月4日,他到徐水视察。6日,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正人带着中央搞共产主义试点的意图到徐水县,传达了刘少奇关于搞试点的指示。陈正人除了号召大家学习《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等马列著作外,还把②带去的康有为的《大同书》送给一些人。我以为,提出在此时看《大同书》的决不是这位副部长,很可能与毛泽东和刘少奇在讲话中谈到《大同书》有直接关联。

  毛泽东也受到历史上农民平均主义的影响。在中国历史上,农民在反对封建等级制度时提出了“平等”的思想。东汉末年,张道陵创立五斗米道,其孙张鲁在汉中建立地方政权近30年,实行政教合一,设立“义舍、义米、义肉”,路人量腹取食。《三国志·张鲁传》有记载。在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说:张道陵的每人出五斗米的教,出五斗米就有饭吃,传到江苏的张天师就变坏了。吃粮食是有规律的,大口小口一年三石六斗,放开量叫他吃。薛仁贵一天吃一斗米,总是少数。我们搞公共食堂,也可以打回去吃。在第一次郑州会议期间,他对张鲁的原始社会主义政策发生兴趣。他说:三国时候,汉中有个张鲁,曹操把他杀了。他也搞过吃饭不要钱。凡是过路人,在饭铺里吃饭、吃肉都不要钱,尽肚子吃,这不是吃饭不要钱吗?他不是在整个社会上都搞,而是在饭铺里头搞,他搞了30年,人们都高兴那个制度,那是种社会主义作风。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由来已久了。随后,在武昌会议期间,他对陈寿的《三国志·张鲁传》写了两个批注,12月7日的批注写道:“这里所说的群众性医疗运动,有点像我们人民公社免费医疗的味道,不过那是神道的。那时只好用神道。道路上饭铺里吃饭不要钱,最有意思,开了我们人民公共食堂的先河。大约有一千六百年的时间了,贫农、下中农的生产、消费和人们的心情还是大体相同的,都是一穷二白。不同的是生产力于今进步许多了。解放以后,人民掌握了自己这块天地了,在共产党领导之下,但一穷二白古今是接近的。所以这个张鲁传值得一看。”又说:“现在的人民公社运动,是有我国的历史来源的。”这一批注反映了他对张鲁的原始的、空想社会主义政策的赞赏、共鸣。他大概也感到这一批语有些不妥,所以就涂了。12月10日,他重新写了一个批注,基本倾向与第一个相同,赞扬张鲁的置义舍、吃饭不要钱、修治道路、犯法者三原而后行刑(以说服为主要方法);“不置长吏,皆以祭酒为治”(近乎政社合一,劳武结合,但以小

  ①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71页。②赵云山、赵本荣:《徐水共产主义试点始末》,《党史通讯》1987年第6期。

  农经济为基础)等经济政治纲领。这一批注在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上连同张鲁传一起印发给到会者。

  在第一次郑州会议和武昌会议上,毛泽东虽然开始纠正“共产风”,注意划清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的限界,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界限。但他认为人民公社实行部分供给制,办公共食堂等都是正确的,合适的。他对张鲁传感兴趣,并不是引导人们去思索为什么张鲁的那一套不能成功,而是要借以说明,现在人民公社的某些做法,历史上由来已久。他承认,现今的情况和张鲁时代“如天地悬隔”。也许正是这样,他认为过去不能做的,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今天,可以实现。人民公社的运动就是要把空想社会主义的一些理想付之实践,结果碰了钉子。

  1958年出现的“共产风”、“吃饭不要钱”,同一百年前的太平天国实行乌托邦社会主义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太平天国的纲领《天朝田亩制度》提出要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1958年的公社化运动可是说太平天国的乌托邦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某种重演。

