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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公元八一四甲午元和九年宪德王

六年

公元八一五乙未元和十年宪德王

七年

公元八一六丙申元和十一年宪德王

八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一七丁酉元和十二年宪德王

九年

公元八一八戊戌元和十三年宪德王

十年

公元八一九己亥元和十四年宪德王

十一年

公元八二零庚子元和十五年宪德王

穆宗皇帝恒十二年

公元八二一辛丑长庆元年宪德王

十三年

公元八二二壬寅长庆二年宪德王

十四年

公元八二三癸卯长庆三年宪德王

十五年

公元八二四甲辰长庆四年宪德王

敬宗皇帝(??)十六年

{湛}

公元八二五乙巳宝历元年宪德王

十七年

三一卷年表下一八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二六丙午宝历二年宪德王

文宗皇帝昻十八年

宪德王薨

兴德王&景{景徽}

卽位年

公元八二七丁未太和元年兴德王

二年

公元八二八戊申太和二年兴德王

三年

公元八二九己酉太和三年兴德王

四年

公元八三零庚戌太和四年兴德王

五年

公元八三一辛亥太和五年兴德王

六年

公元八三二壬子太和六年兴德王

七年

公元八三三癸丑太和七年兴德王

八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三四甲寅太和八年兴德王

九年

公元八三五乙卯太和九年兴德王

十年

公元八三六丙辰开成元年兴德王

十一年

兴德王薨

僖康王悌隆

卽位年

公元八三七丁巳开成二年僖康王

二年

公元八三八戊午开成三年僖康王

三年

僖康王薨

闵哀王明

卽位年

三一卷年表下一九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三九己未开成四年闵哀王薨

神武王佑征卽位,

不踰年而薨

文圣(+王)庆膺

卽位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四零庚申开成五年文圣王

武宗皇帝炎二年

公元八四一辛酉会昌元年文圣王

三年

公元八四二壬戌会昌二年文圣王

四年

公元八四三癸亥会昌三年文圣王

五年

公元八四四甲子会昌四年文圣王

六年

公元八四五乙丑会昌五年文圣王

七年

公元八四六丙寅会昌六年文圣王

宣宗皇帝 八年

公元八四七丁卯大中元年文圣王

九年

公元八四八戊辰大中二年文圣王

十年

公元八四九己巳大中三年文圣王

十一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五零庚午大中四年文圣王

十二年

公元八五一辛未大中五年文圣王

十三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零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五二壬申大中六年文圣王

十四年

公元八五三癸酉大中七年文圣王

十五年

公元八五四甲戌大中八年文圣王

十六年

公元八五五乙亥大中九年文圣王

十七年

公元八五六丙子大中十年文圣王

十八年

公元八五七丁丑大中十一年文圣王

十九年

文圣王薨

宪安王谊靖

卽位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五八戊寅大中十二年宪安王

二(十)年

公元八五九己卯大中十三年宪安王(十三懿宗皇帝淮)

懿宗皇帝淮三年

{ }

公元八六零庚辰咸通元年宪安王

四年

公元八六一辛巳咸通二年宪安王

五年

宪安王薨

景文王膺廉

卽位年

公元八六二壬午咸通三年景文王

二年

公元八六三癸未咸通四年景文王

三年

公元八六四甲申咸通五年景文王

四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一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六五乙酉咸通六年景文王

五年

公元八六六丙戌咸通七年景文王

六年

公元八六七丁亥咸通八年景文王

七年

公元八六八戊子咸通九年景文王

八年

公元八六九己丑咸通十年景文王

九年

公元八七零庚寅咸通十一年景文王

十年

公元八七一辛卯咸通十二年景文王

十一年

公元八七二壬辰咸通十三年景文王

十二年

公元八七三癸巳咸通十四年景文王

僖宗皇帝 十三年

公元八七四甲午干符元年景文王

十四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七五乙未干符二年景文王

十五年

景文王薨

宪康王晸

卽位年

二月二十二日,

始为{知}

中国改年号,

改为干符二年

公元八七六丙申干符三年宪康王

二年

公元八七七丁酉干符四年宪康王

三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二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七八戊戌干符五年宪康王

四年

公元八七九己亥干符六年宪康王

五年

公元八八零庚子广明元年宪康王

六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八一辛丑中和元年宪康王

七年

公元八八二壬寅中和二年宪康王

八年

五月二十五日,

知&国{中国}

改年号, 用中和二年

公元八八三癸卯中和三年宪康王

九年

公元八八四甲辰中和四年宪康王

十年

公元八八五乙巳光启元年宪康王

十一年

公元八八六丙午光启二年宪康王

十二年

宪康王薨

定康王晃

卽位年六月,

知中国改年号,

 为光启二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八七丁未光启三年定康王

二年

定康王薨

眞圣王曼

卽位年

公元八八八戊申文德元年眞圣王

昭宗皇帝晔二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三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八九己酉龙纪元年眞圣王

三年

公元八九零庚戌大顺元年眞圣王

四年

公元八九一辛亥大顺二年眞圣王弓裔始起投贼

五年

公元八九二壬子景福元年眞圣王后百济甄萱

六年自称王

公元八九三癸丑景福二年眞圣王甄萱

七年二年

知中国改年号,

 为景福二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九四甲寅干宁元年眞圣王甄萱

八年三年

公元八九五乙卯干宁二年眞圣王甄萱

九年四年

公元八九六丙辰干宁三年眞圣王甄萱

十年五年

公元八九七丁巳干宁四年眞圣王甄萱

十一年六年

眞圣王禅位太子,

薨于后宫,

孝恭王峣卽位年。

公元八九八戊午光化元年孝恭王弓裔都松岳郡甄萱

二年七年

公元八九九己未光化二年孝恭王甄萱

三年八年

公元九零零庚申光化三年孝恭王甄萱

四年九年

公元九零一辛酉天复元年孝恭王弓裔自称王甄萱

五年十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四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零二壬戌天复二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六年二年十一年

公元九零三癸亥天复三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七年三年十二年

公元九零四甲子天德{天佑}孝恭王弓裔甄萱

元年八年四年十三年哀皇帝祝国号摩震

年号武泰

公元九零五乙丑天佑二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九年五年十四年

弓裔移都铁圆,

改武泰为圣册

元年

公元九零六丙寅天佑三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年六年十五年

公元九零七丁卯天佑四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梁太祖皇帝十一年七年十六年

朱晃

开平元年

公元九零八戊辰开平二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二年八年十七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零九己巳开平三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三年九年十八年

公元九一零庚午开平四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四年(+十年)十九年

公元九一一辛未干化元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五年十一年二十年

改国号为泰封,

改元水德万岁

公元九一二壬申干化二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王友珪十六年十二年二十一年

孝恭王薨

神德王景晖

卽位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五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一三癸酉干化三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末帝 二年十三年二十二年

公元九一四甲戌干化四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三年十四年二十三年

改元政开

太祖为百船将军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一五乙亥贞明元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四年十五年二十四年

公元九一六丙子贞明二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五年十六年二十五年

公元九一七丁丑贞明三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六年十七年二十六年

神德王薨

景明王升英

卽位年

公元九一八戊寅贞明四年景明王弓裔甄萱

二年十八年二十七年

弓裔麾下人心忽

变,推戴太祖为王,

弓裔为下所杀。

太祖卽位称元

公元九一九己卯贞明五年景明王甄萱

三年二十八年

公元九二零庚辰贞明六年景明王甄萱

四年二十九年

公元九二一辛巳龙德元年景明王甄萱

五年三十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六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二二壬午龙德二年景明王甄萱

六年三十一年

公元九二三癸未龙德三年景明王甄萱

后唐同光元年七年三十二年

公元九二四甲申同光二年景明王甄萱

八年三十三年

景明王薨

景哀王魏膺

卽位年

公元九二五乙酉同光三年景哀王甄萱

二年三十四年

公元九二六丙戌同光四年景哀王甄萱

明宗皇帝亶三年三十五年

天成元年

公元九二七丁亥天成二年景哀王甄萱

四年三十六年

景哀王薨

敬顺王傅

卽位年

公元九二八戊子天成三年敬顺王甄萱

二年三十七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二九己丑天成四年敬顺王甄萱

三年三十八年

公元九三零庚寅长兴元年敬顺王甄萱

四年三十九年

公元九三一辛卯长兴二年敬顺王甄萱

五年四十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七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三二壬辰长兴三年敬顺王甄萱

六年四十一年

公元九三三癸巳长兴四年敬顺王甄萱

闵帝从厚七年四十二年

公元九三四甲午应顺元年敬顺王甄萱

末帝从珂八年四十三年

淸秦{淸泰}

元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三五乙未淸泰二年敬顺王甄萱

九年四十四年

王移书我太祖,

自降纳土,新罗

五十六王九百九

十二年而灭。

公元九三六丙申淸泰三年甄萱

晋高祖石敬 四十五年

天福元年甄萱子神剑囚

父,纂{簒}

位自称将军,

甄萱出奔锦

城,投太祖。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一。

三二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二。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三二卷志一零零零零

杂志第一。

祭祀乐。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零

祭祀。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一

○按宗庙之制,第二代三年春,始立始祖庙,四时祭之,以亲妹主祭。第二十二代,于始祖诞降之地,创立神宫,以享之。至第三十六代,始定五庙。以为姓始祖,以,平,有大功德, 为世世不毁之宗,兼亲庙二为五庙。至第三十七代,立社稷坛。又见于祀典,皆(+祭)境内山川,而不及天地者,盖以『王制』曰:"天子七庙,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又曰:"天子祭天地天下名山大川,诸侯祭社稷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是故,不敢越礼而行之者欤。然其坛堂之高下 门之内外次位之尊卑陈设登降之节尊爵 豆牲牢册祝之礼,不可得而推也,但粗记其大略云尔。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二

○一年,六祭五庙,谓正月二日五日,五月五日,七月上旬,八月一日十五日。十二月寅日,北门,祭八 {八 /八 },豊年用大牢,凶年用小牢。

立春后亥日,南,祭;立夏后亥日,北门,祭;立秋后亥日,祭;立春后丑日,门,祭;立夏后申日,祭;立秋后辰日,祭。[检诸礼典,只祭,无。]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三

○三山五岳已下名山大川,分为大中小祀。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四

○大祀,三山:一[部],二[],三[]。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五

○中祀,五岳:东[],南[],西[],北[],中[一云,。]。四鎭:东[],南[一云,。],西[],北[]。四海:东[一云,。],南[],西[],北[]。四渎:东[一云,。],南[],西[],北[]。[],[],[],[],[],[]。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六

○小杞{小祀}:[],[],[],[],[],[],[],[],[],[],[],[],[],[一云,],[],[],[],[],[],[],[],

[,一本有,无。],[],[]。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七

○四城门祭:一,二,三,四。部庭祭:梁部。四川上祭:一,二,三,四。行,日月祭;南,行五星祭;,行祈雨祭。四大道祭:东,南,西,北。压丘祭, 气祭。上件,或因别制,或因水旱,而行之者也。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八

○祀礼不明,但考古记及史书所载者,以记云尔。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九

○『后汉书』云:",好祠鬼神社稷。以十月祭天大会,名曰东盟。其国东有大穴,号 神{隧神},亦以十月迎而祭之。"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零

○『北史』云:"常以十月祭天,多淫祠。有神庙二所:一曰夫余神,刻木作妇人像;二曰高登神,云是始祖夫余神之子。并置官司,遣人守护,盖女云。"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一

○『梁书』云:",于所居之左,立大屋,祭鬼神,冬{又}祠社稷。"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二

○『唐书』云:"俗多淫祠,祀及日等神。国左有大穴,曰神隧,每十月,王皆自祭。"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三

○古记云:"十四年,秋八月,王母薨于,其王以大后{太后}礼葬之,遂立神庙。六十九年,冬十月,幸,祀大后{太后}庙;四{三}年,秋九月,如,祀始祖庙;元年,秋九月,二年,春二月,十三年,秋九月,二年,春二月,三年,夏四月,二年,春二月,二年,夏四月, 如上行。九年,春三月,立国社。"又云:",常以三月三日,会猎之丘,获猪鹿,祭天及山川。"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四

○『册府元龟』云:"每以四仲之月,王祭天及五帝之神,立其始祖庙于国城,岁四祠之。"[按『海东古记』或云始祖,或云始祖。『北史』及『隋书』皆云:"之后,有,立国于,此云始祖。然为始祖,事迹明白,其余不可信也。]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五

○古记云:"二十年,春二月,设坛祠天地。三十八年,冬十月,二年,春二月,五年,春正月,十年,春正月,十四年,春正月,二年,春正月,二年,春正月,二年,春正月,十一年,冬十月, 如上行。二年,春正月,谒始祖庙。二年,春正月,二年,春正月,二年,夏四月,二年,春正月,二年,春正月, 如上行。"

三二卷志一乐零零

乐。

三二卷志一乐零一

○乐:三竹三弦拍板大鼓歌舞。舞:二人,放角 头紫大袖公 红 镀金 腰带乌皮靴。三弦:一玄琴,二加耶琴,三琵琶。三竹:一大 ,二中 ,三小 。

三二卷志一乐零二

○玄琴,众{象}乐部琴,而为之。按『琴操』曰:"作琴,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眞也。"又曰:"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六日;广六寸,象六合。文上曰池[池者水也,言其平。];下曰滨[滨者服也。]。前广后狭,象尊卑也;上圆下方,法天地也。五弦,象五行。大贤{弦}为君,十(+二)弦(+琴以象十二月)为臣,加二弦。"又『风俗通』曰:"琴长四尺五寸者,法四时五行,七弦,法七星。"

三二卷志一乐零三

○玄琴之作也,古记云:"初,晋人以七弦琴,送。人虽知其为乐器,而不知其声音及鼓之之法,购国人能识其音而鼓之者,厚赏。时,第二相,存其本样,颇改易其法制而造之,兼制一百余曲,以奏之。于时,玄鹤来舞,遂名玄鹤琴,后但云玄琴。"

三二卷志一乐零四

○人沙 子,入,学琴五十年,自制新调三十曲,传之,传之先生。先生亦入,不出。王恐琴道断絶,谓伊 ,方便传得其音,遂委公事。到官,简聪明少年二人,曰,使诣山中传学。先生敎之,而其隐微不以传。与妇偕进曰:"吾王遣我者,无他,欲传先生之技,于今三年矣,先生有所秘而不传,吾无以复命。"

捧酒,其妇执盏膝行,致礼尽诚。然后,传其所秘飘风等三曲。传其子,制七曲,之后,以琴自业者,非一二,所制音曲有二调,一平调,二羽调,共一百八十七曲。其余声遗曲流传,可记者无几,余悉散逸,不得具载。

三二卷志一乐零五

○所制三十曲:上院曲一,中院曲一,下院曲一,南海曲二,倚 曲一,老人曲七,竹庵曲二,玄合曲一,春朝曲一,秋夕曲一,吾沙息曲一,鸳鸯曲一,远岵曲六,比目曲一,入实相曲一,幽谷淸声曲一,降天声曲一。所制七曲,今亡。

三二卷志一乐零六

○加耶琴,亦法乐部筝而为之。『风俗通』曰:"筝,秦声也。"『释名』曰:"筝施弦高,筝筝然,二州,筝形如瑟。"曰:"上圆象天,下平象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斯乃仁智之器。"曰:"筝长六尺,以应律数;弦有十二,象四时;柱高三寸,象三才。"加耶琴,虽与筝制度小异,而大槪似之。

三二卷志一乐零七

○古记云:",见之乐器,而造之。王以谓诸国方言各异声音,岂可一哉,乃命乐师人,造十二曲。后,以其国将乱,携乐器,投。王受之,安置,乃遣大奈麻大舍,传其业。三人旣传十一{二}曲,相谓曰:'此繁且淫,不可以为雅正。'遂约为五曲。始闻焉而怒,及听其五种之音,流泪叹曰:'乐而不流,哀而不悲,可谓正也,尔其奏之王前。'王闻之大悦。

谏臣献议:亡国之音,不足取也。王曰:'王,淫乱自灭,乐何罪乎。盖圣人制乐,缘人情以为 节,国之理乱,不由音调。'遂行之,以为大乐。"加耶琴有二调,一河临调,二嫩竹调,共一百八十五曲。

三二卷志一乐零八

○所制十二曲:一曰下加罗都,二曰上加罗都,三曰宝伎,四曰达己,五曰思勿,六曰勿慧,七曰下奇物,八曰师子伎,九曰居烈,十曰沙八兮,十一曰尔赦,十二曰上奇物。所制三曲:一曰乌,二曰鼠,三曰 。[赦字未详。]

三二卷志一乐零九

○琵琶,『风俗通』曰:"近代乐家所作,不知所起。长三尺五寸,法天地人与五行。四弦,象四时也。"『释名』曰:"琵琶,本胡中马上所鼓,推手前曰琵,引手却曰琶,因以为名。"乡琵琶,与制度,大同而少异,亦始于,但不知何人所造。其音有三调:一宫调,二七贤调,三凤皇调,共二百一十二曲。

三二卷志一乐一零

○三竹,亦模仿笛,而为之者也。『风俗通』曰:"笛,时,所作也。"又按:有『笛赋』,在前,恐此说非也。云:"近代双笛,从起。又笛,涤也,所以涤邪秽,而纳之于雅正也。长一尺,四十七孔。"乡三竹,此亦起于,不知何人所作。古记云:"时,东海中忽有一小山,形如龟头,其上有一竿竹,昼分为二,夜合为一。王使斫之作笛,名万波息。"虽有此说,怪不可信。三竹笛有七调:一平调,二黄钟调,三二雅调,四越调,五般涉调,六出调,七俊调。大 三百二十四曲,中 二百四十五曲,小 二百九十八曲。

