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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润之和他的24位老师》目录


正文

  这是1909年的秋天,毛泽东已经失学两个年头了。

  虽然,毛泽东在辍学的两年多时间里,没有离开过书本,没有间断过自学,但他对自己的生活现状却极不满意。他向父亲正式提出恢复学业,到外面去读书。

  他父亲毛贻昌同意了儿子的读书请求。大约在父子争吵后的一个多月,又是一个皓月当空的夜晚,父亲突然对毛泽东说:“三伢子,听我讲!你不要到外头去读书,就到乌龟井去吧!那里有个先生,是从省城长沙的学堂里回来的,他懂得皇上的王法,跟他去好好学些本事吧!”这是一个十分意外的决定。父亲为什么突然转变了想法呢?毛泽东觉得这是一个谜,但他并不想去解开它,只要能继续读书,管它什么原因呢!

  不过没多久,毛泽东还是从母亲那里得知,父亲答应他重进学堂,有一个特别的原因:前些日子,在他的家里发生了一桩小小的公案,为了一小块柴山,父亲和别人闹起争讼,官司打到了湘潭县衙。对方本是没有多少道理的,但他有一个女婿在省里抚台衙门当差,官虽不大,却精通大清法律,在县知事的大堂上引经据典,口若悬河,舌如利剑,父亲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结果,原告变成被告,有理变成没理,花了几十元银洋,还把柴山判给了别人。官司打输了,面子丢了,父亲心里十分窝火,暗自恨自己少读了“四书五经”,只好隐忍了。这件事情的发生,成了毛泽东重新上学的契机,父亲下决心让儿子恢复学业,要他跟着刚从城里回来不久的一位“法科生”,去学习朝廷的“王法”。

  毛泽东觉得很幸运,他没想到自己争来争去的读书机会,此刻竟轻易地来到了。他高兴得不知说什么好,立即打点起书箱来到了乌龟井私塾。

  正是在乌龟井私塾,毛泽东得以师从“法科生”。

  对于毛泽东“重进学堂”的这段史实,在《毛泽东年谱》中作过如是记载:“(1909年)秋,复学,在韶山乌龟井私塾就读,塾师毛岱钟(以讼笔著称于韶山一带)。”

  乌龟井私塾位于上韶山冲,冲上有一座不太高的山,山梁一直向前延伸,就好像乌龟那长长的颈;山梁的尽头又突兀隆起一个大土丘,犹如龟的头和嘴。远远看去,酷似一只正在田垄中觅食的乌龟。在“颈”部建有十几栋“一担柴”式的农舍,组成一个自然村落,它就叫做“乌龟颈”。由于“** ”所在的田畈中有一口井,且“颈”“井”谐音,故人们又称之为“乌龟井”。在“颈”上靠路旁有一幢两层楼的房子,这就是毛简臣的家。左边厢房的楼上,就是毛简臣开办的私塾。而毛泽东在回忆中提到的那个名叫毛岱钟的“失学的法科生”,便是毛简臣毕业于长沙法政学堂的独生儿子。

  毛岱钟的父亲毛简臣,字羽仪,号恩镕,在韶山冲被乡民们誉为乡村秀才。青年时代投身于湘军左宗棠的部队,给一个管理钱粮的师爷当差。在钱粮师爷处,毛简臣好学上进,很快学会了记账、珠算,珠算本领尤为出色,能左右开弓,不论数目是多么复杂,都无差错,深得人喜爱。后来,他随着左宗棠的部队远征新疆,击败了分裂分子阿古柏,毛简臣也升任为钱粮师爷。后来,由于韶山家中的两个弟弟相继病逝,父亲又年老多病,一纸家书召他回家成亲,生儿育女,以延宗祀。为了尽孝,毛简臣只好回到了家中。

  由于长期的军旅生活,毛简臣不善农田耕作和家庭经营,家里只剩下微薄水田和少量山林,加上年年歉收,日子颇为艰难,为了维持生计,他只得在家中办起一个小私塾,当地人称之为“学堂”,招收一些未识过字的本族子弟和一部分读过一点书的学生。

  毛岱钟当时正值青年,且接受的是新式学堂的教育,思想比较激进,对封建末代王朝那法度紊乱,官场腐败,社会丑恶现象颇为不满。因之很不得志,甚至连“饭碗”也拿不到,不得不回家乡韶山。自从儿子从长沙回乡之后,毛简臣见他整天无所事事愁眉不展,便要毛岱钟暂时到私塾和他一同教书,一来可借此混混身子,二来也不致荒废学业。