  三、纠正“共产风”与读《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人民公社办起来后,毛泽东心里一方面是高兴,另一方面又不踏实,脑子里还有问号,究竟怎样?从他在河北省石家庄地区(1958年10月31日)、邯郸地区(11月1日)和河南省新乡地区(11月1日)视察时的谈话看,他除了询问生产情况外,十分关心社员的生活。他每到一地都问:食堂办了没有?办得怎样?人民是否喜欢吃大锅饭?一月吃多少盐?多少油?做不做菜?有没有肉吃?他要求:一是吃饱,二是吃好。要不吃冷饭,吃热饭,要有菜。他说:吃饭就是劳动力,吃不好饭就不能劳动。托儿所要办好,对小孩要吃好,教好。幸福院幸福不幸福?大跃进中不少地方连续作战,挑灯夜战。对此,毛泽东讲,要下个命令,要休息,睡够。对供给制,他心里犯嘀咕。在石家庄,他问:徐水县怎样?实行供给制度能不能持久?年把垮台还不如谨慎些好。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他的询问得到的当然只是“满意”的回答。

  人民公社化运动起来后,全国农村普遍刮起了“共产风”:集体共社员个人的产;大集体(公社)共小集体(农业合作社)的产;公社以至县联社任意无偿平调农业社的劳动力、物资;强行拉平社员与社员之间、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公社与公社之间的贫富差别。“共产风”是农民平均主义的产物,然而“共产风”刮起来后又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利益,遇到农民的反抗。1958年本是个丰收年,但秋后粮、棉、油等农产品的征购任务不能完成,普遍发生瞒产私分。结果粮、油、猪肉、蔬菜供应不足。党内相当多的人头脑发胀,大谈共产主义,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陈伯达主张废除商品生产,实行产品调拨。毛泽东热中有冷,觉察到事关重大,先开了第一次郑州会议(1958年11月2日至10日),紧接着开了武昌会议和八届六中全会(11月21日至12月10日)。这两次会议在肯定人民公社前提下着重划清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肯定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必须利用价值法则,反对对农产品无偿调拨,纠正急于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冒险主义。

  在第一次郑州会议期间,为了纠正“共产风”,澄清一些人头脑中的湖涂思想。毛泽东号召领导干部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中共中央宣传部编的《马、思、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他认为:斯大林的这本著作,基本方面是正确的,一、二、三章中有许多值得注意的东西,也有一些写得不妥当,再有一些恐怕他自己也没有搞清楚,不要轻易否定这本书。我们研究公社的性质、交换、过渡这些问题可以参考的材料还是斯大林的这本书。在郑州会议上,他读讲《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11月9日,他发出了致中央、省市自治区、地、县四级党委委员的信,向同志们建议读《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两本书,要求每人每本用心读三遍,随读随想,加以分析,读时三五个人一组,逐章逐节加以讨论。他说:“要联系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经济建设去读这两本书,使自己获得一个清醒的头脑,以利指导我们伟大的经济工作。现在很多人有一大堆混乱思想,读这两本书就有可能给以澄清。有些号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同志,在最近几个月内,就是如此。他们在读马克思列宁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时候是马克思主义者,一临到经济实践中某些具体问题,他们的马克思主义就打了折扣了。现在需要读书和辩论,以期对一切同志有益。”最后说:①“大跃进和人民人社时期,读这类书最有兴趣,同志们觉得如何呢?”信中所说的“号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同志”是指陈伯达。在会上,陈伯达因提出废除商品生产、主张产品调拨被毛泽东树为对立面。毛泽东在讲话中还向有的人打招呼,“不要和陈伯达搞在一起”。

  毛泽东本人对《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反复进行过研读,先后写批注有四个本子。“文化大革命”前和“文化大革命”中曾流传有关于《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的讲话和关于《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的批语,“文化大革命”后又印发过《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谈话记录》。这些稿子虽有详略的区别,但基本观点、思想是一致的。斯大林的全书共十章,外加两封信和一个答复。毛泽东所感兴趣的是前三章和信。他关于这本书谈话中心议题是从理论上纠正“共产风”,讲明发展商品生产、利用价值规律之必要,谈话也涉及哲学问题。谈话的要点归纳如下:

  (一)研究、掌握、运用客观规律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的第一章“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规律的性质问题”中着重论述了规律的客观性,指出不能将规律与法律、计划混为一谈。毛泽东肯定斯大林的基本观点是正确的。他说:“客观规律是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是和人们的主观认识相对立的,但是人们通过实践,认识了解客观规律,就能够熟练地运用这些规律,驾驭这些规律,达到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他认为斯大林“对党和群众在认识规律上的主观能动作用阐述得不够”。斯大林讲,“在天文、地质及其他某些类似的过程中,人们即使认识了它们的发展规律,也确实无力影响他们”。毛泽东不赞成斯大林的这种观点,认为斯大林“没有能从发展看问题”,“人类认识自然的能力是无限的,改造自然的能力是无限的。现在认识不到,将来可以认识;现在改造不了,将来能够改造。”毛泽东的说法很解放,但似乎也有点片面性。他强调了人类认识能力、改造能力无限的一面,没有注意在任何时候人类认识能力、改造能力又有有限的一面,没有注意到无限的认识能力和改造能力要通过有限的认识能力和改造能力去实现。

  ①毛泽东:《致中央、省市自治区、地、县四级党委委员》,《毛泽东书信选集》第552~553页。

  毛泽东认为,斯大林对经济计划怎么搞,没有展开,只说了几句。斯大林讲:“不能说,我们的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完全反映了这个经济规律的要求”。斯大林的说法是谨慎的、留有余地的。毛泽东评论说:“说没有‘完全反映’,在他的心目中,认为苏联的计划是基本上反映了客观规律的要求的。”而在毛泽东看来,苏联的计划问题甚多,过分强调重工业,不重视农业和轻工业。那末毛泽东对我国的情况怎么看呢?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是不是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呢?是反映得比较完全呢,还是不够好呢?毛泽东的看法则是:“我们现在的这一套比较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规律。”其实,毛泽东犯了斯大林的同样错误,过高地估计了对社会主义建设发展规律的认识与掌握。

  令人奇怪的是,毛泽东在讲经济规律是客观的、经济计划要反映经济规律时,却没有去思索一下,1958年的高指标、大跃进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原因可能是,他在读斯大林书的时候兴趣不在此。

  (二)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必须利用价值规律斯大林书的第二章“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问题”和第三章“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价值规律问题”是毛泽东阅读的重点。他的批注、谈话主要是有关这两章的内容。

  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讲到公社仍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由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过渡,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有一个过程。但许多干部(指党内的高级干部和理论家)却急于过渡,否认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否认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任意无偿调拨生产队和公社的劳力、物资,不搞商品交换。针对这种情况,毛泽东反复讲要划清两种界限。他严厉指出:“秀才们不赞成划这两条线,是不是秀才要造反。”他教育干部:“只要还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极其重要,极其有作用。”他对斯大林关于商品生产必要性的分析很赞赏。指出:商品生产还要搬斯大林的,而斯大林是搬列宁的。斯大林讲,商品生产是农民可以接受的工农结合的唯一形式。毛泽东进一步说:如果取消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就会犯剥夺农民的错误,就要在政治上犯错误,就有脱离农民的危险,就要把农民引导到敌人那里去。这个问题,很值得我们严重注意。他告诫干部,不要无偿调拨劳动力:“秦始皇调动七十万人替他修墓,结果垮台,隋炀帝也因乱调劳动力垮台。”

  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毛泽东提出:主张取消商品生产的人忘记了这一点。他说:现在发生的问题是想当多数的干部不懂农民问题。农民的干劲一来,又容易把农民当工人,甚至以为农民比工人还高明。又说:现在有人说,农民的共产主义精神很旺盛,他们下一次乡,认为农民了不起,农民快上天了。农民比工人强,这是现象。他指出,为了团结几亿农民,商品生产还要大发展,货币也要增,这是几十万干部的思想问题,是对五亿农民的团结问题。