三二卷志一乐一一

○会乐及辛热乐,时作也;突阿乐,时作也;枝儿乐,时作也;思内[一作诗恼。]乐,时作也; 舞,时作也;忧息乐,时作也; 乐,时人先生作也;竿引,时人作也;美知乐,时作也;徒领歌,时作也;捺弦引,时人作也;思内奇物乐,作也;内知,乐也;白实,乐也;德思内,乐也;石南思内道,乐也;祀中,乐也。此皆乡人喜乐之所由作也,而声器之数歌舞之容,不传于后世。但古记云:"九年,幸,设 奏乐。 舞:监六人, 尺二人,舞尺一人。下辛热舞:监四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三人。思内舞:监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二人。韩岐舞:监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上辛热舞:监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二人。小京舞:监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一人,歌尺三人。美知舞:监四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八年,奏乐,始奏思内琴,舞尺四{三}人靑衣,琴尺一人赤衣,歌尺五人彩衣绣扇 金镂带。次奏 {砧}琴(舞),舞尺赤衣,琴尺靑衣。"如此而已,则不可言其详也。时乐工皆谓之尺。诗,有乡乐杂咏五首,今录于此。

金丸:回身掉臂弄金丸,月转星浮满眼看。纵有宜僚那胜此,定知鲸海息波澜。

月顚:肩高项缩发崔嵬,攘臂群儒鬪酒杯。听得歌声人尽笑,夜头旗帜晓头催。

大面:黄金面色是其人,手抱珠鞭役鬼神。疾步徐 呈雅舞,宛如丹凤舞尧春。

束毒:蓬头蓝面异人间,押队来庭学舞鸾。打鼓冬冬风瑟瑟,南奔北跃也无端。

 猊:远涉流沙万里来,毛衣破尽着尘埃。摇头掉尾驯仁德,椎{雄}气宁同百兽才。

三二卷志一乐一二

○乐,『通典』云:"乐工人紫罗帽,饰以鸟羽,黄大袖,紫罗带,大口袴,赤皮 ,五色缁绳。舞者四人,椎 于后,以绛抹额,饰以金 ,二人黄裙 赤黄袴,二人赤黄裙 袴,极长其袖,乌皮 ,双双倂立而舞。乐用:弹筝一, 筝一,卧  一,竖  一,琵琶一,五弦一,义 笛一,笙一,横笛一,箫一,小  一,大  一,桃皮  一,腰鼓一,斋鼓一, 鼓一,呗一。大时,尙二十五曲,今唯能习一曲,衣服亦 { }衰败,失其本风。"『册府元龟』云:"乐有:五弦琴筝  横吹箫鼓之属,吹芦以和曲。"

三二卷志一乐一三

○乐,『通典』云:"乐,之代,工人死散,中,为大常卿{太常卿},复奏置之,是以音伎多阙。舞者二人,紫大袖裙 ,章甫冠,皮履。乐之存者,筝笛桃皮    ,乐器之属,多同于内地。"『北史』云:"有鼓角  筝  笛之乐。"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二。

三三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三。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三三卷志二零零零零

杂志第二。

色服车骑器用屋舍。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零

(+色服)。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一

○之初,衣服之制,不可考色。至第二十三叶,始定六部人服色尊卑之制,犹是夷俗。至在位二年,入,请袭仪,皇帝诏可之,兼赐衣带。遂还来施行,以夷易华。在位四年,又革妇人之服,自此已后,衣冠同于。我受命,凡国家法度,多因旧,则至今朝廷士女之衣裳,盖亦请来之遗制欤。臣三奉使上国,一行衣冠,与人无异。尝入朝尙早,立门,一合门员来问:"何者是人使?"应曰:"我是。"则笑而去。又使臣来聘在馆,宴次见乡妆倡女,召来上阶,指阔袖衣色丝带大裙,汉{叹}曰:"此皆三代之服,不拟{疑}尙行。"于此,知今之妇人礼服,盖亦之旧欤。年代绵远,文史缺落,其制不可 数,但粗记其可见云尔。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二

○制:自太大角干至大阿 ,紫衣,阿 至级 ,绯衣 牙笏,大奈麻奈麻,靑衣,大舍至先沮知,黄衣。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三

○伊   ,锦冠;波珍 大阿 衿荷,绯冠;上堂大奈麻赤位大舍,组缨。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四

○卽位九年,八年,下敎曰:"人有上下,位有尊卑,名例不同,衣服亦异,俗渐 薄,民竞奢华,只尙异物之珍寄,却嫌土产之鄙野,礼数失于逼僭,风俗至于陵夷,敢率旧章,以申明命,苟或故犯,固有常刑。"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五

○眞骨大等: 头,任意{用};表衣半臂袴, 禁 绣锦罗;腰带禁硏文白玉;靴禁紫皮;靴带禁隐文白玉;袜任用绫已下;履任用皮丝麻;布,用二十六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六

○眞骨女:表衣,禁 绣锦罗;内衣半臂袴袜履, 禁 绣罗; ,禁 及绣用金银丝孔雀尾翡翠毛者;梳,禁瑟瑟钿玳瑁,钗,禁刻镂及缀珠;冠,禁瑟瑟钿;布,用二十八升已下。九{凡}色禁 黄。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七

○六头品: 头,用 罗 绢布;表衣,只用绵紬紬{细}布;内衣,只用小文绫 绢布;袴,只用 绢绵紬布;带,只用乌犀鍮铁铜;袜{履},只用 绵紬布;靴,禁乌 { }皱文紫皮;靴带,用乌犀鍮铁铜;履,只用皮麻;布,用十八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八

○六头品女:表衣,只用中小文绫 绢;内衣,禁 绣锦野草罗;半臂,禁 绣罗 罗;袴,禁 绣锦罗 罗金泥; ,禁 绣锦罗金银泥;褙 短衣, 禁 绣锦罗布纺罗野草罗金银泥;表裳,禁 绣锦罗 罗野草罗金银泥  ;  ,禁 绣;内裳,禁 绣锦罗野草罗;带,禁以金银丝孔雀尾翡翠毛为组;袜 ,禁 罗 罗;袜,禁 绣锦罗 罗野草罗;履,禁 绣锦罗 罗;梳,禁瑟瑟钿;钗,禁纯金以银刻镂及缀珠;冠,用 罗纱绢;布,用二十五升已下。色,禁 黄紫紫粉金屑红。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九

○五头品: 头,用罗 绢布;表衣,只用布;内衣半臂,只用小文绫 绢布;袴,只用绵紬布;腰带,只用铁;袜,只用绵紬;靴,禁乌 皱文紫皮;靴带,只用鍮铁铜;履,用皮麻;布,用十五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零

○五头品女:表衣,只用无文独织;内衣,只用小文绫;半臂,禁 绣锦野草罗 罗;袴,禁 绣锦罗 罗野草罗金泥; ,用绫绢已下;  ,禁 绣绵野草罗布纺罗金银泥  ;短衣,禁 绣锦野草罗布纺罗 罗金银泥  ;表裳,禁 绣锦野草罗 罗金银泥  ;  ,禁 绣锦罗;内裳,禁 绣锦野草罗金银泥  ;带,禁以金银丝孔雀尾翡翠毛为组;

袜 ,禁 绣锦罗 罗;袜,禁 绣锦罗 罗野草罗;履,但用皮已下;梳,用素玳瑁已下;钗,用白银已下;无冠;布,用二十升已下;色,禁 黄紫紫粉黄屑红绯。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一

○四头品: 头,只用纱 绢布;表衣袴,只用布;内衣半臂,只用 绢绵紬布;腰带,只用铁铜;靴,禁乌 皱文紫皮;靴带,只用铁铜;履,用牛皮麻已下;布,用十三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二

○四头品女:表衣,只用绵紬已下;内衣,只用小文绫已下;半臂袴,只用小文绫 绢已下; 短衣,只用绢已下;褙 ,只用绫已下;表裳,只用 绢已下; 与裳同; ,用越罗;无内裳;带,禁绣组及野草罗乘天罗越罗,只用锦{绵}紬已下;袜 ,只用小文绫已下;袜,只用小文绫 绵紬布;履,用皮已下;梳,用素牙角木;钗,禁刻镂缀珠及纯金;无冠;布,用十八升;色,禁 黄紫紫粉黄屑绯红灭紫。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三

○平人: 头,只用绢布;表衣袴,只用布;内衣,只用绢布;带,只用铜铁;靴,禁乌 皱文紫皮;靴带,只用铁铜;履,用麻已下;布,用十二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四

○平人女:表衣,只用绵紬布;内衣,只用 绢绵紬布;袴,用 已下;表裳,用绢已下; ,只用绫已下;带,只用绫绢已下;袜{} ,用无文;袜,用 绵紬已下;梳,用素牙角已下;钗,用鍮石已下;布,用十五升已下;色,与四头品女同。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五

○衣服之制,不可得而考。今但记见于历代史书者。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六

○『北史』云:"人皆头着折风,形如弁,士人加揷二鸟羽,贵者其冠曰苏骨,多用紫罗为之,饰以金银,服大柚杉{袖衫}大口袴素皮带黄革履,妇人裙 加 。"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七

○『新唐书』云:"王服五采,以白罗制冠,革带皆金 。大臣靑罗冠,次绛罗,珥两鸟羽,金银杂 ,衫  ,袴大口,白韦带,黄革履。庶人衣褐,戴弁,女子首巾 。"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八

○『册府元龟』云:",其公会,皆锦绣金银以自饰。大加主簿着 ,如冠 而无后,其小加着折风,形如弁。"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九

○『北史』云:"衣服与略同。若朝拜祭祀,其冠两厢加翅,戎事则不。奈率已下{上},冠饰银花,将德紫带,施德 带,固德赤带,季德靑带,对德文督皆黄带,自武督至克虞,皆白带。"

三三卷志二色服二零

○『隋书』云:"自左平{佐平}至将德,服紫带,施德 带,固德赤带,季德靑带,对德以下,皆黄带,自文督至克虞,皆白带,冠制 同,唯奈率以上,饰以银花。"

三三卷志二色服二一

○『唐书』云:",其王服大袖紫袍,靑锦袴,乌罗冠,金花为饰,素皮带,乌革履。官人尽绯为衣,银花饰冠。庶人不得衣绯紫。"

三三卷志二色服二二

○『通典』云:"其衣服,男子略同于,妇人衣似袍而袖微大。"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零

车骑。。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一

○眞骨:车林{材}不用紫檀沈香,不得帖玳瑁,亦不敢饰以金银玉。褥子用绫绢已下,不过二重,坐子用钿锦二色绫已下,缘用锦已下,前后 用小文绫纱 已下,色以深靑碧紫紫粉,络网用 麻,色以红绯翠碧,妆表且{但}用绢布,色以红绯靑 ,牛勒及 用 绢布,环禁金银鍮石,步摇亦禁金银鍮石。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二

○六头品:褥子用 绢已下。坐子用 绢布,无缘,前后 ,若随眞骨已上贵人行,则不设,但自行,则用竹帘若莞席,缘以 绢已下,络网用布,色以赤靑,牛勒及 用布,环用鍮铜铁。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三

○五头品:褥子只用毡若布,前后 只用竹帘莞席,缘以皮布,无勒, 用麻,环用木铁。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四

○眞骨:鞍桥禁紫檀沈香,鞍 禁 绣锦罗,鞍坐子禁 绣罗,障泥但用麻油染,衔 禁金鍮石镀金缀玉,靷 禁组及紫 。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五

○眞骨女:鞍桥禁宝钿,鞍 鞍坐子禁 罗,脊杂[一云 脊。]禁 绣罗,衔 禁 金缀玉,靷 禁杂金银丝组。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六

○六头品:鞍桥禁紫檀沈香黄杨槐 及金银缀玉,鞍 用皮,鞍坐子用绵紬 布皮,障泥用麻油染,衔 禁金银鍮石及镀金银缀玉,靷 用皮麻。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七

○六头品女:鞍桥禁紫檀沈香及 金缀玉,鞍 鞍坐子禁 绣锦罗 罗,替脊用绫 绢,衔 禁金银鍮石及镀金银缀玉,障泥用皮,靷 不用组。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八

○五头品:鞍桥禁紫檀沈香黄杨槐 ,亦不得用金银缀玉,鞍 用皮,障泥用麻油染,衔 禁金银鍮石,又不得镀镂金银,靷 用麻。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九

○五头品女:鞍桥禁紫檀沈香,又禁饰以金银玉,鞍 鞍坐子禁 绣锦绫罗虎皮,衔 禁金银鍮石,又禁饰以金银,障泥用皮,靷 禁组及紫紫粉晕 。

三三卷志二车骑一零

○四头品至百姓:鞍桥禁紫檀沈香黄杨槐 ,又禁饰以金银玉,鞍 用牛马皮,(鞍褥用皮),障泥用杨竹,衔用铁, 用木铁,靷 用筋若麻为绞。

三三卷志二车骑一一

○四头品女至百姓女:鞍桥禁紫檀沈香黄杨槐,又禁饰金银玉,鞍 鞍坐子禁 绣锦罗 罗绫虎皮,衔 禁金银鍮石{锡},又禁饰金银,障泥但用皮,靷 禁组及紫紫粉晕 。

三三卷志二器用零零

器用。

三三卷志二器用零一

○眞骨:禁金银及镀金。

三三卷志二器用零二

○六头五头品:禁金银及镀金银。又不用虎皮球   。

三三卷志二器用零三

○四头品至百姓,禁金银鍮石{锡}朱里平文物,又禁球   虎皮大 等。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零

屋舍。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一

○眞骨:室长广,不得过二十四尺,不覆唐瓦,不施飞 ,不雕悬鱼,不饰以金银鍮石五彩,不磨阶石,不置三重阶,垣墙不施梁栋,不涂石灰,帘缘禁锦 绣野草罗,屛风禁绣,床不饰玳瑁沈香。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二

○六头品:室长广,不过二十一尺,不覆唐瓦,不施飞 重  牙悬鱼,不饰以金银鍮石白 五彩,不置巾{中}阶及二重阶,阶石不磨,垣墙不过八尺,又不施梁栋,不涂石灰,帘缘禁 绣绫,屛风禁绣,床不得饰玳瑁紫檀沈香黄杨,又禁锦荐,不置重门及四方门,廐容五马。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三

○五头品:室长广,不过十八尺,不用山楡木,不覆唐瓦,不置兽头,不施飞 重 { }花斗牙悬鱼,不以金银鍮石铜 五彩为饰,不磨阶石,垣墙不过七尺,不架以梁,不涂石灰,帘缘禁锦 绫绢 ,不作大门四方门,廐容三马。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四

○四头品至百姓:室长广,不过十五尺,不用山楡木,不施藻井,不覆唐瓦,不置兽头飞  牙悬鱼,不以金银鍮石{锡}铜 为饰,阶 不用山石,垣墙不过六尺,又不架梁,不涂石灰,不作大门四方门,廐容二马。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五

○外眞村主与五品同,次村主与四品同。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三。

三四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四。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零

杂志第三。

地理一。

(+一)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一

○疆界,古传记不同。『通典』云:"其先本种,其国在二国东南,东滨大海。"『唐书』云:"东南俱限大海。"『新书』云:"东南,西,北,南滨海。"『四夷述』曰:"在东,东抵海,北与接。"曰:"则,则,则也。"此诸说,可谓近似焉。若『新旧唐书』皆云:"苗裔在之地。"『新书』又云:"东距长人,长人者,人长三丈,锯牙钩爪,搏人以食,常屯弩士数千,守之。"此皆传闻悬说,非实录也。按两『汉志』:"距东北五千里。"注曰:"属,故也。"则似与地分隔絶。又相传:东海絶岛上有大人国,而人无见者,岂有弩士守之者。今按始祖,元年甲子开国,王都长三千七十五步,广三千一十八步,三十五里,六部。国号曰,或云,或云,或云。九年,有 怪,更名。

因以为国号,十年,复号。初二十一年,筑宫城,号。二十二年,于东南,筑城,号,或号,周一千二十三步。北有,周一千八百三十八步。又东有,周一千九百六步。又南有,周二千八百四步。

始祖已来处,至后世多处两。始与,地错犬牙,或相和亲,或相寇 。后与(大)侵灭二邦,平其土地,遂置九州岛。本国界内,置三州:王城东北,当路曰,王城南曰,西曰。于故国界,置三州:故城北口曰,次西南曰,次南曰。于故南界,置三州:从西第一曰,次东曰,又次东曰。九州岛所管郡县,无虑四百五十。[方言所谓乡部曲等,杂所不复具录。]地理之广 ,斯为极矣,及其衰也,政荒民散,疆土日蹙。末王,以国归我,以其国为。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二

○,时取为州,十一{二}年,六年,初置军主,为。十八年,州废,七年,三年,复置,筑城,周一千一百九步,十六年,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本,改名,今;,本[或云。],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未详。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三

○,本,改名,今。领县四:,本,改名,今;,本,改名,今未详;,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四

○,本,改名,今。领县三:,本,改名,今复故;,本[或云。],改名,今未详;,本[或云。],改名,今合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五

○,本,改名,令{今}。领县四:,本,改名,今;,本[一云。],改名,今因之;,本[一云。],改名,今;,本[一云。],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六

○,本,三十六年,为,置军主。七年,州废,改名,今。领县三:,本,改名,今因之;,今未详;,本[一云。],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七

○,古也。十八年,元年,置军主,为。时,州废,元年,置,改名,今因之。领县四:,本[一云。],改名,今因之;,改州县名,及今 因之;,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八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九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零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一

○,本,取之,为[一云。],改名,今。领县三:,本,改名,今;,本[一云。],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二

○,本[一云。],改名,今因之。领县一:,本,改名,今。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三

○,五年,二年,割地,置。七年,筑城,周一千二百六十步,改名,今。领县一:,本,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四