  毛岱钟毕竟是一位具有新型观念的知识分子,他思想活跃,一改旧时私塾死读古书的传统格局,利用自己的所学之长,在私塾讲解大清帝国的法律条例,传授衙门诉讼的诀窍。他的这一举动,在闭塞落后,不知“王法”为何物的韶山冲,自然是一件稀奇的事,乡民们虽说对此褒贬不一,但还是有不少人将自己的子弟送到这里来学习,指望将来能凭藉精通律例,踏上仕途,兴盛家邦;万一不成,至少可以学成“刀笔”,靠为人打官司来安身立命,养家糊口。毛泽东便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8月的一天,毛泽东怀着好奇的心情,生平第一次听毛岱钟老师讲授那神圣的“王法”,开始接受法的启蒙教育。

  “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法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毛岱钟开宗明义,依据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字书,即东汉许慎所撰《说文解字》,给“法”释义。

  他告诉学生:“法”,是传说中的神兽,它形状似牛,独角,亦称独角兽。它是正直的化身,被用以判定是非曲直。“法”从水、从去,意味着公平、正直。因之,古时审判案件,以被法触者为败诉。《论衡·是应篇》:“獬豸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尔雅·释诂》:“法,常也”,这原是法的本义,指常行的范型或标准,最初可能也曾被借作刑罚标准的意义用,像吕律的“律”被借作法律的“律”一样。由此看来,“法”不但含有“平之如水”和明断曲直的意义,还含有刑和罚的意义。……概而言之,法是社会生活准则的总称,亦即统治者意志的一般的和概括的表现形式。

  毛岱钟顿了顿,又接着讲:“至于说到‘律’,本朝人段玉裁撰《说文解字注》:‘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一,故曰均布也。’律字含提供模式,纠偏止邪,使之齐一、统一之意。《唐律疏议》也说得明白:‘律之与法,文虽有殊,其义一也。’《管子·七臣七主》解释更详:‘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轨绳墨也。’由上所述,法和律有公平正直以及普遍划一的意思,是国家用来统一人们行为的规范……”

  毛岱钟博闻强记,引经据典,信手拈来,侃侃而谈,把本来枯燥生涩的法律基本概念问题,同文字训诂糅合在一起,讲得高深而不失流畅,准确而又极富概括,使毛泽东这些从来也没有见过“王法”的私塾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既进行了古文功力的训练,又懂得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从这一天起,毛泽东这位山里娃便跟着“法科生”,接受了为期半年的法学启蒙教育。

  从目前掌握的历史资料来看,这是毛泽东在学习生涯中第一次正规地接受法律教育,也是他一生中头一次坐在课堂里听老师讲授法律课。拿今天的尺度来衡量,毛岱钟所授的知识,无疑是浅显而有历史局限性的。或许在当初,谁也不会料想到,这段学习经历在日后毛泽东的一生中会产生什么影响。

  但是,只要稍微追寻一下毛泽东的学习履历和成长历程,人们便能清楚地发现:正是由于毛岱钟先生——这位被毛泽东称之为“失业的法科生”的青年知识分子,勇敢冲破历史樊篱,敢为私塾教育之“天下先”,打破私立学校教材教法的“一贯制”,对毛泽东进行了为期半年的法制启蒙教育,才使之粗知了一些法律常识,在他稚嫩的心田里萌发了依法治国的幼芽,开始懂得了依靠法律武器建设国家、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性。它的意义还不仅如此,而在于自此以后“法制”二字在他的头脑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并在后来几十年的革命斗争的理论与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自成体系的“毛泽东法律思想”。以其为指导思想,他亲手制定了土地革命时期的《井冈山土地法》、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条例》、解放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宪法草案》和建国初期起国家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等一系列法律,从而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挥了无法估量的作用。

  只是在那时,老师和学生都未曾预料到这一层罢了。

  正当毛泽东专心致志地在乌龟井私塾学习“王法”的时候,在他的身边发生了两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打破了他心头的平静,也使那至高无上的“大清律”,在他的眼里黯然失色,成了一堆一文不值的废纸,从而使他钻研法律的兴趣荡然无存。