  有人觉得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因此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斯大林认为,决不能把商品生产看作是某种不依赖周围经济条件而独立自在的东西,商品生产比资本主义生产更老些。商品生产在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就存在过,并为他们服务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而不引导到资本主义。毛泽东赞同斯大林的观点,并指出:商品生产不是孤立的,看它和什么联系,同资本主义还是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联系,

  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联系就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商品生产从古就有。商朝为什么叫商朝呢?就是因为有了商品生产。他认为,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有本质差别:我们有共产党的领导,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有工人阶级领导的无产阶级政权,有各级党组织,有成千万的党员,有广大的贫下中农作为我们的依靠,我们可以发展商品生产,让它乖乖地为社会主义服务。所以用不着怕商品生产。他指出:中国原来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比印度、巴西还落后,印度的铁路和纺织比中国发达。中国很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

  斯大林认为苏联社会的商品生产是特种商品生产,它的活动范围只限于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不属于商品。毛泽东批评斯大林对农民不放心,不肯把农业机器买给农民,国家对农民控制得很死。毛泽东认为,商品不限于消费资料,有些生产资料是商品,国家与公社之间交换的生产资料都是商品。这是毛泽东对斯大林的一个突破。在八十年代,改革以后,不只是有些生产资料,而是所有生产资料都要通过商品交换。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交换,也是商品交换而不是产品的调拨。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了九十年代,进一步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这又是一个突破。

  毛泽东指出: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前提,但这种解释还不够完整。“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在生产力没有达到高度现代化的时候,是不可能实现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的,也不可能消灭商品生产。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才能为早

  日消灭商品生产创造条件。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不可逾越的,要想超越,不过是空想。

  应当指出:毛泽东提倡大力发展商品生产,这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是正确的。不过,他对人民公社生产的认识仍然带有小生产者的狭隘性。他认为,人民公社应从两方面发展生产:一方面是大力发展直接满足本公社需要的自给性生产;另一方面,尽可能广泛地发展为国家、为其他公社所需要的商品生产。“自给性生产”,这是自然经济的范畴。毛泽东把发展自给性生产放在第一位,反映了他思想存留有“自然经济”的残余。他对社会主义生产的看法与我们今天的认识是有很大差别的。

  有商品生产,也就必然有价值规律。毛泽东讲:“所有的经济单位(包括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要利用价值规律,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以便不断地改善经营管理工作,合理地进行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以利于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他赞同价值规律不能起生产调节者作用的观点,认为对生产起调节作用的是计划。在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时,他进一步发挥了这一思想:“价值规律作为计划的工具,这是好的。但是不能把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重要依据。我们搞大跃进,就不是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而是依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依据我们扩大生产的需要。如果单从价值规律的观点看,我们的大跃进就必然得出得不偿失的结论,就必然把去年大办钢铁说成是无效劳动。”“总之,我们是计划第一,价格第二。当然,价格问题是我们要注意的,前几年我们曾经提高生猪的收购价格,对于发展养猪有积极作用,但是像现在这样大量的养猪,主要还是靠计划。”

  如何估价价值规律的作用,这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有人主张,社会主义经济中,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是第一规律。有人不同意这种说法。但有两点可以肯定:一是毛泽东对价值规律的作用估计是低了;二是毛泽东没有搞清价值规律与国家计划之间的关系,没有认识到价值规律是计划工作的重要依据,经济计划要大体符合价值规律。在毛泽东以及斯大林看来:国家在作计划时无需考虑价值规律,只是考虑国家的需要。这样做的结果,导致相当多的商品的价格与价值发生严重的背离,严重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导致国民经济的比例失调。从理论上讲,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无论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其他规律,还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其他规律都是在价值规律作用的基础上发生的。所不同的是价值规律对生产所起的调节作用的大小、方式因社会制度不同而有所不同。