○,古[一云,一云。],自始祖,至十世,以四年,十九年,率百姓来降,以其地为。二十年,元年,为,改名,今。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五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六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五:,本,改名,今;,本[一云。],改名,今未详;,本[一云,一云。],改名,今合属;,本,改名,今合属;,本,改名,今合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七

○,本[一云。],十六年置州,名,二十六年,州废,改名,今。领县一:,本[一云。],改名,今。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八

○[寿一作嘉。],本,改名,今。领县四:,本,改名,今因之;,本[一云,一云。],改名,今;,本[一云。],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九

○,时,伐取[一作督。]小国,置郡,改名,今。领县三:,本[一云。],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部曲;

,本,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零

○,本,改名,今。领县五:,今部曲;,时,伐得小国,置县,改名,今合属;

,本,改名,今合属;,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合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一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二

○,本,改名,今合属。领县一:,本,改名,今合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三

○,本]郡>,筑城,以遮贼路,改名,今合属。领县二:,本,改名,今合属;,时,取,置县,改名,今。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四

○,本,改名,今。领县六:,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本[一云。],改名,今因之;

,时,取,置县,今合属。(惊)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五

○,本境内,[一云。]等三城,今合属。,本,改名,今合属。,本,改名,今合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六

○,本,改名,今合属。,本,改名,今合属。,本,改名,今合属。,本,改名,今合属。,本,改名,今合属。,本[一云。],改名,今合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七

○,五年,元年,分,置,改名,分{今}。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今未详。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八

○,初置,海中岛也,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一云。],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九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三:,今部曲;,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未详。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零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三:,今未详;

,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一

○,以大兵,灭[一云。],以其地为郡,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部曲;

,本,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二

○,初置,海中岛也,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复故。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三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四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或云,或云。],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五

○,本[或云。],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复故。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六

○,本,自始祖[一云。],至,凡十六世,五百二十年,侵灭之,以其地为,改名,今因之。

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未详。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七

○,本,改名,今。领县三:,本[一云。],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本[一云,一云。],改名,今。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八

○,本[一云。],改名,今。领县四:,本,改名,今未详;,本,改名,今;,本,改名,今;,本,改名,今未详。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四。

三五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五。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零

杂志第四。

地理二。

(+二)。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一

○,本,取之,改为,今。领县二:,本,幷之,为州,置军主,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二

○,本,平之,置小京,时筑城,周二千五百九十二步,改为,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三

○,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四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复故。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五

○[一云。],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

,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六

○,本,改名,今。领县一:,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七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本,因之,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八

○,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九

○,本,改名,今复故。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零

○,本,改名,今。领县三:,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一云,一作。]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一

○,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二

○,本,改名,今。领县四:,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

,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三

○,本[一云。],为州,置军主,改名,今旧墟。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四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五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六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七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八

○,本,改名,今。领县一:,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九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零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一

○,本,(+新罗改)三年筑城,因之。我开国为王畿。领县二:,本,改名,今。第四叶,创置于其地,移其县于东北;,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二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第十一叶代,创置于其地,移其县于南;,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三

○,本,在海中,改名,今。领县三:,本,改名,在内,今;,本,海岛也,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四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五

,本,改名,今。领县一:,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六

○,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七

○,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八

○,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九

○,本,改名,今。领县一:,本县,因之,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零

○,本,改名,今。领县三:,本,改名,今因之;,本,置县改名,今;,本,改名,今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一

○,『古今郡国志』云:"之东南,之西,古地。盖今。"六年,十一年,为,置军主,[一云:十三年,四年,置。]改为,今。领县三:,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复故;,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二

○,本,置,五年筑城,周一千三十一步,因之,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三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县,因之,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四

○,本,取之,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未详;,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五

○,本,改名,今。领县一:,本,改名,今未详。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六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一:,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七

○,本,改名,今。领县三:,本,改名,今;,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八

○,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九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零

○,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一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一:,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二

○,本,改名,今。领县三:,本,改名,今;,本,改名,今未详;,本,改名,今未详。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三

○,本,十七年,元年,为,置军主,时筑城,周一千一百八十步,改名,今。领县五:,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未详;,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四

○,本,二十一年取之,改名,筑关门,今。领县三:,本,改名,今未详;,本,改名,今未详;,本,改名,今未详。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五

○,本[一作。],后属。『古今郡国志』云:"今北界,盖之古国。"前史以为地,盖误。时为小京,置仕臣,五年,三年,以地连,罢京为州,置军主以鎭之,十六年改为,今因之。领县四:,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未详;

,本县,因之,今;,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六

○,本,改名,今。领县一:,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七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八

○,本,改名,今。领县一:,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九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一:,本,改名,今未详。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零

○,本,改名,今。领县三:,本, {改}名,今;,本, {改}名,今;,本, {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一

○,本,世来降。六年,四年,为州,以为军主,改名,今因之。领县四:,本,改名,今未详;,本,改名,今未详;,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未详。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二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三

○,本,二十九年,为州,置军主,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四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五:,本,改名,今;,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五。

三六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六。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零

杂志第五。

地理三。

(+三)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一

○,本旧都。遗平之,置都督府。取其地有之,改为,置都督,十六年,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二

○,五年,初置。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三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四

○,本,改加为嘉,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州郡名,及今 因之;,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五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六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未详;,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七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八

○,本,将与平之。十二年置摠管,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九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零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眞一作贞。],改名,今;,本,改州郡名,及今 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一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二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三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四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五

○,本,十一年,二年,为州 {置}摠管。十二年,废州为郡,因之,今。领县二:]县>,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六

○,本,十六年,为州,二十六年,州废。五年,复置。十六年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州郡名,及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七

○,本,幷之。五年,初置小京,十六年,置,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八

○,本,改名,今。领县三:,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九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零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一

○,本。改名,今。领县三:,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二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三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四:,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四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五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六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七

○,本,改州郡名,及今 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八

○,本地,六年,为。改为,今。领县三:,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复故;,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九

○,本,改名,今。领县四:,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零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四:,本,改名,今;,本,改名,今;,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一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二

○,本,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三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四

○,本,改名,今。领县二:,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五

○,本,改名,今。领县三:,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六

○,本,改名,今因之[一云。]。领县三:,本,改名,今;,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复故。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七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八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本,改名,今;,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九

○,本,改名,今。领县三:,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四零

○,本,改名,今。领县四:,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四一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四:,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本,改名,今因之;,本,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四二

○,本,改名,今。领县一:,本,改名,今。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四三

○,本,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本,改名,今;,本,改名,今;,本[居一作屈。],改名,今。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六。

三七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七。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零

杂志第六。

地理四。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一

○按『通典』云:"以二年,自东南行,渡,至居焉。号曰,以为氏。"古记云:"自逃难,至。"则,似一处也。『汉书志』云:"距三千六百里,属县有,则『周礼』也,于其下置。,距东北四千里,所属三县,是其一焉。"则所谓所都者,盖之界,之西,『汉志』所谓属县,是欤。昔未亡时,帝在,则吾人朝聘者,过涉,一两日行至,以向,故知其然也。自立都,历四十年,二十二年,移都。[或云,或云。]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二

○按『汉书』:"属县,有。"又二年,英国公奉勅,以诸城,置都督府及州县。目录云:"以北已降城十一,其一,从至此十七驿。"则此城亦在北朝境内,但不知其何所耳。

都,历四百二十五年,十五年,移都。历一百五十六年,二十八年,移都。历八十三年,二十七年而灭。[古人记录,自始祖,王{至},历年丁宁纤悉若此,

而或云:"十三年,移居东,城在今西京东中。"不可知其然否。]似今西京,而则是也。何以知之?『唐书』云:",也,随山屈 为 ,南涯。"又『志』云:"东北海行,南傍海 过口,得西北。"又东征诏曰:"沧海道军,舟 千里,高帆电逝,巨舰云飞,横絶,遥造。"以此言之,今为,明矣。则西京之为,亦可知矣。『唐书』云:"亦谓。"而古记云:"自移。"则二城同异远近,则不可知矣。始居北地,则渐东迁于之侧。人曰:"昔盛时,士三十万,抗为敌。"则可谓地胜而兵强。至于季末,君臣昏虐失道,大再出师,援肋{助},讨平之。其地多入,亦得其南境,以置三州及其郡县,以备九州岛焉。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三

○。[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

[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淮一作唯。]。[一云。]。。[一云。氏美女迎之地,故名。]。[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氏美女,于高山头点烽火,迎之处,故后名。]。[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

[一云,一云。]。[一云。],今。,今。[(+一)云。],今。,今因之。,今。,今。,今。,今。,今。,今。,今。,今。。[一云。]。[首一作头。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客一作各。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

[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作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四

○右州郡县,共一百六十四,其改名及今名,见『新罗志』。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五

○『后汉书』云:"三韩凡七十八国,是其一国焉。"『北史』云:"东极,西南俱限大海,北际,其都曰,又云,其外更有。"『通典』云:"南接,北距,西限大海。"『旧唐书』云:",之别种,东北,西渡海至,南渡海至,北,其王所居,有东西两城。"『新唐书』云:"西界,南,皆踰海,北。"按古典记:"第三子,以三年癸卯,自至,立都称王,历三百八十九年,至十三世,取南,都,历一百五年。至二十二世移都,历六十三年。至二十六世移都,国号,至三十一世,历年一百二十二。至五年,是在位二十年,与讨平之。

旧有五部,分统三十七郡,二百城,七十六万户。以其地,分置等五都督府,仍以其酋长为都督府刺史。未几,尽幷其地,置三州及诸郡县,与南境及旧地,为九州岛。"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六

○[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

。。。。。。[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武平。]。。。。。

。。。[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一云。]。[海岛也。]。[海岛也。或云。]。[海岛也。]。。[一云,一云。]。[一云。]。[一云。]。。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七

○右州郡县,共一百四十七,其改名及今名,见『新罗志』。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八

○三国有名未详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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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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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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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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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九

○二年二月,前司空兼太子大师{太师}英国公等,奏称"奉勅诸城,堪置都督府及州郡者,宜共商量准拟,奏闻件状如前。"勅:"依奏,其州郡应须隶属,宜委道安抚使兼右相。"遂便稳分割,仍摠{/隶}安东都护府。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零

○以北,未降十一城:,本;,本;,本;,本[或云。];,本;,本;,本;;;;,旧[或云。]。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一

○以北,已降城十一:;;;;,本;;,本;[一云,或云。];,本;,本;。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二

○以北,逃城七:,本;;,本;,本;,本;,本;,本。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三

○以北,打得城三:,本;,本;,本。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四

○都督府一十三县:;;,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五

○四县:,本;,本;,本;,本。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六

○九县:,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七

○六县:,本;,本;,本;,本;,本;,本。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八

○,本,五县:,本;,本;,本;,本;,本。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九

○,本,四县:,本;,本;,本;,本。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二零

○,本,六县:,本;,本;,本;,本;,本;,本。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二一

○,本,四县:,本;,本;,本;。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二二

○『古今郡国志』云:"国四府, 是旧地也,自至,凡三十九驿。"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七。

三八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八。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零

杂志第七。

职官上。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一

○官号,因时沿革,不同其名言,夷相杂,其曰侍中郞中等者,皆官名,其义若可考。曰伊伐 伊 等者,皆夷言,不知所以言之之意。当初之施设,必也职有常守,位有定员,所以辨其尊卑,待其人才之大小。世久,文记缺落,不可得 考而周详。观其第二,以国事委任大臣,谓之大辅,第三,设位十七等。自是之后,其名目繁多,今采其可考者,以着于篇。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二

○大辅,七年,以为之。九年,置十七等:一曰伊伐 [或云伊罚干,或云于伐 ,或云角干,或云角粲,或云舒发翰,或云舒弗邯。];二曰伊尺 [或云伊 。];三曰  [或云 判,或云苏判];四曰波珍 [或云海干,或云破弥干。];五曰大阿 ,从此至伊伐 ,唯眞骨受之,他宗则否;六曰阿 [或云阿尺干,或云阿粲。],自重阿 至四重阿 ;

七曰一吉 [或云乙吉干。];八曰沙 [或云萨 ,或云沙 干。];九曰级伐 [或云级 ,或云及伏干。];十曰大奈麻[或云大奈末。],自重奈麻至九重奈麻;十一曰奈麻[或云奈末。],自重奈麻至七重奈麻;十二曰大舍[或云韩舍。];十三曰舍知[或云小舍。];十四曰吉士[或云稽知,或云吉次。];十五曰大乌[或云大乌知。];十六曰小乌[或云小乌知。];十七曰造位[或云先沮知。]。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三

○上大等[或云上臣],十八年,始置。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四

○大角干[或云大舒发翰。],七年,灭论功,授大将军大角干,于前十七位之上加之,非常位也。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五

○太大角干[或云太大舒发翰。],八年,灭,授留守以太大角干,赏其元谋也。于前十七位及大角干之上,加此位,以示殊尤之礼。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六

○执事省,本名禀主[或云祖主。],五年,改为执事部。四年,又改为省。中侍一入{中侍一人/执事中侍},五年置。六年,改为侍中,位自大阿 至伊 为之。典大等二人,二十六年置。六年,改为侍郞,位自奈麻至阿 为之。大舍二人,十一年置。十八年,改为郞中[一云五年改。],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舍知二人,五年置。十八年,改为员外郞。十二年,复称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

史十四人,十一{二}年,加六人。改为郞,复称史,位自先沮知至大舍为之。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七

○兵部,令一人,三{四}年始置。五年,加一人,六年,又加一人,位自大阿 至太大角干为之,又得兼宰相私臣。大监二人,四十五年初置,十五年,加一人,改为侍郞,复称大监,位自□ {级 }至阿食{阿 }为之。弟监二人,十一年置。五年,改为大舍。改为郞中,复称大舍,位自舍知王{至}奈麻为之。弩舍知一人,十二年,始置。改为司兵,复称弩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史十二人,十一年,加二人,十二年,加三人,位自先沮知至大舍为之。弩幢一人,十一年置。改为小司兵,复故,位与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八

○调府,六年置。改为大府,复故。令二人,五年置,位自衿荷至太大角干为之。卿二人,十五年,加一人,位与兵部大监同。大舍二人,置。改为主簿,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舍知一人,五年置。改为司库,复称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史八人,四年,加二人,位与兵部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九

○京城周作典,改为修城府,复故。令五人,三十一年置,位自大阿 至大角干为之。卿六人,三十二年置,位与执事侍郞同。大舍六人,改为主簿,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舍知一人,改为司功,复称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史八人,位与调府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零

○四天王寺成典,改为监四天王寺府,复故。衿荷臣一人,改为监令,复称衿荷臣,又改为合{令},位自大阿 至角干为之。上堂一人,改为卿,复称上堂,又改为卿,位自奈麻至阿 为之。赤位一人,改为监,复称赤位。靑位二人,改为主簿,复称靑位,改为大舍,省一人,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一

○奉圣寺成典,改为修营奉圣寺(使)院,后复故{古}。衿荷臣一人,改为检校使,复称衿荷臣,改为令。上堂一人,改为副使,后复称上堂。赤位一人,改为判官,后复称赤位。靑位一人,改为录事,后复称靑位。史二人,改为典,后复称史。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二

○感恩寺成典,改为修营感恩寺使院,后复故{古}。衿荷臣一人,改为检校使,复称衿荷臣。改为合{令},上堂一人,改为副使,复称上堂,改为卿[一云省卿置赤位。],赤位一人,改为判官,后复称赤位。靑位一人,改为录事,后复称靑位。史二人,改为典,后复称史。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三

○奉德寺成典,十八年,改为修营奉德寺使院,后复故{古}。衿荷臣一人,改为检校使,复称衿荷臣,又改为卿。

上堂一人,改为副使,复称上堂,又改为卿。赤位一人,改为判官,复称赤位。靑位二人,改为录事,复称靑位。史六人,后省四人,改为典,复称史。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四

○奉思寺{奉恩寺}成典,衿荷臣一人,始置,改为令。副使一人,始置,寻改为上堂,又改为卿。大舍二人,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五

○灵庙寺成典,十八年,改为修营灵庙寺使院,后复故{古}。上堂一人,改为判官,后复称上堂。靑位一人,改为录事,后又改为大舍。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六

○永兴寺成典,四年始置,十八年,改为监永兴寺馆。大奈麻一人,改为监。史三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七

○仓部,昔者,仓部之事,兼于禀主,至五年,分置此司。令二人,位自大阿 至大角干为之。卿二人,五年置,十五年,加一人。改为侍郞,复称卿,位与兵部大监同。大舍二人,置。改为郞中,复称大舍,位与兵部大舍同。租舍知一{二}人,八年置,改为司仓,复故,位与弩舍知同。史八人,置。十一年,加三人,十二年,加七入{人};八年,加一人;十一年,加三人;加八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八

○礼部,令二人,八年置,位与兵部令同。卿二人,二年[一云五年。]置,十五年,加一人,位与调府卿同。

大舍二人,五年置。改为主簿,后复称大舍,位与调府大舍同。舍知一人,改为司礼,后复称舍知,位与调府舍知同。史八人,五年,加三人,位与调府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九

○乘府,改为司驭府,复故。令二人,六年置,位自大阿 至角干为之。卿二人,十五年,加一人,位与调府卿同。大舍二人,改为主簿,后复称大舍,位与兵部大舍同。舍知一人,改为司牧,后复称舍知,位与调府舍知同。史九人,十一年,加三人,位与调府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零

○司正府,六年置。改为肃正台,复故。令一人,位自大阿 至角干为之。卿二人,五年置。十五年,加一人,位与乘府卿同。佐二人,元年,为犯大王讳,凡丞皆称佐。改为评事,后复称佐,位自奈麻至天奈麻{大奈麻}为之。大舍二人,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十人,十一年,加五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一

○例作府[一云例作典。],改为修例府,复故。令一人,六年置,位自大阿 至角干为之。卿二人,置,位与司正卿同。大舍四人,六年,省二人,改为主簿,后复称大舍,位与兵部大舍同。舍知二人,改为司例,后复称舍知,位与弩舍知同。史八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二