  第一个大的事件,就是1909年前后发生在湘中湘南城乡的“抗租平粜”和“吃大户”风潮。据史料记载,1909年,湖南水旱灾严重,粮食奇缺,灾民遍野。而投机商人、豪绅地主和外国洋行却乘机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导致米价暴涨,粮荒更甚。在潭湘乡一带,无数饥民逃荒讨饭,卖儿卖女,有人甚至率全家投塘自尽。于是饥民们自发组织起来奋起抗争,他们抗交地租,要求平价粜米,走投无路者还冲进奸商、地主家动手抢粮。这一反抗之举被衙门视为“暴乱”,而遭到官府的残酷镇压,许多人被抓,一些人甚至被砍了头,挂在城门外示众,以警戒后来的造反者。韶山冲里也出现了“吃大户”、闹祠堂的反抗行动。就在这时,毛氏族长毛鸿宾在震公祠里囤积了一百多石稻谷,打算趁米价正涨的机会,把粮食运到湘潭和长沙赚大钱。这件事情,被毛家的族人知道了,就由一个叫毛承文的佃农领头,找族长毛鸿宾交涉,要求开仓平粜。没想到毛鸿宾却动用族规家法,命令亲信打手把毛承文捆绑起来,召集全族老少,当众责罚他。直打得他皮开肉绽,遍体鳞伤。

  这件事强烈地震撼着少年毛泽东的心灵,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一波未平,又起一波。就在“吃大户”风潮之后,韶山又发生了秘密会社哥老会成员彭石匠被逼造反的事件。毛泽东后来回忆起事情的经过:为人正直、敢于仗义执言的彭石匠,和本地一个地主发生了冲突,地主上法庭告他。由于这个地主很有权势,轻而易举地买通官府,做出了枉法的判决。哥老会成员败诉了。但他并不屈服,而是起来反抗这个地主和官府,他带着些人撤到本地的浏山,在那里筑起了堡垒。官府派官军攻打,地主又散布谣言,说他们揭竿造反时,杀了一个孩子来祭旗。他们最后被镇压了,彭石匠被迫逃走,可最终还是被捉住砍了头。然而,“在学生们眼里,他是个英雄,因为大家都同情造反者”……

  这一连串的事变,深刻影响了毛泽东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道路。正是从这个时候起,在少年毛泽东的内心深处,一种朦朦胧胧的阶级对立的政治意识开始产生了,他的心灵已经在反叛了——觉得不反抗便没有劳苦大众的生路!他日后回忆说:“这些接连发生的事情,在我那早有反抗意识的年轻头脑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也就是在这个时期,我开始有了一定的政治觉悟。”觉悟,使毛泽东那倔强的性格和反抗意识得到了质的升华;觉悟,也使毛泽东把反叛的焦点由父亲、老师和韶山的土豪劣绅投向整个社会!

  不过,在当时毛泽东的心目中,最清晰的反响是他对毛岱钟所讲的象征着“公平”和“正直”的法律,产生了很深的怀疑。透过这一桩桩、一件件的惨痛事实,毛泽东终于看清:王法是专门向着地主、豪绅、官府和皇帝老子的,他们可以拿它作刀子,任意宰割屠杀那些像毛承文一样的无辜者和像彭石匠那样的英雄好汉,他昂首向苍天呐喊:这种不公正的“王法”,要他何用?他扪心自问:这样有害无用的“王法”,又学之何益?!毛泽东,心中萌发了退学的念头。

  他想退学,可退学的事并不那么简单。那时读书,半年缴纳一次学费,钱交付给先生之后,学生因自身原因如不能入学,先生则概不退还。毛家虽说富裕,可毛泽东的父亲毛贻昌是个精打细算、勤俭持家的人,他绝不答应儿子花冤枉钱而不读书。对于这一点,毛泽东是深知的。他这次重新读书,本来就颇费周折,来上乌龟井私塾,父亲是对他寄予了厚望的,指望他跟毛岱钟老师好好学习“王法”,将来好涉足仕途,以使门楣增辉。如果自己还没学习几天便要回去,父亲定会生气,弄不好自己将永远失去学习的机会。想到这里,他只好按住性子在这里读下去。