  毛泽东指出:商品生产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那么,商品生产有没有消极作用呢?有,就限制它,否定它,过去的资本主义的鬼已经吃掉了,将来再出现资本主义的鬼,就再吃掉它。怕这个鬼干什么?不要怕。”这说明: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有两重性,它可以产生资本主义,不过用不着怕,可以限制它。毛泽东的话对不对?我认为是对的。许多人怕商品生产,就是因为它会产生资本主义。在现有的生产力的状况、政治思想条件下和国际环境中,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某些消极的东西(但不同于旧社会会大批地、每日每时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会产生把追求利润作为企业唯一目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损害国家、工人和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会产生商品拜物教、金钱拜物教;会产生投机倒把、买空卖空、中间剥削;会产生无计划性、无政府状态,至于私营企业剥削工人取得剩余价值更是不待言的。毛泽东讲不用怕它,这也是很对的。它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消极作用是可以限制的。既不能因为有消极作用就限制商品生产的发展,也不能因为大力发展商品生产而忽视对它消极作用的限制。

  (三)重视上层建筑的作用毛泽东认为,斯大林只谈生产关系,不谈上层建筑,不谈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中国整风运动、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破除旧的规章制度,都属于意识形态。斯大林只谈经济不谈政治,见物不见人,不说人的作用、劳动者的作用。如果没有共产主义的运动,想过渡到共产主义是困难的。毛泽东的批评不无道理。斯大林有这一缺点,而且影响到理论工作者。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苏联的哲学工作者受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影响,很少讲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对矛盾。后来,毛泽东批评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说它只讲物质,很少涉及上层建筑,即阶级的国家、阶级的哲学、阶级的科学。毛泽东认为,经济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生产关系,但是政治经济学和唯物史观难得分家,不涉及上层建筑方面的问题,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的问题,不容易说得清楚。不过,毛泽东在纠正斯大林的缺点时走向另一极端:过分夸大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在片面强调政治的作用时,忽视了物质利益,忽视了经济规律。

  第一次郑州会议、武昌会议,着重解决划清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明确必须发展商品生产,为纠正“共产风”提供了理论武器。但这两次会议未能涉及纠正公社内部的平均主义,未能刹住“共产风”。为此,毛泽东主持召开了第二次郑州会议(1959年2月27日至3月5日),对“共产风”进行了更严厉的批判。他说:人民公社在1958年秋成立后刮起了一股共产风,主要内容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三是猪、鸡、鸭(有的部分,有的全部)无偿归公社,还有部分桌椅、板凳、刀、锅、碗、筷等无偿归公共食堂,还有大部分自留地归公社,有些不得不借用,有些是不应当归壮而归社的,有的没有作价。这样一来,共产风就刮遍全国。他批评说: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这是不允许的。我们只是无偿剥夺帝国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和地主的一部分房屋、粮食等生活资料。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采取赎买政策。怎么可以无偿剥夺农民的劳动成果。当时的农民普遍发生瞒产私分,深藏密窖,站岗放哨,以保卫他们的劳动成果,抵制共产风。可一些地方领导

  (如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等发表文章)则认为,这是农民的本位主义,要农民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对此,毛泽东说:不是人家的本位主义,而是我们上级犯了冒险主义。翻箱倒柜,拿共产主义做照牌,实际实行的是抢产。没有给钱,不是抢是什么?这样下去,一定垮台。“我代表一千万队长干部,五亿农民说话,坚持右倾机会主义,贯彻到底。你们不跟我贯彻,我一人贯彻,直到开除党籍,要到马克思那告状。”为了引起大家的重视,在3月5