○船府,旧以兵部大监弟监,掌舟楫之事。十八年别置,改为利济府,复故。令一人,位自大阿 至角干为之。卿二人,三年置,八年,加一人,位与调府卿同。大舍二人,改为主簿,复称大舍,位与调府大舍同。

舍知一人,改为司舟,复称舍知,位与调府舍知同。史八人,元年,加二人,六年,省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三

○领客府,本名倭典,四十三年,改为领客典[后又别置倭典。],又改为司宾府,复故。令二人,五年置,位自大阿 至角干为之。卿二人,十五年,加一人,位与调府卿同。大舍二人,改为主簿,复称大舍,位与调府大舍同。舍知一人,改为司仪,复称舍知,位与调府舍知同,史八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四

○位和府,三年始置,改为司位府,复故。衿荷臣二人,二年始置,五年,加一人,六年,改为令,位自伊 至大角干为之。上堂二人,置,二年,加一人。改为卿,位自级 至阿 为之。大舍二人,改为主簿,后复称大舍,位与调府大舍同。史八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五

○左理方府,五年置,元年,避大王讳,改为议方府。令二人,位自级 至  为之。卿二人,置,十八年,加一人,位与他卿同。佐二人,置,改为评事,复称佐,位与司正佐同。大舍二人,位与兵部大舍同。史十五人,十三年,省五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六

○右理方府,七年置。令二人,卿二人,佐二人,大舍二人,史十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七

○赏赐署,属仓部。改为司勋监,复故。大正{大匠}一人,四十六年置。改为正,后复称大正,位自级 至阿 为之。佐一人,位自大奈麻至级 为之。大舍二人,五年置,改为主书,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六人,二十年,加二人,六年,省二{三}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八

○大道署[或云寺典,或云内道监。],属礼部。大正一人,四十六年置。改为正,后复称大正,位自级 至阿 为之。[一云:大正下有大舍二人。]主书{主簿}二人,改为主事。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八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九

○典邑署,改为典京府,复设{称/故}。卿二人[本置监六人,分领六部,六年,升二人为卿],位自奈麻至沙 为之。监四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大司邑六人,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中司邑六人,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小司邑九人,位与弩舍知同。史十六人,木尺七十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零

○永昌宫成典,十七年置。上堂一人,置,又改为卿。复称上堂,六年又改为卿,位自级 至阿 为之。大舍二人,改为主簿,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一

○国学,属礼部。二年置,改为大学监,复故。卿一人,改为司业,复称卿,位与他卿同。博士[若干人,数不定。],助敎[若干人,数不定],大舍二人,五年置,改为主簿,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

史二人,元年,加二人。敎授之法,以『周易』『尙书』『毛诗』『礼记』『春秋左氏传』『文选』,分而为之业。博士若助敎一人,或以『礼记』『周易』『论语』『孝经』,或以『春秋左传』『毛诗』『论语』『孝经』,或以『尙书』『论语』『孝经』『文选』,敎授之。诸生读书,以三品出身,读『春秋左氏传』,若『礼记』,若『文选』而能通其义,兼明『论语』『孝经』者为上;读『曲礼』『论语』『孝经』者为中;读『曲礼』『孝经』者为下。若能兼通五经三史诸子百家书者,超擢用之。或差算学博士若助敎一人,以『缀经』『三开』『九章』『六章』,敎授之。凡学生,位自大舍已下至无位,年自十五至三十,皆充之。限九年,若朴鲁不化者罢之。若才器可成,而未熟者,虽踰九年,许在学,位至大奈麻奈麻而后,出学。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二

○音声署,属礼部,改为大乐监,复故。长二人,七年,改为卿,又改为司乐,复称卿,位与他卿同,大舍二人,五年置,改为主簿,后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三

○大日任典,四年置,合典京府。大都司六人,改为大典仪,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小都司二人,改为小典仪,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都事大舍二人,改为大典事,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都事舍知{舍人}四人,改为中典事,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都谒舍知八人,改为典谒,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都引舍知一人,改为典引,后复故。位与弩舍知同。幢六人,改为小典事,后复故。位与调府史同。都事稽知六人,都谒稽知六人,都引稽知五人[或云都引幢,或云少典引。],比伐首十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四

○工匠府,改为典祀署,后复故。监一人,二年置,位自大奈麻至级 为之。主书二人[或云主事,或云大舍。],五年置,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五

○彩典,改为典彩署,后复故{古}。监一人,二年置,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主书二人,五年置,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三人[一云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六

○左司禄馆,十七年置。监一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主书二人[或云主事。],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七

○右司禄馆,二十一年置。监一人,主书二人,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八

○典祀署,属礼部,十二年置。监一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大舍二人,五年置,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九

○新宫,十六年置。改为典设馆,后复故。监一人,位与典祀署监同。主书二人,位与典祀署大舍同。史三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零

○东市典,九{十}年置。监二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大舍二人,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书生二人,改为司直,后复称书生,位与调府史同。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一

○西市典,四年置。监二人,大舍二人,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书生二人,改为司直,后复称书生。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二

○南市典,亦四年置。监二人,大舍二人,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书生二人,改为司直,后复称书生。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三

○司范署,属礼部。大舍二人[或云主书。],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位与调府舍知同。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四

○京都驿,改为都亭驿,后复故。大舍二人,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五

○漏刻典,十七年始置。博士六人,史一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六

○六部少监典[一云六部监典。],梁部沙梁部,监郞各一人,大奈麻各一人,大舍各二人,舍知各一人。梁部,史六人,沙梁部,史五人;本彼部,监郞一人,监大舍一人,舍知一人,监幢五人,史一人;牟梁部,监臣一人,大舍一人,舍知一人,监幢五人,史一人;汉祗部习比部,监臣各一人,大舍各一人,舍知各一人,监幢各三人,史各一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七

○食尺典,大舍六人,史六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八

○直徒典,大舍六人,舍知八人,史二十六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九

○古官家典,幢[一云稽知。]四人,钩尺六人,水主六人,禾主十五人。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八。

三九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九。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零

杂志第八。

职官中。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一

○内省,十八年,改为殿中省,后复故。私臣一人,七年,三宫,各置私臣。大宫,和文大阿 ;梁宫,首 夫阿 ;沙梁宫,弩知伊 。至四十四年,以一员兼掌三宫,位自衿荷至太大角干,惟其人则授之,亦无年限。又改为殿中令,后复称私臣。卿二人,位自奈麻至阿 为之。监二人,位自奈麻至沙 为之。大舍一人,舍知一人。

○内司正典,五年置。十八年,改为建平省,后复故。议决一人,贞察{员察}二人,史四人。

○典大舍典,典大舍一人,典翁一人,史四人。

○上大舍典,上大舍一人,上翁一人。

○黑铠监,改为卫武监,后复故。大舍一人,史四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二

○本彼宫,元年置。虞一人,私母一人,工翁{上翁}二人,典翁一人,史二人。

○引道典,改为礼成典,后复故。上引道二人,□{黄/下}位引道三人,官引道四人。

○村徒典,十年置。(+ )于{干}一人,宫翁一人,大尺{火尺}一人,史二人。

○尻驿典,看翁一人,宫翁一人。

○平珍音典,改为 宫,后复故。看翁一人,筵翁一人,典翁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三

○烟舍典,十七年置。看翁一人。

○详文师{详文司},十三年,改为通文博士。又改为翰林,后置学士。

○所内学生,二十年置。

○天文博士,后改为司天博士。

○医学,元年初置。敎授学生,以『本草经』『甲乙经』『素问经』『针经』『脉经』『明堂经』『难经』为之业。博士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四

○供奉乘师[阙]。

○律令典,博士六人。

○薮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靑渊宫典,改为造秋亭,后复故。大舍二人,史二人,宫翁一人。

○夫泉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宫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五

○且热音宫典,大舍二人,史四人,宫翁一人。

○坐山典,大舍二人,史三人,宫翁一人。

○屛村宫典,改为玄龙亭,后复故。大舍二人,史二人,宫翁一人。

○北吐只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六

○弘岘宫[已下五宫,通谓之古奈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葛川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善坪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伊同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平立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明活典,二年置。大舍一人,看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七

○源谷羊典,四年置。大舍一人,看翁一人。

○染谷典,看翁一人。

○壁典,看翁一人,下典四人。

○ 园典,看翁一人,下典二人。

○豆呑炭典{豆谷炭典},看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八

○少年监典,改为钓天省,后复故。大舍二人,史二人。

○会宫典,改为北司设,后复故。宫翁一人,助舍知四人。

○上新谋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下新谋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左新谋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九

○右新谋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租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新园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氷库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白川  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零

○汉祇  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蚊川  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本彼  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陵色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秽宫典,改为珍阁省,后复故。稚省十人,宫翁一人,助舍知四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一

○朝霞房,母二十三人。

○染宫,母十一人。

○ 典,母六人。

○红典,母六人。

○苏芳典,母六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二

○ 染典,母六人。

○漂典,母十人。

○倭典,已下十四官员数阙。

○锦典,改为织锦房,后复故。

○铁鍮典,改为筑冶房,后复故。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三

○寺典。

○漆典,改为饰器房,后复故。

○毛典,改为聚 房,后复故。

○皮典,改为 人房,后复故。

○ 典。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四

○皮打典,改为 { }工房,后复故。

○磨典,改为梓人房,后复故。

○ 典。

○靴典。

○打典。

○麻履典。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五

○御龙省,私臣一人,二年置。御伯郞二人,九年改为奉御。元年,又改为卿,寻改为监。(+置)稚省十四人。

○洗宅,改为中事省,后复故。大舍八人,从舍知二人。

○崇文台,郞二人,史四人,从舍知二人。

○岳典,大舍二人,史四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六

○监典,大舍二人,舍知二人,史四人,都官四人,从舍知二人,乐子无定数。

○ 典,改为天禄司,后复故。大舍二人,舍知二人,史八人, 翁四人,从舍知二人。

○春典{ 典},舍知二人,史八人。

○祭典,舍知二人,史六人。

○药典,改为保命司,后复故。舍知二人,史六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七

○供奉医师,无定数。

○供奉卜师,无定数。

○麻典,十八年,改为织纺局,后复故。于{干}一人,史八人,从舍知四人。

○曝典,属县三。

○肉典,改为尙膳局,后复故。于{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八

○滓典,干一人,史四人。

○阿尼典,母六人。

○绮典,改为别锦房,后复故。母八人。

○席典,改为奉座局,后复故。于{干}一人,史二人。

○机槪典,改为机盘局,后复故。于{干}一人,史六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九

○杨典,改为司 局,后复故。于{干}一人,史六人。

○瓦器典,改为陶登局,后复故。干一人,史六人。

○监夫大典,大舍二人,史二人,从舍知二人。

○大傅典,大舍二人,史二人,从舍知二人。

○行军典,大舍二人,史四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零

○永昌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古昌典,大舍二人,史四人。

○番监,大舍二人,史二人。

○愿堂典,大舍二人,从舍知二人。

○物藏典,大舍四人,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一

○北厢典,大舍二人,史四人。

○南下所宫,改为杂工司,后复故。翁一人,助四人。

○南桃园宫,翁一人。

○北园宫,翁一人。

○新靑渊宫,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二

○针房,女子十六人。

○东宫官。

○东宫衙,十一年置。上大舍一人,次大舍一人。

○御龙省,大舍二人,稚省六人。

○洗宅,大舍四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三

○给帐典[一云□典。],典四人,稚四人。

○月池典[阙]。

○僧房典,大舍二人,从舍知二人。

○ 典,大舍二人,史二人,从舍知二人。

○月池岳典,大舍二人,水主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四

○龙王典{龙主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九。

四零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零零

杂志第九。

职官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零

武官。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一

○侍卫府,有三徒,五年置。将军六人,元年,罢监置将军,位自级 至阿 为之。大监六人,位自奈麻至阿 为之。队头十五人,位自舍知至沙 为之。项三十六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卒百十七人,位自先沮知至大舍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二

○诸军官,将军共三十六人,掌大幢四人,贵幢四人。停[人谓营为停。]三人,停三人,停(+十)二人,停二人,位自眞骨上堂至上臣为之。绿衿幢二人,紫衿幢二人,白衿幢二人,绯衿幢二人,黄衿幢二人,黑衿幢二人,碧衿幢二人,赤衿幢二人,靑衿幢二人,位自眞骨级 至角干为之。至时,停加置三人。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三

○大官大监,十年置。掌大幢五人,贵幢五人,停四人,停四人,停四人,停四人,无衿。绿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绯衿幢四人,黄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碧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

靑衿幢四人,共六十二人,着衿。(眞骨),位自舍知至阿 为之。次品自奈麻至四重阿 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四

○队大监,领马兵, 衿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绿衿幢三人,紫衿幢三人,白衿幢三人,黄衿幢三人,黑衿幢三人,碧衿幢三人,赤衿幢三人,靑衿幢三人。誓一人,誓一人,誓一人。领步兵,大幢三人,停三人,贵幢二人,停二人,停二人,碧衿幢二人,绿衿幢二人,白衿幢二人,黄衿幢二人,黑衿幢二人,紫衿幢二人,赤衿幢二人,靑衿幢二人,绯衿幢四人,共七十人。 着衿,位自奈麻至阿 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五

○弟监,二十三年置。领大幢五人,贵幢五人,停四人,停四人,停四人,停四人,无衿。碧衿幢四人,绿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绯衿幢四人,黄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 衿幢一人,共六十三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六

○监舍知,共十九人,十年置。大幢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碧衿幢一人,绿衿幢一人,白衿幢一人,绯衿幢一人,黄衿幢一人,黑衿幢一人,紫衿幢一人,赤衿幢一人,靑衿幢一人, 衿幢一人,白衿武幢一人,赤衿武幢一人,黄衿武幢一人,无衿。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七

○少监,二十三年置。大幢十五人,贵幢十五人,停十五人,□□{停十}二人,停十三人,停十三人,碧衿幢十三人,绿衿幢十三人,白衿幢十三人,绯衿幢十三人,黄衿幢十三人,黑衿幢十三人,紫衿幢十三人,赤衿幢十三人,靑衿幢十三人。领骑兵:音里火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绯衿幢三人,碧衿幢六人,绿衿幢六人,白衿幢六人,黄衿幢六人,黑衿幢六人,紫衿幢六人,赤衿幢六人,靑衿幢六人, 衿(+幢)一{六}人,誓三人,誓三人,誓三人。

领步兵:大幢六人,停六人,贵幢四人,停四人,停四人,碧衿幢四人,绿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黄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绯衿幢八人,誓九人,誓九人,誓九人,共三百七十二人。六停无衿,此外皆着衿。位自大舍已下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八

○火尺,大幢十五人,贵幢十人,停十人,停十人,停十人,停十人,绿衿幢十人,绯衿幢十人,紫衿幢十人,白衿幢十三人,黄衿幢十三人,黑衿幢十三人,碧衿幢十三人,赤衿幢十三人,靑衿幢十三人,属大官。 衿七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碧衿幢六人,绿衿幢六人,白衿幢六人,黄衿幢六人,黑衿幢六人,紫衿幢六人,赤衿幢六人,靑衿幢六人,誓二人,誓二人,誓二人,领骑兵。大幢六人,停六人,贵幢四人,停四人,停四人,碧衿幢四人,绿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黄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绯衿幢八人,白衿武幢八人,赤衿武幢八人,黄衿武幢八人,领步兵。共三百四十二人,位与少监同。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九

○军师幢王{幢主},十一年置。王都一人,无衿。大幢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碧衿幢一人,绿衿幢一人,绯衿幢一人,白衿幢一人,黄衿幢一人,黑衿幢一人,紫衿幢一人,赤衿幢一人,靑衿幢一人,白衿武幢一人,赤衿武幢一人,黄衿武幢一人,共十九人,着衿。位自奈麻至一吉 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零

○(六)大匠尺幢主,大幢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碧衿幢一人,绿衿幢一人,绯衿幢一人,白衿幢一人,黄衿幢一人,黑衿幢一人,紫衿幢一人,赤衿幢一人,靑衿幢一人,共十五人,无衿。位与军师幢主同。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一

○步骑幢主,王都一人,无衿。大幢六人,六人,贵幢四人,四人,四人,碧衿幢四人,绿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黄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白衿武幢二人,赤衿武幢二人,黄衿武幢一{二}人,共六十三人,位自奈麻至沙 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二

○三千幢主,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共六十人,着衿。位自舍知至沙 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三

○着衿骑幢主,碧衿幢十八人,绿衿幢十八人,白衿幢十八人,黄衿幢十八人,黑衿幢十八人,紫衿幢十八人,赤衿幢十八人,靑衿幢十八人,& 衿{ 衿幢}六人,六人,六人,六人,四人,幢三人,四千幢三人,共一百七十八人,位与三千幢主同。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四

○绯衿幢主,四十人,三人,三人,三人,二人,六人,六人,五人,四人,八人,共四十人,着衿。位自舍知至沙 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五

○师子衿幢主,王都三人,三人,三人,三人,三人,三人,三人,三人,三人,三人,共三十人,着 {衿}。位自舍知至一吉 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六

○法幢主,百官幢主三十人,京余甲幢主十五人,小京余甲幢主十六人,外余甲幢主五十二人,弩幢主十五人,云梯幢主六人,冲幢主十二人,石投幢主十二人,共一百五十八人,无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七

○黑衣长枪末步幢主,大幢三十人,贵幢二十二人,二十八人,二十人,二十人,紫衿二十人,黄衿二十人,黑衿二十人,碧衿二十人,赤衿二十人,靑衿二十人,绿衿二十四人,共二百六十四人,位自舍知至级 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八

○三武幢主,白衿武幢十六人,赤衿武幢十六人,黄衿武幢十六人,共四十八人,位与末步幢主同。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九