  值得庆幸的是,毛泽东虽不想继续学习法律,但却和私塾先生毛岱钟很合得来。按毛氏辈份论,毛岱钟比毛泽东长一辈,毛泽东既要尊他为师,还要敬他为叔。可是毛岱钟年纪并不大,他出生于1890年12月,比毛泽东整整大3岁,他们实际上属同龄人;毛岱钟5岁发蒙,12岁考入“昭潭高等小学堂”,15岁进“长沙法政学堂”,19岁毕业回乡任教,这才阴错阳差地成了年满16岁的毛泽东的先生。毛岱钟在长沙读书期间,接受了某些资产阶级民主思潮的影响,思想比较开明,所以在执教期间很少有封建教育的那一套繁文褥节和清规戒律。在他的私塾里,虽然摆了孔夫子的牌位,但这是父亲毛简臣的意思,他也只好摆个样子罢了,并不像那些酸学究,硬要学生们磕头下跪,烧香作揖。他主张让学生们独立思考,清静无为,不愿管得太死,尤其对于像毛泽东这样年龄较大、自我约束力较强的学生,更是听其自然。他给学生们讲课的时候,也是文质彬彬,轻言细语,从不打人骂人。他的这些做法,深受绝大多数同学的欢迎,特别符合生性不愿受束缚的毛泽东的性格特征,他发自内心地喜欢毛岱钟老师,觉得他是自己读书以来遇到的最和气的先生。

  在这样的环境里,毛泽东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去读书。他拟定了一个读书计划,除完成毛岱钟老师讲授的课程外,专门攻读中国古代历史,在这方面下了很多功夫。

  一天傍晚,毛泽东正乘着落日的余晖,在私塾门前的水塘边看书。毛岱钟手里拿着一本线装书,来到他的学生身边。

  “润之,你在读什么书呀?”毛岱钟关切地问。

  毛泽东抬头,见是毛岱钟先生在问他,便将手中的书递给老师。

  “噢!是《史记》?你在读历史?”毛岱钟看了书名后,又将书还给毛泽东,问:“润之,你近来对法律课学得怎么样?”

  听了老师的问话,毛泽东半晌没有作声。怎么说呢?毛泽东深知:无论是哪位老师,大凡是他所教的那门功课,便都希望学生能专心致志,学有所成。可是,自己确实已对学习“王法”失去兴趣,没有兴趣就不可能刻苦自励,也就不可能学好。平时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均用来钻研历史书籍,幸亏毛岱钟先生的通融,给了他不少关照,他才能在私塾里安安心心地读自己喜欢读的书,而不必担心受先生的处罚。但是,当现在先生过问自己的学习情况时,毛泽东的确感到有些不好向老师交待。这个情由怎么好当面对老师讲呢?可是不说清楚,他总感到对不起这位和蔼可亲的先生。思来想去,毛泽东觉得还是要把自己的心事对老师说说为好。

  于是,他坦诚地看着毛岱钟,说:“先生,我不想学王法了!”

  “为什么呢,润之?”毛岱钟闻言,不解地问。

  “先生,你听说了饥民‘吃大户’、闹祠堂和彭石匠造反的事吧?”毛泽东答非所问地反问老师。

  毛岱钟点了点头。毛泽东所说的两件事就发生在韶山冲里,他早知道得一清二楚。说实话,他十分同情走投无路的佃农毛承文等饥民,也很敬佩彭石匠的武勇,但作为一个法科生,他又觉得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大清律条,按律将定为“叛逆罪”,罪不容赦,当斩不饶。不过,毛岱钟不明白今天毛泽东提这些事的意思,也弄不清这些事与他学王法有什么关系。想到这里,毛岱钟不无疑问地对学生说:“润之,你说的这些事,可谓惊心动魄的大事变,在湘中、在韶山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只是,它们与你的学习有什么关系呢?”