  日,他又严厉地说:“共产主义没有饭吃,天天搞共产,实际上是‘抢产’,向富队共产,旧社会谓之贼,红帮谓之抢,青帮叫偷,对外面不要去讲,抢和偷的科学名词叫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他把“共产风”上纲为“左”的修正主义、冒险主义。“公社有修正主义。拦路抢劫,不作等价交换,一平(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二调(对生产队的某些财产无偿调拨),三提款(银行在农村的贷款一律收回),不是马列主义,违反客观规律,是向‘左’的修正主义。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误认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误认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想快反而慢。武昌会议时,价值法则、等价交换已弄清,但根本未执行,等于放屁。”他承认,从去年九月起,有一个很大的冒险主义错误,平均主义就是冒险主义。他反复申明,反对平均主义和“左”倾冒险主义,不能搞平调,不能积累太多,变成秦始皇就危险,13年亡国,隋炀帝31年灭亡。这时他的头脑比较清醒,感到共产风刮得与农民关系紧张,不纠正不得了,要出大乱子。

  在郑州会议上,他承认,在生产关系方面前进得过远了一点。要退,但退到哪里,他也不清楚。如何纠正共产风,在会上,他主张已平调的财产,一般不再算账。会后,他改变了主张,认为:“旧账还是要算的,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关于所有制,退到三级所有(公社、大队、生产小队),队为基础(相当于原来的高级社)。1959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又明确规定保留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生产小队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的办法,贯彻等价交换、按劳分配的原则,恢复自留地制度,允许社员搞家庭副业,但在社员分配上仍然保留部分供给制的平均主义。

  从1958年冬至1959年春夏,毛泽东的主要精力是在纠“左”。但他纠

  “左”是有限度的,是在肯定人民公社的前提下进行的。他认为公社化过程中“左”的东西只是一个指头,只是下面干部犯的,所以“左”的根本指导思想并没有触及。在这一年夏的庐山会议上,当有人提出人民公社搞早了的时候,他就火冒三丈。庐山会议反右倾之后,“共产风”再度刮起。

  四、人民公社与马克思

  在毛泽东看来,大跃进、人民公社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找到了大大加快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和迅速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形式,在理论上对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唯物论有重大发展。1958年8月11日,他在北戴河会议上讲: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唯物论有些问题要重新写。我们解决了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问题,先搞农业,同时搞重工业。又说:看来有些问题需要重新解释,经济学和历史唯物论要有新的发展和补充。究竟有哪些新的发展和补充,毛泽东没有展开讲。

  他认为,生产关系包括所有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分配三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对相互关系接触到了,但没有展开。关于平等、民主、说服、打成一片的思想,没有发挥,政治经济学也没有讲清这一条。他又认为:人们在劳动中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关系中的重要部份,搞生产关系,不搞相互关系是不可能的。所有制改变后,人们的平等关系,不会自然出现。中国如不解决人与人的关系,要大跃进是不可能的。毛泽东注重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强调生产者在劳动中的平等关系,反对等级制度,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不以平等态度待人,这是无可厚非的。但他往往脱离了现有的生产力和所有制来讲人与人的关系,带有空想的、平均主义的色彩。至于他提倡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提倡吃饭不要钱等,显然谈不到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而是背离。

  人民公社化运动明显地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的基本原理。可是令人奇怪的是,毛泽东并不回避这一原理。

  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说:“无论由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还是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部必须以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发展为基础。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只有生产力发展到某种状况才会引起生产关系的某种变革,这是马克思主义一条基本原理。同志们要记着,我国现在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毕竟是很低的。……因此。我们既然热心于共产主义事业,就必须首先热心于发展我们的生产力,首先用大力实现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计划,而不应当无根据地宣布农村人民公社“立即实行全民所有制’,甚至“立即进入共产主义’等等。”这些论述无疑是正确的。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也承认:“我们在生产关系的改进方面,即是说在公社所有制问题方面,前进得过远了一点。”当然实际情况,并不是“前进过远一点”,而是前进的太远了,大大超过了现有的生产力的水平。