○万步幢主,京五种幢主十五人,节末幢主四人,九州岛万步幢主十八人,共三十七人,无衿。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零

○军师监,王都二人,无衿。大幢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停二人,碧衿幢二人,绿衿幢二人,绯衿幢二人,白衿幢二人,黄衿幢二人,黑衿幢二人,紫衿幢二人,赤衿幢二人,靑衿幢二人,共三十二人,着衿。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一

○大匠大{尺}监,大幢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停一人,碧衿幢一人,绿衿幢一人,绯衿幢一人,白衿幢一人,黄衿幢一人,黑衿幢一人,紫衿幢一人,赤衿幢一人,靑衿幢一人,共十五人,无衿。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二

○步骑监,六十三人,王都一人,大幢六人,六人,贵幢四人,四人,四人,碧衿幢四人,绿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黄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白衿武幢二人,赤衿武幢二人,黄衿武幢二人,着衿。共六十三人,位与军师监同。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三

○三千监,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停六人,共六十人,着衿。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四

○师子衿幢监,三十人,位自幢至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五

○法幢监,百官幢三十人,京余甲幢十五人,外余甲幢六十八人,石投幢十二人,冲幢十二人,弩幢四十五人,云梯幢十二人,共一百九十四人,无衿。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六

○绯衿监,四十八人,领幢四十人,领马兵八人。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七

○着衿监,碧衿幢十八人,绿衿幢十八人,白衿幢十八人,黄衿幢十八人,黑衿幢十八人,紫衿幢十八人,赤衿幢十八人,靑衿幢十八人, 衿六人,六人,六人,六人,三人,幢三人,四子{千}幢三人,共一百七十五人,位自幢至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八

○皆知戟幢监,四人, 王都,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九

○法幢头上,百九十二人,余甲幢四十五人,外法幢百二人,弩幢四十五人。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零

○法幢火尺,军师幢三十人,师子衿幢二十人,京余甲幢十五人,外余甲幢百二人,弩幢四十五人,云梯幢十一人,冲幢十八人,石投幢十八人,共二百五十九人。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一

○法幢 主,余甲幢四十五人,外法幢三百六人,弩幢百三十五人,共四百八十六人。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二

○三千卒,百五十人,位自大奈麻已下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三

○凡军号,二十三。一曰六停,二曰九誓幢,三曰十幢,四曰五州誓,五曰三武幢,六曰 衿幢,七曰急幢,八曰四千幢,九曰京五种幢,十曰二节末幢,十一曰万步幢,十二曰大匠尺幢,十三曰军师幢,十四曰仲幢,十五曰百官幢,十六曰四设幢,十七曰皆知戟幢,十八曰三十九余甲幢,十九曰仇七幢,二十曰二 ,二十一曰二弓,二十二曰三边守,二十三曰新三千幢。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四

○六停:一曰大幢,五年始置,衿色紫白;二曰停,十三年置,至十三年,改为贵幢,衿色靑赤;三曰停,本停,二十九年,罢停,置停,二十六年,罢停,置停,衿色黄靑;四曰停,本停,十三年,罢停,置停,衿色绿白;五曰停,本停,五年,罢停,置停,衿色绿白;六曰停,本停,五年,罢停,置停,衿色白紫。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五

○九誓幢:一曰绿衿誓幢,五年始置,但名誓幢,三十五年,改为绿衿誓幢,衿色绿紫;二曰紫衿誓幢,四十七年,始置郞幢,十七年,改为紫衿誓幢,衿色紫绿;三曰白衿誓幢,十二年,以民为幢,衿色白靑;四曰绯衿誓幢,十二年,始置长枪幢,二年,改为绯衿誓幢;五曰黄衿誓幢,三年,以民为幢,衿色黄赤;六曰黑衿誓幢,三年,以民为幢,衿色黑赤;七曰碧衿誓幢,六年,以民为幢,衿色碧黄;八曰赤衿誓幢,六年,又以民为幢,衿色赤黑;九曰靑衿誓幢,七年,(+又)以残民为幢,衿色靑白。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六

○十停[或云三千幢。]:一曰停,二曰停,三曰停,衿色靑;四曰停,五曰停,六曰停,衿色黑;七曰停,八曰停,衿色黄;九曰停,十曰停,衿色绿。 五年置。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七

○五州誓:一曰誓,二曰誓,三曰誓,衿色紫绿;四曰誓,五曰誓,衿色绿紫。 十二年置。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八

○三武幢:一曰白衿武幢,十五年置;二曰赤衿武幢,七年置;三曰黄衿武幢,九年置。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九

○ 衿幢,元年置,衿色 。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零

○急幢,二十七年置,衿色黄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一

○四千幢,十三年置,衿色黄黑。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二

○京五种幢,衿色,一靑绿,二赤紫,三黄白,四白黑,五黑靑。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三

○二节末幢,衿色,一绿紫,二紫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四

○万步幢,九州岛各二。衿色,,靑黄靑紫;,赤靑赤白;,赤黄赤绿;,黄黑黄绿;,黑绿黑白;,黄紫黄靑;,靑黑靑赤;,白赤白黄。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五

○大匠尺幢,无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六

○军师幢,二十六年始置,衿色白。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七

○仲幢,十一年始置,衿色白。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八

○百官幢,无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九

○四设幢:一曰弩幢,二曰云梯幢,三曰冲幢,四曰石投幢,无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零

○皆知戟幢,十年始置,衿色黑赤白。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一

○三十九余甲幢,无衿[谓京余甲小京余甲外余甲等也,其数未详。]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二

○仇七幢,十六年始置,衿色白。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三

○二 幢[或云外 。]:一曰 幢,&十七{元}年置;二曰 幢,十二年置。衿色皆 。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四

○二弓[或云外弓。]:一曰弓尺,六年置;二曰弓尺,二十年置。无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五

○三边守幢[一云边守。],十年置:一曰边,二曰边,三曰边。无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六

○新三千幢[一云外三千。]:一曰三千幢,二曰三千幢,十二年置,三曰三千幢,十六年置。衿色未详。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七

○衿,盖『书传』所谓徽织。『诗』云:"织文鸟章。"笺云:"织,徽织也。鸟章,鸟 之文章。将帅以下,衣皆着焉。"『史记』『汉书』,谓之旗炽。炽与织,字异音同。『周礼』司常九旗,所畵异物者,徽织,所以相别。在国以表朝位,在军又象其制而为之,被之以备死事。人徽织,以靑赤等色为别者,其形象半月, 亦着于衣上,其长短之制未详。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八

○大将军花,三副,长九寸,广三寸三分。上将军花,四副,长九寸五分。下将军花,五副,长一尺。大监花,大虎颊皮,长九寸,广二寸五分,铃黄金,圆一尺二寸。弟监花,熊颊皮,长八寸五分,铃白银,圆九寸。少监花,鹫尾,铃白铜,圆六寸。火尺花,与少监同,铃铁,圆二寸。军师幢主花,大虎尾,长一尺八寸。军师监花,熊胸皮,长八寸五分。大匠尺幢主花,熊臂皮,长七寸[一云中虎额皮,长八寸五分。],铃黄金,圆九寸。三千幢主花,大虎尾,长一尺八寸。三千监花,鹫尾。诸着衿幢主花,大虎尾,长一尺八寸五分。花以猛兽皮若鹫鸟羽作之,置 上。若所谓豹尾者,今人谓之面枪。将军花,不言物名。其数或多或少,其义未详。铃,行路置 马上,或云铎。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九

○政官[或云政法典。],始以大舍一人,史二人为司,至元年,初置僧官,简僧中有才行者,充之,有故则递,无定年限。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六零

○国统{僧统},一人[一云寺主。],十二年,以法师为寺主。都唯那娘一人,阿尼大都唯那一人。始以法师为之,元年加一人。大书省,一人,以法师为之,元年,加一人。少年书省,二人,三年,以二法师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六一

○州统,九人;郡统,十八人。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零

外官。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一

○都督九人,六年,以为军主,元年,改为摠管,元年,称都督。位自级 至伊 为之。仕{使}臣[或云仕大等。]五人,二十五年始置,位自级 至波珍 为之。州助[或云州辅。]九人,位自奈麻至重阿 为之。郡大守{太守}百十五人,位自舍知至重阿 为之。长史[或云司马。]九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仕大舍[或云少尹。]五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外司正百三十三人,十三年置,位未详。少守[或云制守。]八十五人,位自幢至大奈麻为之。县令二百一人,位自先沮知至沙 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二

○浿江鎭典。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三

○头上大监一人,三年,始置大谷城头上,位白{自}级 至四重阿 为之。大监七人,位与太守同。头上弟监一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弟监一人,位自幢至奈麻为之。步监一人,位与县令同。少监六人,位自先沮知至大舍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四

○外位,十四年,以六徒眞骨出居{于}五京九州岛,别称官名,其位视京位。岳干视一吉 ,述干视沙 ,高干视级 ,贵于{贵干}视大奈麻,选干[一作撰干]视奈麻,上干视大舍,干视舍知。一伐视吉次,彼日视小乌,阿尺视先沮知。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五

○人位,六年,以人授京官,量本国官品授之。一吉 本主簿,沙 本大相,级 本位头大兄从大相,奈麻本小相狄相,大舍本小兄,舍知本诸兄,吉次本先人,乌知本自位。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六

○人位,十三年,以来人授内外官,其位次视在本国官衔。京官:大奈麻本达率,奈麻本恩率,大舍本德率,舍知本 率,幢本奈率,大乌本将德。外官:贵干本达率,选干本恩率,上干本德率,干本 率,一伐本奈率,一尺本将德。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七

○其官衔见于杂传记,而未详其设官之始及位之高下者,书之于后。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八

○葛文王检校尙书左仆射上柱国知元凤省事兴文监卿大子{太子}侍书学士元凤省待诏记室郞瑞书郞庙堂大舍录事参军右卫将军功德司节度使安抚诸军事州都令佐丞上舍人下舍人中事省南边第一。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九

○职官,年代久远,文墨晦昧。是故不得详悉,今但以其着于古记及史书者,为之志。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零

○『隋书』云:"官,有太大兄次大兄次小兄次对卢次意侯奢次乌拙次太大使者次大使者次小使者次褥奢次 属次仙人,凡十二木{等},复有内评外评五部褥萨。"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一

○『新唐书』云:"官凡十二级:曰大对卢,或曰吐□{ },曰郁折,主图簿者。曰太大使者。曰 衣头大兄,所谓 衣者,仙人也,{秉}国政,三岁一易,善职则否。凡代日,有不服则相攻,王为闭宫守,胜者听为之。曰大使者,曰大兄,曰上位使者,曰诸兄,曰小使者,曰过节,曰先人,曰古邹大加。"又云:"莫离支大莫离支中里小兄中里大兄。"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二

○『册府元龟』云:",时其国置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古邹大加[古邹大加,掌宾客之官,如大鸿 也。]主簿优[一作于]台使者 衣先人。一说,大官有大对卢,次有太大兄大兄小兄意俟奢乌拙太大使者小使者褥奢 属仙人,幷褥萨,凡十三{二}等。复有内评外评,分掌内外事焉。"右见历代史。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三

○左辅右辅大主簿国相九使者中畏大夫。右见本国古记。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四

○广评省匡治奈[今侍中]徐事[今侍郞]外书[今员外郞]兵部大龙部[谓仓部]寿春部[今礼部]奉宾部[今礼宾省]义刑台[今刑部]纳货府[今大府寺]调位府[今三司]内奉省[今都省]禁书省[今秘书省]南厢坛[今将作监]水坛[今水部]元凤省[今翰林院]飞龙省[今太仆寺]物藏省[今少府监]史台[掌习诸译语]植货府[掌栽植菓树]障缮府[掌修理城隍]珠淘省[掌造成器物]正匡元辅大相元尹佐尹正朝甫尹军尹中尹(+等品职)。右所制官号。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五

○『北史』云:"官有十六品:左平五人一品,达率三十人二品,恩率三品,德率四品, 率五品,奈率六品,将德七品,施德八品,固德九品,季德十品,对德十一品,文督十二品,武督十三品,佐军十四品,振武十五品,克虞十六品。自恩率以下,官无常员,各有部司,分掌众务。内官有前内部谷内部内 部外 部马部刀部功德部药部木部法部后宫部,外官有司军部司徒部司空部司寇部点口部(+客部)外舍部绸部日官部市部,长吏三年一交代。都下有方,各为五部,曰上部前部中部下部后部。部有五巷,士庶居焉。部统兵五百人。五方各有方鎭{领}一人,以达率为之,方佐贰之。方有十郡,郡有将三人,以德率为之,统兵一千一百人以下七百人以上。"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六

○『隋书』云:"官有十六品,长曰左平,次大率,次恩率,次德率,次 率,次奈率,次将德,次施德,次固德,次季德,次对德,次文督,次武督,次佐军,次振武,次克虞。五方各有方领二人,方佐贰之。方有十郡,郡有将。"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七

○『唐书』云:"所置(内)官,曰{有}内臣佐平,掌宣纳事;内头佐平,掌库藏事;内法佐平,掌礼仪事;卫士佐平,掌宿卫兵事;朝廷佐平,掌刑狱事;兵官佐平,掌外兵马事。"右见历代史。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八

○左辅右辅左将上佐平北门头。右见本国古记。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
四一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一。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零

列传第一。

上。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一

○,王京人也。十二世祖,不知何许人也。以十八年壬寅,登,望九村,遂至其地开国,号曰,后改为。其子孙相承,至九世孙,或云,于为曾祖。人自谓之后,故姓。碑亦云:"之裔,之胤。"则始祖与,同姓也。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二

○祖,为道行军摠管,尝领兵获王及其将四人,斩首一万余级。父,官至苏判都督安抚诸军事。按碑云:"考苏判。"不知或更名耶,或是字耶,疑故两存之。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三

○初,路见葛文王之子之女,心悦而目挑之,不待媒 而合。为太守,将与俱行,始知女子与野合,疾之囚于别第,使人守之。忽雷震屋门,守者惊乱,从窦而出,遂与赴。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四

○庚辰之夜,梦荧或{荧惑}鎭二星降于己,亦以辛丑之夜,梦见童子衣金甲,乘云入堂中,寻而有娠,二十月而生,是十二{七}年,十五年乙卯也。

及欲定名,谓夫人曰:"吾以庚辰夜吉梦,得此儿,宜以为名,然礼不以日月为名。今庚与庾字相似,辰与信声相近, 古之贤人有名, 以命之。"遂名焉。[,今之,初以胎,藏之高山,至今谓之。]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五

○公年十五岁为花郞,时人洽然服从,号。二十八{三十三}年辛未,公年十七岁,见侵 国疆,慷慨有平寇贼之志,独行入石 ,齐{斋}戒告天盟誓曰:"敌国无道,为豺虎,以扰我封 ,略无宁岁。催{仆}是一介微臣,不量材力,志淸祸乱。惟天降监,假手于我。"居四日,忽有一老人,被褐而来曰:"此处,多毒虫猛兽,可畏之地,贵少年爰来独处,何也。"答曰:"长者从何许来,尊名可得闻乎?"老人曰:"吾无所住,行止随缘,名则也。"公闻之,知非常人,再拜进曰:"仆人也,见国之雠,痛心疾首,故来此,冀有所遇耳。伏乞长者悯我精诚,受{授}之方术。"老人默然无言。公涕泪恳请不倦,至于六七。老人乃言曰:"子幼而有幷三国之心,不亦壮乎。"万{乃}授以秘法曰:"愼勿妄传,若用之不义,反受其殃。"言讫而辞,行二里许,追而望之,不见,唯山上有光,烂然若五色焉。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六

○二十九{三十四}年,邻贼转迫,公愈激壮心,独携宝剑,入深壑之中,烧香告天,祈祝若在,誓辞仍祷。天官垂光,降灵于宝剑。三日夜,虚角二星,光芒赫然下垂,剑若动摇然。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七

○四十六{五十一}年,己丑秋八月,王遣伊 ,波珍 ,苏判等,率兵攻。人出兵逆击之,吾人失利,死者众多,众心折 ,无复鬪心。时为中幢幢主,进于父前,脱胄而告曰:"我兵败北,吾平生以忠孝自期,临战不可不勇。盖闻:'振领而 正,提纲而网张',吾其为纲领乎。" 跨马拔剑跳坑,出入贼阵,斩将军,提其首而来。我军见之,乘胜奋击,斩杀五千余级,生擒一千人。城中凶惧无敢抗,皆出降。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八

○十一年壬寅,败,公女子娘,从夫死焉。恨之,欲请兵,以报之怨,王许之。将行,谓曰:"吾与公同体,为国股肱。今我若入彼见害,则公其无心乎。"曰:"公若往而不还,则仆之马迹,必践于两王之庭。苟不如此,将何面目以见国人乎。"感悦,与公互 手指, 血以盟曰:"吾计日六旬乃还,若过此不来,则无再见之期矣。"遂相别。后为军主。与沙于{沙干},聘,行至,县人沙干,赠靑布三百步。旣入彼境,王遣太大对卢馆之,燕飨有加。或告王曰:"使者,非庸人也。