  “有的,先生!我以为朝廷的王法是专门为官府、富人制定的,这是极不公正的!试想,它如果‘公平’,为什么不去追究那些不管百姓死活、贪赃枉法的官老爷和富商豪绅,而治罪于那些遭灾难的饥民和正直善良的种田人?它如果‘正直’,彭石匠何以死得如此悲惨?照我看来,这样不公正的王法,学了有什么用啊!”毛泽东面对他喜欢的老师,直言不讳,慷慨陈辞。

  听了毛泽东的话,毛岱钟陷入了沉思。作为族人,他深为毛泽东这位远房侄子担忧,毛泽东刚才这番令他的同龄人不敢想、更不敢说的言论,若在公众场合张扬出去,将是为大清王法所不容的,不坐大牢也会“杖责四十”;可是,作为老师,他又不能不对这位学生刮目相看,一个十多岁的私塾生看问题如此深刻,简直把封建法律的本质都看透了,可见他是极有思想的。说心里话,毛泽东的这种想法自己在长沙读书时也曾有过。经过几年对法律的钻研,特别是受一些具有资产阶级民主与法制思想的老师的影响,毛岱钟日益看清代表极少数满清大地主贵族利益的大清王法的本来面目,对官场上的贪污腐败和徇私枉法更是深恶痛绝。他不愿同流合污,深感报国无门,只好回到故乡靠教书度日。尽管这样,毛岱钟还是认为法律作为一个专门学科仍有其深厚的渊源和较高的学术价值,特别是像毛泽东这样的山乡农家子弟,学一点法律知识,懂一些诉讼之道,是有益而无害的。为了启发毛泽东的学习自觉性,毛岱钟想引导他了解一些中国古代法制史,特别是想让他了解历代王法对类似于“彭石匠造反”这样的政治犯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以便消除他的成见。于是,毛岱钟扬了扬他手里的那本线装书,对毛泽东说:“润之,你的这些想法,我个人以为是好的。但是,不能把大清律条与法学、法制史等同起来看,法律作为一种学问还是值得一学的。你近来读史不知注意到了没有,历代史书上对法律可是有不少记述啊!我这些天也正在温习列朝史籍,想给你们讲讲历代王法的变迁呢!”

  “哦,史书里对法律也有论及?”毛泽东初涉史籍,自然对此不甚了解,便极感兴趣地问。

  “是的,有史即有法嘛。法是和国家一起产生的,国家政权就是靠军队、警察和法庭来得到巩固的。一部史书要记国家一朝一代的兴衰,自然也要论及那个时代的法律。因之有人说,一部中华古国的历史,便是一部法律变迁史。”毛岱钟不愧是法政学堂的高材生,三言两语便既回答了毛泽东的提问,又把法制史与历史的关系说得明明白白。

  近年来,毛泽东阅读了不少中国古典文学作品,其中绝大多数是历史方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下功夫往深处钻,就越觉得悠久的中国历史和浩繁的历史书籍,就像那浩瀚的大海,望不着边,游不到岸,其幽深和奥秘无以穷尽。听了刚才老师阐述历史与法制史的关系后,他由此及彼地联想到法律这门学问的深奥,不由勾起了他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他以急切的心情向毛岱钟询问:

  “先生,你具体想讲哪个课题,能向我先讲讲吗?”

  “好的。走,润之,我今晚就给你讲!”毛岱钟欣然答应。然后,同毛泽东一道来到他的书房,在油灯下开始了他自己命题为《中国历代政治犯罪的罪与罚》的专题讨论。

  “政治犯罪,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古老的罪名之一,它几乎和国家、法律一起与生俱来,历代统治者将其视为‘常赦所不原’的大罪,并施行最严酷的刑罚。”毛岱钟以准确、精练的语言,开始了他那冗长的讲解。

  他接着指出:“关于政治犯罪,最重大的是夺取统治权为目的而危害统治者的犯罪。以当今大清律和新颁《大清新刑律》定罪,就叫‘叛逆罪’。当然,根据各个朝代的具体历史情况,对此罪名也各有不同。……”

  毛岱钟一口气从三皇五帝讲到宣统年间,把各个历史时期政治犯罪的内容和演变过程及其法定罪名,阐述得深刻透彻。其中许多观点,显然是教科书上所没有的,而是他多年来通读史书、精研法理,站在历史的高度悟出来的结论。对这样的讲解,毛泽东从未听过,所以觉得特别新颖,赏心悦目。他始终全神贯注地听老师讲,生怕漏掉了一句话。待到老师讲完一段停下来,他仍以企盼的眼光望着毛岱钟,说:“先生,你这是讲的有关历代政治犯罪的定罪,那么还有量刑又是怎样的情形呢?……”

  毛岱钟呷了一口茶,笑着对他的学生说:“莫急,润之!下面我就要谈到自古到今对政治犯罪的刑罚问题哩。”