  我国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问题在苏联农业集体化过程中也有过。苏联在农业集体化以前试办过农业公社,不仅把生产资料公有化,而且把住宅、小牲畜和家禽等也实行公有化,生活和分配方面也公有化,还办食堂、托儿所等。在农业集体化过程中,有些地方不是搞农业劳动组合(只是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化),而是搞农业公社。斯大林在联共十七大上的总结报告和《胜利冲昏头脑》等文章中批评了这种“左”的做法,并将现有的农业公社转变为劳动组合。斯大林认为,只有生产力发展了,产品十分丰富了,集体农庄的劳动组合,才有可能转变为农业公社,兴办公共食堂、托儿所、洗衣房等。在1958年12月武昌会议后,中联部部长王稼祥对当时的共产风很忧虑,认为我们人民公社颇有类似于苏联的农业公社的地方。为了吸取其他党的经验教训,我们应该很好地研究一下苏联的农业公社和我们的人民公社的异同之处。于是他指示我国驻苏使馆,要他们组织留些学生,到莫斯科和列宁格勒的图书馆、苏联国家档案馆去翻阅有关苏联农业公社的材料,驻苏使馆经过摘译寄回国内。中联部根据王稼祥指示,编成了《论苏联农业公社》一书。赫鲁晓夫不同意中国的大跃进、人民公社。针对中国的情况,他在1959年1月召开的苏共二十一大所作的报告中专门讲了“共产主义建设的新阶段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若干问题”。其中说到:“有些同志会说,应当快些实行共产主义原则,但是,当还没有为此创造好经济条件,没有达到物质财富的富裕以及人们还没有养成按共产主义精神生活和工作的匀惯的时候,过早地过渡到按需分配,就会损害共产主义建设事业。必须注意到,按目前的生产发展水平来说,财富还不足以充分满足一切人的需要。那种‘平均共产主义’只能使积累起来的资金都被耗净,并使得经济的进一步顺利发展和①扩大再生产成为不可能。”同年7月18日,赫鲁晓夫在波兰波兹南省的一个合作社的群众大会上的讲话中谈到苏联农业公社的情况,认为当时“既不具备物质条件,也不具备政治条件,”因而“没有什么成绩”,最后选择了农业劳动组合。《内部参考》上登了赫鲁晓夫的讲话。

  在1959年召开的庐山会议上,毛泽东将有关人民公社的资料、赫鲁晓夫的讲话以及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攻击人民公社的谈话放在一起,印发到会同志,并写了一段按语。按语说:“请同志们研究一下,看苏联曾经垮台的公社和我们的人民公社是不是一个东西,看我们的人民公社究竟会不会垮台。如果要垮的话,有哪些足以使它垮掉的因素;如果不垮的话,又是因为什么。不合历史要求的东西,一定垮掉,人为地维持不垮是不可能的。合乎历史要求的东西,一定垮不了,人为地解散也是办不到的。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大道理。请同志们看一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近来攻击人民公社的人们就是抬出马克思这一个科学原则当作法宝,祭起来打我们,你们难道不害怕这个法宝吗?”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是对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最经典的论述。其中说:“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条件在①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毛泽东并不害怕批评者用马克思的这一法宝来攻他。因为,他认为,人民公社是合乎历史要求的,是符合马克思的这一科学原则的。

  历史证明:毛泽东是错了。搞人民公社明显地违背了马克思关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的基本原理,可是毛泽东却认为搞人民公社是符合这一原理的。毛泽东对这种符合没有作出解释。是哪些因素使毛泽东把明显的“不符合”误认为“符合”的呢?我认为,可能有以下几点:

  第一,毛泽东虽然承认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但他对这一原理的理解上有点问题,这主要是表现在如何判定生产力的性质、状况。马克思认为:生产工具是衡量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标尺,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生产力诸因素中,人是最重要的,但决定生产力性质、水平的,不是人,而是生产工具。决定生产组织形式和生产关系的同样不是人,而是生产工具。有什么