今来,殆欲观我形势也,王其图之, 无后患。"王欲横问,因其难对而辱之。谓曰:"与,本我国地,若不我还,则不得归。" {对}曰:"国家土地,非臣子所专,臣不敢闻命。"王怒囚之,欲戮未果。以靑布三百步,密赠王之宠臣。以馔具来,相飮酒 ,戱语曰:"子亦尝闻龟兎之说乎。昔,东海龙女病心,医言:'得兎肝合药,则可疗也。'然海中无兎,不奈之何。有一龟白龙王言:'吾能得之。'遂登陆见免{兎}言:'海中有一岛,淸泉白石,茂林佳菓,寒暑不能到,鹰 不能侵。尔若得至,可以安居无患。'因负兎背上,游行二三里许。龟顾谓兎曰:'今龙女被病,须兎肝为药,故不惮劳,负尔来耳。'兎曰:'噫,吾神明之后,能出五藏,洗而纳之。曰{日}者小觉心烦,遂出肝心洗之,暂置岩石之底,闻尔甘言径来,肝尙在彼,何不回归取肝,则汝得所求,吾虽无肝尙活,岂不两相宜哉。'龟信之而还, 上岸,兎脱入草中,请{谓}龟曰:'愚哉,汝也,岂有无肝而生者乎。'龟悯默而退。"闻其言,喩其意。移书于王曰:"二岭,本大国地。分{令}臣归国,请吾王还之。谓予不信,有如 日。"王 悦焉。入,过六旬未还。拣得国内勇士三千人,相语曰:"吾闻见危致命,临难忘身者,烈士之志也。夫一人致死当百人,百人致死当千人,千人致死当万人,则可以横行天下。今国之贤相,被他国之拘执,其可畏不犯难乎。"于是众人日{曰}:"虽出万死一生之中,敢不从将军之令乎。"

遂请王以定行期。时,谍者浮屠,使告于王。王前闻盟辞,又闻谍者之言,不敢复留,厚礼而归之。及出境,谓送者曰:"吾欲释憾于,故来请师。大王不许之,而反求土地,此非臣所得专。向,与大王书者, {图} 死耳。"[此与本言{书/记}十二{十一}年所书,一事而小异,以皆古记所传,故两存之。]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九

○为军主,十三年为苏判。秋九月,王命为上将军,使领兵伐等七城,大克之,因开之津。乙丑{乙巳}正月,归未见王,封人急报:大军来,攻我。王又拜为将军,令拒之。闻命卽驾,不见妻子,逆击军走之,斩首二千级。三月,还命王宫,未归家,又急告:兵出,屯于其国界,将大举兵侵我。王复告曰:"请公不惮劳 行,及其未至备之。"又不入家,练军缮兵,向西行。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零

○于时,其家人皆出门外待来。过门,不顾而行,至五十步许,驻马,令取浆水于宅, 之曰:"吾家之水,尙有旧味。"于是,军众皆云:"大将军犹如此,我辈岂以离别骨肉为恨乎。"及至疆 ,人望我兵卫,不敢迫,乃退。大王闻之甚喜,加爵赏。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一

○十六年丁未,是末年,元年也。大臣,谓女主不能善理,举兵欲废之,王自内御之。

等屯于,王师营于,攻守十日不解。丙夜,大星落于。等谓士卒曰:"吾闻落星之下,必有流血。此殆女主败绩{ }之兆也。"士卒呼吼声振(+天)地。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二

○大王闻之,恐惧失次。见王曰:"吉凶无常,惟人所召。故以赤雀亡,以获麟衰,以雉 兴,以龙鬪昌。故知德胜于妖,则星辰变异,不足畏也,请王勿忧。"乃造偶人抱火,载于风鸢而 之,若上天然。翌日,使人传言于路曰:"昨夜,落星还上。"使贼军疑焉。又刑白马,祭于落星之地,祝{呪}曰:"天道则阳刚,而阴柔;人道,则君尊而臣卑。苟或易之,卽为大乱。今,等以臣而谋君,自下而犯上。此所谓乱臣贼子,人神所同疾,天地所不容。今,天若无意于此,而反见星怪于王城,此臣之所疑惑而不喩者也。惟天之威,从人之欲,善善恶恶,无作神羞。"于是,督诸将卒奋击之,等败走。追斩之,&夷九族{连坐者三十人}。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三

○冬十月,兵来,围等三城,王遣,率步骑一万拒之。苦战气竭,谓曰:"今日之事急矣,非子,谁能激众心乎。"拜曰:"敢不惟命之从。"遂赴敌。子及家奴随之,突剑戟,力战死之。军士望之,感励争进,大败贼兵,斩首三千余级。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四

○元年戊申,以不得请于,遂入乞师。皇帝曰:"闻尔国之名,其为人也如何?"对曰:"虽少有才智,若不籍天威,岂易除邻患。"帝曰:"诚君子之国也。"乃诏许, 将军,以师二十万, 征。时,为军主,若无意于军事,飮酒作乐,屡经旬月。州人以为庸将,讥谤之曰:"众人安居日久,力有余,可以一战,而将军 惰,如之何?"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五

○闻之,知民可用,告大王曰:"今观民心,可以有事。请伐,以报之役。"王曰:"以小触大,危将奈何?"对曰:"兵之胜否,不在大小,顾其人心何如耳。故有亿兆人,离心离德,不如家十乱同心同德。今,吾人一意,可与同死生,彼者不足畏也。"王乃许之。遂简练州兵赴敌。至外,逆拒之。佯北不胜,至。轻之,大率众来,伏发击其前后,大败之,获将军八人,斩获一千级,于是,使告将军曰:"我军主及其妻氏之骨,埋于尔国狱中。今,尔裨将八人,见捉于我匍匐,请命。我以狐豹首丘山之意,未忍杀之。今,尔送死二人之骨,易生八人,可乎。"[一作。]佐平言于王曰:"人骸骨,留之无益,可以送之。若人失信,不还我八人,则曲在彼,直在我,何患之有?"乃掘夫妻之骨, 而送之。曰:"一叶落,茂林无所损,一尘集,大山无所增。"许八人生还。

遂乘胜入之境,攻拔等十二城,斩首二万余级,生获九千人。论功,增秩伊 ,为行军大摠管。又入贼境,屠等九城,斩首九千余级,虏得六百人。入,请得兵二十万来,见曰:"死生有命,故得生还,复与公相见,何幸如焉。"对曰:"下臣仗国威灵,再与大战,拔城二十,斩获三万余人,又使公及其夫人之骨,得反乡里。此皆天幸所致也,吾何力焉。"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一。

四二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二。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零

列传第二。

(+中)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一

○(+太和)二年秋八月,将军,来攻等七城。王命及等将军,出御之。分三军为五道,击之,互相胜负,经旬不解,至于 尸满野,流血浮杵。于是,屯于下,歇马饷士,以图再举。时,有水鸟东飞,过之幕,将士见之,以为不祥。曰:"此不足怪也。"谓众曰:"今日,必有人来谍。汝等佯不知,勿敢谁何。"又使徇于军中曰:"坚壁不动,待明日援军至,然后,决战。"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二

○谍者闻之,归报。等谓有加兵,不能不疑惧。于是,等一时奋击,大克之,生获将军达率士卒一百人,斩佐平达率等十人及卒八千九百八十人,获马一万匹铠一千八百领,其它器械称是。及归还,路见佐平与卒一千人来降,皆放之,任其所往。至京城,大王迎门,劳慰优厚。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三

○五年,薨,无嗣。

与宰相伊 谋,迎伊 ,卽位,是为。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四

○六年乙卯秋九月,入,攻克之。是时,君臣,奢泰淫逸,不恤国事。民怨神怒,灾怪屡见。告于王曰:"无道,其罪过于,此诚顺天吊民伐罪之秋也。"先是,级 为县令,被虏于,为佐平之家奴。从事勤恪,曾无懈慢,怜之不疑,纵其出入,乃逃归,以之事,告。知忠正而可用,乃语曰:"吾闻专之事,思有以与谋而未{末}由。子其为我,再归言之。"答曰:"公不以仆为不肖,而指使之,虽死无悔。"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五

○遂复入于,告曰:"奴自以谓旣为国民,宜知国俗,是以,出游累旬不返,不胜犬马恋主之诚,故此来耳。"信之不责。伺间报曰:"前者,畏罪不敢直言,其实,往还来。谕我来告于君曰:'邦国兴亡,不可先知,若君国亡,则君依于我国,我国亡,则吾依于君国。'"闻之, 然无言。惶惧而退,待罪数月。唤而问之曰:"汝前说之言,若何?"惊恐而对,如前所言。曰:"尔所传,我已悉知,可归告之。"遂来说,兼及中外之事,丁宁详悉。于是,愈急幷呑之谋。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六

○七年庚申夏六月,大王与太子,将伐,大发兵,至而营。时,入请师波珍 ,与大将军,领兵十三万,过海到
物岛>,先遣从者来告。王命太子与将军等,以大船一百 ,载兵士会之。太子见将军,谓太子曰:"吾由海路,太子登陆行,以七月十日,会于王都之城。"太子来告大王,率将士,行至之停。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七

○将军等,沿海入。海岸泥 ,陷不可行。乃布柳席,以出师。合击灭之。此役也,之功为多。于是,皇帝闻之,遣使 {褒}嘉之。将军谓三人曰:"吾受命以便宜从事,今以所得之地,分锡公等为食邑,以酬厥功,如何?"对曰:"大将军以天兵来,副寡君之望,雪小国之雠,寡君及一国臣民,喜 之不暇,而吾等独受赐以自利,其如义何。"遂不受。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八

○人旣灭,营于之丘,阴谋侵。我王知之,召群臣问策。进曰:"令我民,诈为之人,服其服,若欲为贼者,人必击之。因与之战,可以得志矣。"曰:"斯言可取,请从之。"王曰:"军为我灭敌,而反与之战,天其佑我耶。"曰:"犬畏其主,而主踏其脚,则咬之,岂可遇难,而不自救乎。请大王许之。"人谍知我有备,虏王及臣寮九十三人卒二万人,以九月三日,自泛船而归,留郞将等,鎭守之。旣献 ,天子慰藉之曰:"何不因而伐。"曰:"其君仁而爱民,其臣忠以事国,下之人事其上,如父兄,虽小,不可谋也。"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九

○元年春,王谓余烬尙在,不可不灭,以伊 苏判大阿 等,为将军,往伐之,不克。又遣伊 [一作]苏判等,济师。,谓锐兵皆在,内虚可 ,发兵,水陆 进,围。营其西,屯其东,攻击浃旬,城中危惧,忽有大星落于贼营,又雷雨震击,贼等疑骇,解围而遁。初,闻贼围城曰:"人力旣竭,阴助可资。"诣佛寺,设坛祈祷。会有天变,皆谓至诚所感也。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一零

○尝以中秋夜,领子弟,立大门外,忽有人从西来。知谍者,呼使之前曰:"而国有底事乎。"其人俯而不敢对。曰:"无畏也,但以实告。"又不言。告之曰:"吾国王,上不违天意,下不失人心,百姓欣然,皆乐其业,今尔见之,往告而国人。"遂慰送之。人闻之曰:"虽小国,为相,不可轻也。"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一一

○六月,遣将军等,征。入宿卫,受命来告兵期,兼谕出兵会伐。于是,率等,发大兵向,行次。鎭守,以所领兵,自泛船,至下陆,亦营于。时,有司报:"前路有残贼,屯聚遮路,不可直前。"于是,以兵进而围城。

使人近城下,与贼将语曰:"而国不 ,致大国之讨。顺命者赏,不顺命者戮。今汝等,独守孤城,欲何为乎。终必涂地,不如出降。非独存命,富贵可期也。"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一二

○贼高声唱曰:"虽 尔小城,兵食俱足,士卒义勇,宁为死战,誓不生降。"笑曰:"穷鸟困兽,犹知自救,此之谓也。"乃挥旗鸣鼓攻之。大王登高见战士,泪语激励之,士皆奋突,锋刃不顾。九月二十七日,城陷,捉贼将戮之,放其民。论功赏 将士,亦分绢有差。于是,飨士 马,欲往会兵。大王前遣太监{大监},移书将军,至是复命,遂传之言曰:"我受命万里,涉沧海而讨贼,舣舟海岸,旣踰月矣。大王军士不至,粮道不继,其危殆甚矣。王其图之。"大王问群臣如之何而可。皆言深入敌境输粮,势不得达矣。大王患之,咨嗟。前对曰:"臣过 恩遇, 辱重寄。国家之事,虽死不避,今日是老臣尽节之日也。当向敌国,以副将军之意。"大王前席执其手下泪曰:"得公贤弼,可以无忧。若今兹之役,罔愆于素,则公之功德,曷日可忘。"旣受命,至之岫寺,齐戒卽灵室,闭户独坐,焚香累日夜而后出。私自喜曰:"吾今之行,得不死矣。"将行,王以手书告:"出强之后,赏罚专之,可也。"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一三

○十二月十日,与副将军等九将军,率兵载粮,入之界。壬戌正月二十三日,至,人皆恐惧,不敢先登。曰:"诸君若 死,岂合来此。"遂先自上船而济,诸将卒,相随渡河。入之境,虑人要于大路,遂自险隘以行,至于。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一四

○与诸将士曰:"二国,侵凌我疆 ,贼害我人民,或虏丁壮,以斩戮之,或 幼少,以奴使之者,久矣,其可不痛乎。吾今所以不畏死赴难者,欲藉大国之力,灭二城,以雪国雠。誓心告天,以期阴助,而未知众心如何,故言及之。若轻敌者,必成功而归,若畏敌,则岂免其禽获乎。宜同心协力,无不以一当百,是所望于诸公者也。"诸将卒皆曰:"愿奉将军之命,不敢有偷生之心。"乃鼓行向。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一五

○路逢贼兵,逆击克之,所得甲兵,甚多。至之险,会天寒烈,人马疲惫,往往  。露肩执鞭,策马以前驱。众人见之,努力奔走出汗,不敢言寒。遂过险,距不远,曰:"军乏食窘迫,宜先报之。"乃唤步骑监曰:"吾少与尔游,知尔志节,今欲致意于将军,而难其人,汝可行否。"曰:"吾虽不肖,滥中军职,况辱将军便{使}令。虽死之日,犹生之年。"遂与壮士等十五人,诣,见将军曰:"等领兵致资粮,已达近境。"喜以书谢之。

等行抵,见一老人,问之,具悉敌国消息,赐之布帛,辞不受而去。营,遣解汉语者及子等,达营,以王旨 军粮。以食尽兵疲,不能力战,及得粮,便回。以兵八百人,泛海还国。时,人伏兵,欲要击我军于归路。以鼓及 ,系群牛腰尾,使挥击有声,又积柴草燃之,使烟火不絶,夜半,潜行至,急渡岸休兵。人知之来追,使万弩俱发。军且退,率励诸幢将士分发,拒击败之,生禽将军一人,斩首一万余级。王闻之,遣使劳之。及至,赏赐封邑爵位有差。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一六

○三年癸亥,诸城,潜图兴复,其渠帅据,乞师于为援助。大王亲率等将军,以七月十七日,征讨,次,与鎭守合兵,八月十三日,至于。人与人出阵,我军力战大败之,与人皆降。大王谓人曰:"惟我与尔国,隔海分疆,未尝交构,但结好讲和,聘问交通,何故今日与同恶,以谋我国?今尔军卒在我掌握之中,不忍杀之,尔其归告尔王。"任其所之。分兵击诸城降之,唯,地险城固,而又粮多,是以攻之三旬,不能下,士卒疲困 {厌}兵。大王曰:"今虽一城未下,而诸余城保皆降,不可谓无功。"乃振旅而还。冬十一月二十日,至京,赐田五百结,其余将卒赏赐有差。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二。

四三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三。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零

列传第三。

下。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一

○元年□□□{甲子三}月,余众,又聚反叛,都督,发所管兵士攻之,累日雾塞,不辨人物,是故,不能战,使来告之,授之阴谋,以克之。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二

○二年,遣使等来聘。兼册奉常正卿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三

○元年,皇帝 召长子大阿 ,为左武卫翊府中郞将,仍令宿卫。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四

○元年戊辰,,遣英国公,兴师伐,遂征兵于我。,欲出兵应之,遂命为将军。告王曰:"若不与同行,恐有后悔。"王曰:"公等三臣,国之宝也。若摠向敌场, 有不虞之事,而不得归,则其如国何。故欲留守国,则隐然若长城,终无忧矣。",之弟,,之外甥,故尊事之,不敢抗。至是,告曰:"吾等不材,今从大王,就不测之地,为之奈何,愿有所指诲。"

答曰:"夫为将者,作国之干城,君之爪牙。决胜否于矢石之间,必上得天道,下得地理,中得人心,然后可得成功。今我国以忠信而存,以 慢而亡,以骄满而殆,今若以我之直,击彼之曲,可以得志。况凭大国明天子之威棱哉。往矣勉焉,无堕乃事!"二公拜曰:"奉以周旋,不敢失堕。"旣与英公,破,还到,谓群臣曰:"昔者,在,谋侵我国,之祖角干,为将逆击之,乘胜 其王及宰相四人与士卒,以折其冲。又其父,为摠管,屡与战,挫其锐,使不得犯境。故边民安农桑之业,君臣无宵 之忧。今,承祖考之业,为社稷之臣,出将入相,功绩茂焉。若不倚赖公之一门,国之兴亡,未可知也,其于职赏,宜如何也。"群臣曰:"诚如王旨。"于是,授太大舒发翰之职,食邑五百户。仍赐舆杖,上殿不趋,其诸察{寮}佐,各赐位一级。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五

○元年,皇帝,旣策英公之功,遂遣使宣慰,济师助战,兼赐金帛。亦授诏书于,以褒奬之,且谕入朝,而不果行。其诏书传于家,至五世孙失焉。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六

○四年癸酉,是十三年。春,妖星见地震,大王忧之。进曰:"今之变异,厄在老臣,非国家之灾也,王请勿忧。"大王曰:"若此则寡人所甚忧也。"命有司祈禳之。夏六月,人或见戎服持兵器数十人,自宅泣而去,俄而不见。