  “综观我国古代刑法的发展史,政治犯和常事犯的刑罚,经历了一个由合到分的过程——在原始社会和奴隶制社会,政治犯罪和其他犯罪的处罚基本是相同的;时至封建社会,对于触犯礼义、伦常的刑罚,汉唐和明清大体类似,而对于危及国家统治的反叛大逆等罪的处罚,汉、明、清更重于唐。

  “总之,列朝列代对政治犯罪施行的是严刑峻法。特别是对‘谋反大逆’、‘罪大恶极’的危害朝廷的行为,一律采用‘重罪加重’的刑罚原则,处罚则更重了。出现这种情况并非偶然,而是维护以皇权为核心的君主专制统治所必需。不这样做,帝王的江山社稷就不能永固,王朝便会有覆亡的危险……”

  说到这里,毛岱钟的语音戛然而止。像是要给学生留一个回味、思索的余地。他在停顿了许久之后,才对毛泽东语重心长地说:“润之,我今天跟你讲这些,除了向你介绍一些法学方面的知识之外,还想告诉你这样的一个事实: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它由朝廷制定,为帝王服务,因而绝对公平正直的法律是没有的!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因‘吃大户’的饥民和彭石匠的事太难过,而影响了你的学习和前程。只有学好王法,将来踏上仕途,做一个公正廉明的清官,再秉公执法,为黎民百姓撑腰作主,造福于民,这才是我们读书人要追求的出路啊!……”

  毛泽东陷入了沉思之中。连毛岱钟什么时候离开书房回卧室休息的,他也不曾发觉。他的内心像开了锅的水,沸腾翻滚不已。原以为,是因为法不“公”或官不“清”,才造成无数饥民和彭石匠被滥杀的惨剧。听了毛岱钟先生这一席谈,毛泽东似乎清晰地醒悟到,问题并不仅仅如此,皇帝老子才是总根子!自古以来,法自君出,狱自君断,皇帝特权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

  想到这里,毛泽东对学习法律感到彻底失望了。他终于下定了退学的决心。

  1910年春,毛泽东离开了乌龟井私塾,转学到东茅塘毛麓钟先生门下,从而结束了他那重进学堂门之后的读书生活,离别了教他学习王法的“法科生”先生毛岱钟。但是,这段学习经历,在毛泽东的心目中留下了难忘的印象,以致他在数十年后,仍然忆起他的“法科生”老师。

  1925年2月,毛泽东回韶山养病,并在家乡组织领导农民运动。此间,毛泽东携妻子杨开慧曾专程前往乌龟井看望毛岱钟老师父子。此时,毛简臣已患病卧床不起。因为久治不愈,毛岱钟决定以“冲喜”为父亲治病,于是让他的独生子毛泽敷成亲,并特地派人请毛泽东夫妇来帮忙办喜事。毛泽东和杨开慧随即赶到乌龟井,送上贺礼,祝福毛泽敷喜结良缘,并帮助举办了热热闹闹的婚礼。

  然而,毛岱钟独生子新婚的喜气,并未能冲走老父身上的病魔。不久,毛简臣便病逝于乌龟井。由于毛岱钟正处在丧父的悲恸之中,难以料理丧事,家中一派零乱。

  毛泽东闻讯后,立即前来吊唁,并尽孝子之责,代为主持料理丧事。据族人相传,毛简臣的灵堂共摆设了108个祭台,全部铺垫白布,整个丧事操办得极为庄严隆重。

  毛泽东还给老师送上一份葬礼,写下了一篇深切怀念的祭文和一幅情真意切的挽联。在祭文中,他盛赞毛简臣是一位“率性勇为,质直好义”的士绅。

  此后,毛岱钟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毛泽东发动的农民运动,积极协助他昔日的学生创办农民夜校,建立秘密农协和反帝爱国组织雪耻会,开展平粜阻禁等斗争。这年8月下旬,因军阀、湖南省省长赵恒惕派兵追捕,毛泽东在韶山乡亲的掩护下离开故乡,不久到达广州,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代理部长。这时,年富力强的毛岱钟应毛泽东的邀请,和毛泽东的另一位老师李漱清先生一道来到广州,在宣传部图书室工作,同有关人员一道协助毛泽东主编国民党中央机关刊物《政治周报》。此后,毛岱钟曾在国民政府任监察委员会专员,直至1937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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