  ①《苏共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76页。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

  生产工具,就有什么样的生产织组形式和生产关系。毛泽东注重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但忽视了生产工具的作用。在1958年,毛泽东和党中央在考虑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组织规模时只考虑到当时人的主观愿望(为了搞农田水利建设需要协作),而没有考虑到现实生产力的性质、状况(如前所讲,刘少奇在1957年的讲话和中共中央1957年的指示是考虑到的),只考虑需要,不考虑可能。在1958年,我国农业生产基本上是手工操作,主要的生产工具还是中世纪式的犁、锄、耙、刀、叉,主要的动力是畜力。在这种生产力的基础上,组织小规模的简单协作性的合作社是可能的。先机械化后合作化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起码不适合于中国国情。但要使合作社巩固、发展,则需要农业的机械化、电气化。若要在手工劳动的基础上组织大规模的农业经济则是一种空想,即使一时能成,也不能持久。

  第二,过分夸大了变革生产关系中的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生产关系的改革、变动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决定生产关系改革的、变动的并不是人,更不是人的主观意志而是物质生产力。毛泽东则把人的意志看成是主要的。在庐山会议上毛泽东讲,赫鲁晓夫很不喜欢公社。赫鲁晓夫讲公社,是讲苏联的历史。所谓办公社的物质基础问题。西方国家物质基础雄厚,波兰等国家也不错,但他们要办食堂、办公社就难。赫鲁晓夫只讲物质条件,不讲政治条件。我们的物质条件就是人。因为一切都太少,就要组织起来,他们物质条件好,但不出政治觉悟。中国人多,挤得很,东部有几亿人,土地少,对组织社会化,农业合作化,比较容易办好。如果稀①稀拉拉就难办。毛泽东的这种观点与马克思的科学原理是对立的,陷入了历史唯心论。

  第三,片面夸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毛泽东企图通过不断改变生产关系来加速生产力的发展,在初级社没有巩固的情况下就搞高级社,在高级社没有巩固的时候,又搞人民公社。他忽视了生产关系需要相对的稳定,忽视了生产力的发展有其自身的内在动力,忽视了现代科学技术对生产力发展的巨大作用。

  第四,在如何检验生产关系是否适合生产力的发展问题上,毛泽东不是以生产力是否发展为根本标准,而是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来定。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他承认生产关系有一点过头,要后退,但退到什么为合适?他心中无数,他不是从现有的生产力性质、状况去考虑,而是依多数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而定。于是一步一步地退,直到1962年退到三级所有,以生产小队为基础。这一过程,固然反映了他走群众路线的一面,但也反映了他思想方法上存在着经验主义。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是“左”倾思想的产物。大跃进引起人民公社,引起共产风,引起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而人民公社又为生产力的大跃进作“保证”,使大跃进搞得轰轰烈烈。但基本的还是由大跃进引起的。违背客观规律,要碰得头破血流。1958年~1960年的大试验证明了这一真理。

  最后应当指出:正因为毛泽东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承认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一基本原理,所以在事实面前,他不得不步步退让,逐步地纠正共产风,使农村生产关系调整到基本适合生产力的程度。

  人民公社究竟如何?毛泽东也不是绝对肯定的。1964年4月15日,毛

  ①李锐:《庐山会议实录》第219~220页。

  泽东接见阿尔及利亚文化代表团。阿尔及利亚文化代表团团长说:“人民公社引起了某些共产党的批评,但我们相信,这是中国走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最好的‘王牌’。”毛泽东则说:“可能是,但还要看。现在正在试验过程中,最后做结论是以后的事情。”又说:“我们不忙做结论。究竟人民公社是崩溃,还是发展,要再看。”毛泽东的这种态度较为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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