闻之曰:"此必阴兵护我者,见我福尽,是以去,吾其死矣。"后,旬有余日,寝疾,大王亲临慰问,曰:"臣愿竭股肱之力,以奉元首,而犬马之疾至此,今日之后,不复再见龙颜矣。"大王泣曰:"寡人之有卿,如鱼有水,若有不可讳,其如人民何,其如社稷何。"对曰:"臣愚不肖,岂能有益于国家,所幸者,明上,用之不疑,任之勿贰,故得攀附王明,成尺寸功,三韩为一家,百姓无二心,虽未至太平,亦可谓小康。臣观自古继体之君,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累世功绩,一朝 废,甚可痛也。伏愿:殿下,知成功之不易,念守成之亦难,疏远小人,亲近君子,使朝廷和于上,民物安于下,祸乱不作,基业无穷,则臣死且无憾。"王泣而受之。至秋七月一日,薨于私第之正寝,享年七十有九。大王闻讣震恸,赠赙彩帛一千匹租二千石,以供丧事,给军乐鼓吹一百人,出葬于,命有司立碑,以纪功名,又定入民户,以守墓焉。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七

○妻夫人,第三女也。生子五人,长曰伊 ,次苏判,次海干,次大阿 ,次大阿 。女子四人,又庶子阿 ,失其母姓氏。后,夫人,落发衣褐,为比丘尼,时,大王谓夫人曰:"今,中外平安,君臣高枕而无忧者,是太大角干之赐也,惟夫人宜其室家,儆诫相成,阴功茂焉,寡人欲报之德,未尝一日忘于心。其 租每年一千石。"后,封公为。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八

○初,,纳叛众,又据故地有之。大怒,遣师来讨,军与,营于之野。王遣将军等御之,营于之野。时,长枪幢独别营,遇兵三千余人,捉送大将军之营。于是,诸幢共言:"长枪营独处成功,必得厚赏,吾等不宜屯聚,徒自劳耳。"遂各别兵分散。兵与,乘其未阵击之,吾人大败,将军等死之。子,为裨将,亦欲战死,其佐,止之曰:"大丈夫,非死之难,处死之为难也。若死而无成,不若生而图后效。"答田{曰}:"男儿不苟生,将何面目以见吾父乎。"便欲策马而走,揽 不放,遂不能死,随上将军出,兵追及之。大监一吉干,谓上将军曰:"公等努力速去。吾年已七十,能得几时活也!此时是吾死日也。"便横戟突阵而死,其子亦随而死。大将军等,微行入京。大王闻之,问曰:"军败如此,奈何。"对曰:"人之谋,不可测也。宜使将卒各守要害。但不惟辱王命,而亦负家训,可斩也。"大王曰:"裨将,不可独施重刑。"乃赦之。惭惧,不敢见父,隐道{遁}于田园,至父薨后,求见母氏。母氏曰:"妇人有三从之义,今旣寡矣,宜从于子。若者,旣不得为子于先君,吾焉得为其母乎。"遂不见之。恸哭  而不能去,夫人终不见焉。叹曰:"为所误,至于此极。"乃入。至乙亥年,兵来,攻,闻之,欲死之,以雪前耻,遂力战有功赏,以不容于父母,愤恨不仕,以终其身。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九

○嫡孙,仕,为大阿 ,屡承恩顾,王之亲属,颇嫉妬之。时,属仲秋之望,王登岑头眺望,乃与侍从官,置酒以娱,命唤,有谏者曰:"今,宗室戚里,岂无好人,而独召疎远之臣,岂所谓亲亲者乎。"王曰:"今,寡人与卿等,安平无事者,祖之德也,若如公言,忘弃之,则非善善及子孙之义也。"遂赐密坐,言及其祖平生,日晩告退,赐马一匹,群臣 望而已。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一零

○二十一年,大遣使敎翰{谕}曰:",外称蕃翰,内怀狡猾,今欲出兵问罪,卿亦发兵,相为 角,闻有旧将孙在,须差此人为将。"仍赐金帛若干。于是,大王命弟等四将军,率兵会兵,伐。庶孙,性聪敏,好习方术,少壮为伊 ,入宿卫,间就师,学阴阳家法,闻一隅,则反之以三隅,自述遁甲立成之法,呈于其师,师抚{怃}然曰:"不图吾子之明达,至于此也。"从是而后,不敢以弟子待之。中还国,为司天大博士,历三州大守{太守},复为执事侍郞头上。所至尽心抚字,三务之余,敎之以六阵兵法,人皆便之。尝有蝗虫,自西入之界,蠢然蔽野,百姓忧惧。登山顶,焚香析{祈}天,忽风雨大作,蝗虫尽死。十四年己未,受命聘。其国王,知其贤,欲勒留之。会,大使臣来,相见甚 。人认为大国所知,故不敢留乃还。

夏四月,旋风 起,自墓,至始祖大王之陵,尘雾暗冥,不辨人物,守陵人闻其中若有哭泣悲叹之声。,闻之恐惧,遣大臣(+),致祭谢过,仍于,纳田三十结,以资冥福。是寺,平二国,所营立也。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一一

○玄孙执事郞,作行录十卷,行于世。颇多酿辞,故删落之,取其可书者,为之传。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一二

○论曰:对曰:"远邪 ,进忠直,与大臣言,敬而信,无使小人参焉,与贤者游,亲而礼,无使不肖预焉。"诚哉,斯言也,实为君之要道也。故『书』曰:"任贤勿贰,去邪勿疑。"观夫之待也,亲近而无间,委任而不贰,谋行言听,不使怨乎不以,可谓得六五童蒙之吉。故得以行其志,与上国协谋,合三土为一家,能以功名终焉。虽有之智略之义勇,微之书,则泯灭而无闻,若,则乡人称颂之,至今不亡。士大夫知之,可也,至于 童牧 ,亦能知之,则其为人也,必有以异于人矣。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三。

四四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四。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四四卷列传四零零零零

列传第四。

(+)。

四四卷列传四乙支文德零一

○,未详其世系。资沈 有智数,兼解属文。中,下诏征。于是,左翊卫大将军,出道,右翊卫大将军,出道,与九军至。受王命,诣其营诈降,实欲观其虚实。与,先奉密旨,若遇王及来,则执之,等,将留之,尙书右丞,为慰抚使,固止之,遂听归,深悔之,遣人 曰:"更欲有议{言},可复来。"不顾,遂济而归。与,旣失,内不自安。以粮尽欲还,谓{议}以精锐追,可以有功,止之。怒曰:"将军仗十万兵,不能破小贼,何颜以见帝。"等不得已而从之,度追之。见军士有饥色,欲疲之,每战辄北{走},等一日之中,七战皆捷。旣恃骤胜,又逼群议,遂进东,济,去三十里,因山为营。

四四卷列传四乙支文德零二

○遗诗曰:"神策究天文,妙算穷地理,战胜功旣高,知足愿云止。"

答书谕之。又遣使诈降,请于曰:"若旋师者,当奉王朝行在所。"见士卒疲弊,不可复战,又险固,难以猝拔,遂因其诈而还,为方阵而行。出军,四面 击之,等且战且行,(+秋七月)至,军半济,进军,击其后军,杀右屯卫将军。于是,诸军俱溃,不可禁止,九军将士奔还,一日一夜,至,行四百五十里。初,度,九{凡}军三十万五千人,及还至,唯二千七百人。

四四卷列传四乙支文德零三

○论曰:之役,出师之盛,前古未之有也,一偏方小国,而能拒之,不唯自保而已,灭其军几尽者,一人之力也。『传』曰:"不有君子,其能国乎。"信哉。

四四卷列传四居柒夫零一

○[或云。]姓氏,五世孙,祖角干,父伊 ,少 弛有远志。祝发为僧,游观四方,便欲 ,入其境,闻法师开堂说经,遂诣听讲经。一日,问曰:"沙{汝}弥从何来?"对曰:"某人也。"其夕,法师招来相见,握手密言曰:"吾阅人多矣,见汝容貌,定非常流,其殆有异心乎?"答曰:"某生于偏方,未闻道理,闻师之德誉,来伏{趋}下风,

愿师不拒,以卒发蒙。"师曰:"老僧不敏,亦能识子,此国虽小,不可谓无知人者,恐子见执,故密告之,宜疾其归。"欲还,师又语曰:"相汝  鹰视,将来必为将师{将帅}。若以兵行,无贻我害。"曰:"若如师言,所不与师同{相}好者,有如 日。"遂还国返本从仕,职至大阿 。

四四卷列传四居柒夫零二

○六年乙丑,承朝旨,集诸文士,修撰国史,加官波珍 。十二年辛未,王命及大角 角     波珍 波珍 大阿 阿 等八将军,与侵。人先攻破,等,乘胜取以外,以内十郡。至是,法师,领其徒,出路上,下马,以军礼揖拜,进曰:"昔,游学之日,蒙法师之恩,得保性命,今,邂逅相遇,不知何以为报。"对曰:"今,我国政乱,灭亡无日,愿致之贵域。"于是,同载以归,见之于王,王以为僧统,始置百座讲会及八关之法。元年丙申,为上大等,以军国事务自任,至老终于家,享年七十八。

四四卷列传四居道零一

○,失其族姓,不知何所人也,仕尼师今,为干。时,,介居邻境,颇为国患。为边官,潜怀幷呑之志,每年一度,集群马于之野,使兵士骑之,驰走以为戱乐,时人称为马叔{技}。两国人,习见之,以为常事,不以为怪。于是,起兵马,击其不意,以灭二国。

四四卷列传四异斯夫零一

○[或云。]姓氏,四世孙。时,为沿边官,袭权谋,以马戱,误。]国>取之。至十三年壬辰,为军主,谋幷。谓其国人愚悍,难以威降,可以计服,乃多造木偶师子{狮子},分载战舡,抵其国海岸,诈告曰:"汝若不服,则{卽}放此猛兽,踏杀之。"其人恐惧则{乃}降。在位十一年,元年,拔,陷。主{王}乘两国兵疲,命,出兵击之,取二城增筑,留申{甲}士(+一千)戍之。时,遣兵来攻,不克而还。追击之大胜。

四四卷列传四金仁问零一

○,字,第二子也。幼而就学,多读儒家之书,兼涉浮屠之说。又善隶书射御乡乐,行艺纯熟,识量宏弘,时人推许。二年,年二十三岁,受主{王}命,□{入}大宿卫,谓涉海来朝,忠诚可尙,特授左领军卫将军。四年,诏许归国觐省,授以援管{摠管}。于是,筑,以设险,录其功,授食邑三百户。屡为所侵,愿得兵为援助,以雪着{羞}耻,拟谕宿卫乞师。会,,以为道大摠管,率师讨。帝征,问道路险易,去就便宜。应对尤详,帝悦制授道副大摠管, 赴军中。遂与济海,到。主{王}命太子,与将军等,以巨舰一百 ,载兵迎延之。至口,贼濒江屯兵,战破之,乘胜入其都城灭之。 王及太子王子等,回。

四四卷列传四金仁问零二

○大王嘉尙功业,授波珍 ,又加角千{角干}。寻,入宿卫如前。元年,召谓曰:"朕旣灭,除尔国患,今,负固,与同恶,违事大之礼,弃善邻之义,朕欲遣兵致讨,尔归告国王,出师同伐,以歼垂亡之虏。"便归国,以致帝命,国王使与等,练兵以待。皇帝命邢国公,为道行军大摠管,以六军,长驱万里, 人于,击破之,遂围,人固守,故不能克。士马多死伤,粮道不继。与留鎭,率兵兼输米四千石租二万余斛,赴之,人得食,以大雪,解围还。

四四卷列传四金仁问零三

○人将归,谋要击于半涂,与,诡谋夜遁。人翌日觉而追之,等,回击大败之,斩首一万余级,获人五千余口而归。又入,以元年,扈驾登封,加授右骁卫大将军,食邑四百户。元年戊辰,遣英国公,帅师伐,又遣征兵于我。与,出兵二十万,行至,王住此,先遣等,领兵会兵,击月余,执王,使主{王} 于英公前,数其罪,王再拜,英公礼答之,卽以王及等还。,以英略勇功,特异常伦,赐故大琢角干食邑五百户。亦闻屡有战功,制曰:"爪牙良将,文武英材,制爵疏封,尤宜嘉命。"仍加爵秩,食邑二千户。自后,侍卫宫禁,多历年所。

四四卷列传四金仁问零四

○元年,纳叛众,又据故地。皇帝大怒,以为道大摠管,发兵来讨,诏削王官爵。时,为右骁卫员外大将军公,在京师,立以为王,令归国,以代其兄,仍策为大都督开府仪同三司,恳辞不得命,遂上道。会,王遣使,入贡且谢罪,皇帝赦之,复王官爵,中路而还,亦复前衔。元年,转鎭军大将军行右武威卫大将军,元年,授辅国大将军上柱国开国公左羽林军将军。元年四月二十九日,寝疾薨于帝都,享年六十六。讣闻,上震悼,赠 加等,命朝散大夫行司礼寺大医署令判官朝散郞直司礼寺某等,押送灵柩{枢}。追赠太大角干,命有司,以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于京。七入大,在朝宿卫,计月日,凡二十二年。时,亦有海 ,六入,死千{于},失其行事始末。

四四卷列传四金阳零一

○字,九世孙也。曾祖伊 ,祖苏判,考波珍 ,皆以世家为将相。生而英杰。二年,三年,为大武{太守},寻拜大尹,俄转都督,所临有政誉。元年丙辰,薨,无嫡嗣,王之堂弟,堂弟之子,争嗣位。与之子阿 妹壻,奉为王,入,以族兵宿卫。之党等来围,陈兵宫门,以拒之曰:"新君在此,尔等何敢凶逆如此。"遂引弓射杀十数人。下,射中股。曰:"彼众我寡,势不可 ,公其佯退,以为后图。"

,于是,突围而出,至。]市>,没于乱兵,号泣旻天,誓心白日,潜藏山野,以俟时来。

四四卷列传四金阳零二

○至二年八月,前侍中,收残兵,入,结大使,谋报不同天之雠。闻之,募集谋士兵卒,以三年二月,入海,见,与谋举事。三月,以劲卒五千人,袭,至城下,州人悉降,进次, 兵,与战克之。以士卒久劳,且归,养兵 马。冬,彗 见西方,芒角指东,众贺曰:"此除旧布新,报寃雪耻之祥也。"号为乎东将军{平东将军},十二月再出,以军来,又遣骁勇六将统兵,军容甚盛,鼓行至北州{川}。大监,以兵逆之,将军,以马兵三千,突入彼军,杀伤殆尽。

四四卷列传四金阳零三

○四年正月十九日,军至,王以兵迎拒,逆击之,王军败北,生擒斩获,莫之能计。时,王顚沛逃人{入}离宫,兵士寻害之。于是命左右将军领骑土{士},徇曰:"本为报雠,今,渠魁就戮,衣冠士女百姓,宜各安居,勿妄动。"遂牧{收}复王城,人民案堵。召曰:"犬各吠非其主,尔以其主射我,义士也,我勿校,尔安无恐。"众闻之曰:"如此,其它何忧。"无不感悦。四月淸宫,奉迎侍中卽位,是为。至七月二十三日,大王薨,太子嗣位,是为。迫{追}录功,授苏判兼仓部令,转侍中兼兵部令,聘问,兼授公检校卫尉卿。

四四卷列传四金阳零四

○十一年八月十三日,薨于私第,享年五十。讣闻,大王哀恸,追赠舒发翰,其赠赙殓葬,一依旧例。以其年十二月八日,陪葬于之陵。从父兄,字,父,仕至侍中波珍 。幼而聪悟,好学问。二年,将遣人入,难其人,或荐之裔,精神朗秀,器宇深沈,可以当选。遂令入朝宿卫。岁余请还,皇帝诏授金紫光禄大夫试大常卿{太常卿}。及归,国王以不辱命,{擢}授大守{太守},累迁至大都督,寻加伊 兼相国。

四四卷列传四金阳零五

○已未{己未}闰正月,为大将军,领军十万,御兵于,败绩。自以败军,又不能死绥,不复仕宦。入,葛衣蔬食,与浮图游。至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感疾终于山齐{斋},享年四十七岁,以其年九月十日,葬于之南原。无嗣子,夫人主丧事,后为比丘尼。

四四卷列传四黑齿常之零一

○,西部人,长七尺余,骁毅有谋略,为达率兼将,犹刺史云。平,以所部降。而囚老王,纵兵大掠。惧,与左右酋长十余人遯去,啸合逋亡,依自固,不旬日,归者三万。勒兵攻之,不克。遂复二百余城。中,遣使招谕,乃诣降,入为左领军员外将军刺史。累从征伐积功,授爵赏殊等。久之,为大摠管,与等,击破之。左监门卫中郞将,欲穷追邀功,诏与共讨,独进,为虏所覆,举军没。

下吏诛,坐无功。会,等诬其与鹰扬将军叛,捕系诏狱,投 死。御下有恩,所乘马为士所 ,或请罪之。答曰:"何遽以私马,鞭官兵乎?"前后赏赐分麾下,无留 。及死,人皆哀其枉。

四四卷列传四张保 零一

○[『罗纪』作。][或作。],皆人,但不知乡邑父祖。皆善鬪战,复能没海底,行五十里不 ,角其勇壮,差不及也,以兄呼。以齿,以艺,常龃龉不相下。二人如,为武宁军小将,骑而用枪,无能敌者。后,还国,谒大王曰:"遍,以吾人为奴婢,愿得鎭,使贼不得掠人西去。",海路之要,今谓之。大王与万人,此后,海上无 乡人者。旣贵,去职饥寒,在之。一日,言于戍将曰:"我欲东归,乞食于。"曰:"若与所负如何,奈何去取死其手?"曰:"饥寒死,不如兵死快,况死故乡耶。"遂去谒,飮之极欢。飮未卒,闻王弑国乱无主,分兵五千人与,持手泣曰:"非子不能平祸难。"入国,诛叛者立王,王召为相,以代守。[此与传记颇异,以立传,故两存之。]

四四卷列传四张保 零二

○论曰:言:"乱,节度使,以从弟赐死,诏代之。后旬日,复诏,持节分半兵,东出。当时,俱为牙门都将,二人不相能,虽同盘飮食,常 相视,不交一言。及代,欲亡去,计未决,诏,分半兵东讨。入请曰:'一死固甘,乞免妻子。' 下,持手上堂,偶坐曰:'今国乱主迁,非公不能东伐,岂怀私忿时耶。'及别,执手泣涕,相勉以忠义,讫平巨盗,实二公之力。知其心不叛,知其材可任,然后,心不疑,兵可分。平生积愤,知其心,难也。忿必见短,知其材,益难也。此与之贤等耳。投,必曰:'彼贵我贱,我降下之,不宜以旧忿杀我。'果不杀,人之常情也;请死于,亦人之常情也。任事,出于己。且饥寒,易为感动。平生抗立,之命,出于天子, 于,为优,此乃圣贤迟疑成败之际也。彼无他也,仁义之心,与杂情 植,杂情胜则仁义灭,仁义胜则杂情消。彼二人,仁义之心旣胜,复资之以明,故卒成功。世称为百代之师,拥孺子,而疑之。

以之圣之贤,少事,老佐,能平天下,之心,且不知之。苟有仁义之心,不资以明,虽尙尔,况其下哉。语曰:'国有一人,其国不亡。'夫亡国,非无人也,丁其亡时,贤人不用。苟能用之,一人足矣。"曰:"嗟乎,不以怨毒相甚{ },而先国家之忧,有,有,,孰谓无人哉。"

四四卷列传四斯多含零一

○,系出眞骨,七世孙也,父级 。本高门华胄,风标淸秀,志气方正,时人请奉为花郞,不得已为之。其徒无虑一千人,尽得其欢心。命伊 ,袭。]国>。时,年十五六,请从军,王以幼少不许,其请勤而志 {确},遂命为贵幢裨将,其徒从之者亦众。及抵其国界,请于元帅,领麾下兵,先入[,城门名。语谓门为梁云。]。其国人,不意兵猝至,惊动不能御,大兵乘之,遂灭其国。 师还,王策功,赐人口三百,受已皆放,无一留者。又赐田,固辞,王强之,请赐不毛之地而已。始与,约为死友。及病卒,哭之恸甚,七日亦卒,时年十七岁。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四。

四五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五。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四五卷列传五零零零零

列传第五。



四五卷列传五乙巴素零一

○,人也。时,沛者评者等,皆以外戚擅权,多行不义,国人怨愤。王怒欲诛之,等谋反,王诛窜之。遂下令曰:"近者,官以宠授,位非德进,毒流百姓,动我王家,此寡人不明所致也。今,汝四部,各举贤良在下者。"于是,四部共举东部,王征之,委以国政。

四五卷列传五乙巴素零二

○言于王曰:"微臣庸愚,固不足以参大政。西者,大臣之孙也。性质刚毅,智虑渊深,不见用于世,力田自给。大王若欲理国,非此人则不可。"王遣使以卑辞重礼聘之,拜中畏大夫,加爵为于台。谓曰:"孤 承先业,处臣民之上,德薄材短,未济于理。先生藏用晦明,穷处草泽者久矣,今不我弃,幡然而来,非独孤之喜幸,社稷生民之福也。请安承敎,公其尽心。"

四五卷列传五乙巴素零三

○意虽许国,谓所受职,不足以济事。乃对曰:"臣之驽蹇,不敢当严命,愿大王选贤良,授高官,以成大业。"王知其意,乃除为国相,令知政事。于是,朝臣国戚,谓以新间旧,疾之。王有敎曰:"无贵贱,苟不从国相者,族之。"退而告人曰:"不逢时则隐,逢时则仕,士之常也。今,上待我以厚意,其可复念旧隐乎。"乃以至诚奉国,明政敎,愼赏罚,人民以安,内外无事。王谓曰:"若无子之一言,孤不能得以共理。今,庶绩之凝,子之功也。" 拜为大使者。至七年秋八月,卒,国人哭之恸。

四五卷列传五金后稷零一

○,之曾孙。事,为伊 ,转兵部令。大王颇好田猎,谏曰:"古之王者,必一日万机,深思远虑,左右正士,容受直谏,    ,不敢逸豫,然后,德政醇美,国家可保。今,殿下日与狂夫猎士,放鹰犬,逐雉兎,奔驰山野,不能自止。曰:'驰骋田猎,令人心狂。'『书』曰:'内作色荒,外作禽荒,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由是观之,内则荡心,外则亡国,不可不省也,殿下其念之。"王不从,又切谏,不见听。

四五卷列传五金后稷零二

○后,后稷疾病,将死,谓其三子曰:"吾为人臣,不能匡救君恶,恐大王游娱不已,以至于亡败,是吾所忧也。虽死,必思有以悟君,须 吾骨于大王游 之路侧。"子等皆从之。

他日,王出行,半路有远声,若曰莫去。王顾问:"声何从来。"从者告云:"彼伊 之墓也。"遂陈临死之言,大王 然流涕曰:"夫子忠谏,死而不忘,其爱我也深矣。若终不改,其何颜于幽明之间耶。"遂终身不复猎。

四五卷列传五禄眞零一

○,姓与字,未详。父一吉 。二十三岁始仕,屡经内外官,至十年戊戌,为执事侍郞。十四年,国王无嗣子,以母弟,为储贰,入。时,角干为上大等,坐政事堂,注拟内外官,退公感疾,召国医诊脉,曰:"病在心脏,须服龙齿汤。"遂告暇三七日,杜门不见宾客。

四五卷列传五禄眞零二

○于是,造而请见,门者拒焉。日{曰}:"下官非不知相公移疾谢客,须献一言于左右,以开郁 之虑,故此来耳,若不见,则不敢退也。"门者再三复之,于是,引见。进曰:"伏闻宝体不调,得非早朝晩罢,蒙犯风露,以伤荣卫之和,失支体之安乎?"曰:"未至是也,但昏昏  ,精神不快耳。"曰:"然则公之病,不须药石,不须针 ,可以至言高论,一攻而破之也,公将闻之乎?"曰:"吾子不我遐遗,惠然光临,愿听玉音,洗我胸臆。"

四五卷列传五禄眞零三

○曰:"彼梓人之为室也,材大者为梁柱,小者为椽 ,偃者植者各安所施,然后,大厦成焉。古者,贤宰相之为政也,又何异焉?才巨者,置之高位,小者授之薄任。内则六官百执事,外则方伯连率郡守县令,朝无阙位,位无非人,上下定矣,贤不肖分矣,然后,王政成焉。

今则不然,徇私而灭公,为人而择官,爱之则虽不材,拟送于云 ,憎之则虽有能,图陷于沟壑。取舍混其心,是非乱其志,则不独国事 浊,而为之者,亦劳且病矣。若其当官淸白, 事恪恭,杜货赂之门,远请托之累,黜陟只以幽明,予夺不以爱憎,如衡焉,不可枉以轻重,如绳焉,不可欺以曲直。如是,则刑政允穆,国家和平,虽曰开之合,置之酒,与朋友故旧,谈笑自乐可也。又何必区区于服饵之间,徒自费日废事为哉?"

四五卷列传五禄眞零四

○角干,于是,谢遣医官,命驾朝王室。王曰:"谓卿克日服药,何以来朝?"答曰:"臣闻之言,同于药石,岂止飮龙齿汤而已哉?"因为王一一陈之。王曰:"寡人为君,卿为相,而有人直言如此,何喜如焉?不可使储君不知,宜往。"储君闻之,入贺曰:"尝闻君明则臣直,此亦国家之美事也。"后,都督反叛,王举兵讨之,从事有功,王授位大阿 ,辞不受。

四五卷列传五密友纽由零一

○者, 人也。二十年,刺史,将兵来侵,陷。王出奔,将军追之。王欲奔,至于,军士奔散殆尽。唯,独在侧,谓王曰:"今追兵甚迫,势不可脱。臣请决死而御之,王可遁矣。"遂募死士,与之赴敌力战,王仅得脱而去,依山谷,聚散卒自卫。谓曰:"若有能取者,厚赏之。"下部前对曰:"臣试往焉。"遂于战地,见伏地,乃负而至,王枕之以股,久而乃苏。

四五卷列传五密友纽由零二

○王间行转辗,至,军追不止。王计穷势屈,不知所为。人进曰:"势甚危迫,不可徒死。臣有愚计,请以飮食,往 军,因伺隙,刺杀彼将,若臣计得成,则王可奋击决胜。"王曰:"诺。"入军,诈降曰:"寡君获罪于大国,逃至海滨,措躬无地矣。将以请降于阵前,归死司寇,先遣小臣,致不 之物,为从者羞。"将闻之,将受其降,隐刀食器,进前拔刀,刺将胸,与之俱死,军遂乱。

四五卷列传五密友纽由零三

○王分军为三道,急击之,军扰乱,不能陈,遂自而退。王复国论功,以,为第一。赐,赐,以为食邑,追赠为九使者。又以其子为大使者。

四五卷列传五明临答夫零一

○,人也。时,为国相。大守{太守},发大兵欲攻我,王问群臣战守执{孰}便。众议曰:"兵,恃众轻我,若不出战,彼以我为怯,数来,且我国山险而路隘,此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当者也。兵虽众,无如我何,请出师御之。"曰:"不然,国大民众,今以强兵远鬪,其锋不可当也。而又兵众者宜战,兵小{少}者宜守,兵家之常也。今,人千里转粮,不能持久,若我深沟高垒,淸野以待之,彼必不过旬月,饥困而归。我以劲卒迫之,可以得志。"王然之, 城固守。

四五卷列传五明临答夫零二

○人攻之不克,士卒饥饿引还。帅师数千骑,追之,战于,军大败,匹马不反。王大悦,赐及,为食邑。十五年秋九月卒,年百十三岁。王自临恸,罢朝七日,以礼葬于,置守墓二十家。

四五卷列传五昔于老零一

○,尼师今之子。[或云,角干之子也。]二年七月,以伊 为大将军,出讨,破之,以其地为郡县。四年七月,人来侵,逆战于,乘风纵水{火},焚贼战舰,贼溺死且尽。十五年正月,进为舒弗耶{舒弗邯}兼知兵马事。十六年,(+冬十月)侵北边,出击之,不克,退保。至夜,士卒寒苦,躬行劳问,手烧薪{ },暖热之,群心感喜,如夹 。在位,旧属我,忽背而归,将兵往讨灭之。

四五卷列传五昔于老零二

○七年癸酉,使臣在馆。主之,与客戱言:"早晩,以汝王为盐奴,王妃为 妇。"王闻之怒,遣将军,讨我,大王出居于。曰:"今兹之患,由吾言之不愼,我其当之。"遂抵军,谓曰:"前日之言,戱之耳,岂意兴师至于此耶。"人不答,执之,积柴置其上,烧杀之乃去。子,幼弱不能步,人抱以骑而归,后为尼师今。时,国大臣来聘,妻请于国王,私飨使臣。及其泥醉,使壮士曳下庭焚之,以报前怨。人忿,来攻,不克引归。

四五卷列传五昔于老零三

○论曰:为当时大臣,掌军国事,战必克,虽不克,亦不败,则其谋策必有过人者。然以一言之悖,以自取死,又令两国交兵,其妻能报怨,亦变而非正也。若不尔者,其功业,亦可录也。

四五卷列传五朴堤上零一

○[或云。],始祖之后,尼师今五世孙。祖,葛文王;父,波珍 。仕为干。先是,元年壬寅,与国讲和,王请以之子为质。王尝恨使己质于,思有以释憾于其子,故不拒而遣之。又十一年王子{壬子},,亦欲得之兄为质,大王又遣之。及卽位,思得辩士,往迎之。闻千{干}干干三人有贤智,召问曰:"吾弟二人,质于二国,多年不还。兄弟之故,思念不能自止,愿使生还,若之何而可?"三人同对曰:"臣等闻千{干},刚勇而有谋,可得以解殿下之忧。"

四五卷列传五朴堤上零二

○于是,征使前,告三臣之言,而请行。对曰:"臣虽愚不肖,敢不唯命 {祗}承。"遂以聘礼入,语王曰:"臣闻交邻国之道,诚信而已。若交质子,则不及五 ,诚未{末}世之事也。今,寡君之爱第{弟}在此,殆将十年。寡君以  在原之意,永怀不已。若大王惠然归之,则若九牛之落一毛,无所损也。而寡君之德大王也,不可量也,王其念之。"王曰:"诺。"许与同归。

及归国,大王喜慰曰:"我念二弟,如左右臂,今只得一臂,奈何?"

四五卷列传五朴堤上零三

○报曰:"臣虽奴才,旣以身许国,终不辱命。然,大国,王亦贤君,是故,臣得以一言悟之。若人,不可以口舌谕,当以诈谋,可使王子归来。臣适彼,则请以背国论使彼闻之。"乃以死自誓,不见妻子, {祗},泛舟向。其妻闻之,奔至浦口,望舟大哭曰:"好归来。"回顾曰:"我将命入敌国,尔莫作再见期。"遂径入,若叛来者,王疑之。人,前入,谗言:与谋侵王国,遂遣兵,逻戍境外。会来侵,幷擒杀逻人,王乃以人言为实。又闻王囚之家人,谓实叛者。

四五卷列传五朴堤上零四

○于是,出师将,袭,兼差与为将,兼使之乡导。行至海中山岛,诸将密议,灭后,执妻 以还。知之,与乘舟游,若捉鱼鸭者,人见之,以谓无心喜焉。于是,劝潜归本国。曰:"仆奉将军如父,岂可独归。"曰:"若二人俱发,则恐谋不成。"抱项,泣辞而归。独眠室内,晏起,欲使远行。诸人问:"将军何起之晩?"答曰:"前日,行舟劳困,不得夙兴。"及出,知之逃,遂缚,行舡追之。适,烟雾晦冥,望不及焉。

四五卷列传五朴堤上零五

○归于王所,则流于,未几,使人以薪火烧烂支体,然后,斩之。大王闻之哀恸,追赠大阿 ,厚赐其家,使,娶其之第二女为妻,以报之。初,之来也,命六部远迎之,及见,握手相泣。会兄弟置酒极娱,王自作歌舞,以宣其意。今,乡乐,是也。

四五卷列传五贵山零一

○,人也。父,阿干。少与部人为友。二人相谓曰:"我等期与士君子游,而不先正心修身,则恐不免于招辱, 闻道于贤者之侧乎。"时,法师,入游学,还居,为时人所尊礼。

四五卷列传五贵山零二

○等诣门, 衣进告曰:"俗士 蒙,无所知识,愿赐一言,以为终身之诫。"法师曰:"佛戒有菩萨戒,其别有十,若等为人臣子,恐不能堪。今有世俗五戒,一曰事君以忠,二曰事亲以孝,三曰交友以信,四曰临战无退,五曰杀生有择,若等,行之无忽!"

四五卷列传五贵山零三

○等曰:"他则旣受命矣,所谓杀生有择,独未晓也。"师曰:"六斋日春夏月不杀,是择时也。不杀使畜,谓马牛 犬。不杀细物,谓肉不足一 ,是择物也。如此,唯其所用,不求多杀,此可谓世俗之善戒也。"等曰:"自今已后,奉以周旋,不敢失坠。"

四五卷列传五贵山零四

○&十九{二十四}年壬戌秋八月,大发兵,来围。王使将军波珍干级干等,领兵拒之,,幷以少监赴焉。败,退于之泽,伏兵以待之。我军进击,力困引还。时,为殿,立于军尾,伏猝出,钩而下之。大言曰:"吾尝闻之师曰:'士当军无退',岂敢奔北乎。"击杀贼数十人,以己马出父,与挥戈力鬪。诸军见之奋击,横尸满野,匹马只轮,无反者。等金疮满身,半路而卒。王与群臣,迎于之野,临尸痛哭,以礼殡葬,追赐位奈麻,大舍。

四五卷列传五温达零一

○,时人也。容貌龙钟可笑,中心则 {晓/ /晔}{然}。蒙{家}甚贫,常乞食以养母,破衫弊履,往来于市井间,时人目之为。少女儿好啼,王戱曰:"汝常啼 我耳,长必不得为士大夫妻,当归之。"王每言之。

四五卷列传五温达零二

○及女年二八,欲下嫁于氏,公主对曰:"大王常语,汝必为之妇,今何故改前言乎?匹夫犹不欲食言,况至尊乎。故曰:'王者无戱言'今大王之命,谬矣,妾不敢祗承。"王怒曰:"汝不从我敎,则固不得为吾女也,安用同居?宜从汝所适矣。"

四五卷列传五温达零三

○于是,公主以实{宝}钏数十枚系 后,出宫独行。路遇一人,问之家,乃行至其家,见盲老母,近前拜,问其子所在。老母对曰:"吾子贫具{且}陋,非贵人之所可近。今闻子之臭,芬馥异常,接子之手,柔滑如绵,必天下之贵人也。因谁之 ,以至于此乎?惟我息,不忍饥,取楡皮于山林,久而未还。"公主出行,至山下,见负楡皮而来。公主与之言怀,悖然曰:"此非幼女子所宜行,必非人也,狐鬼也,勿迫我也!"遂行不顾。公主独归,宿柴门下,明朝,更入,与母子备言之。依违未决,其母曰:"吾息至陋,不足为贵人匹,吾家至 ,固不宜贵人居。"公主对曰:"古人言:'一斗粟犹可 ,一尺布犹可缝',则苟为同心,何必富贵然后,可共乎?"乃卖金钊{钏},买得田宅奴婢牛马器物,资用完具。

四五卷列传五温达零四

○初,买马,公主语曰:"愼勿买市人马,须择国马病瘦而见放者,而后换之。"如其言。公主养饲甚勤,马日肥且壮。常以春三月三日,会猎之丘,以所获猪鹿,祭天及山川神。至其日,王出猎,群臣及五部兵士皆从。于是,以所养之马随行,其驰骋,常在前,所获亦多,他无若者。王召来,问姓名,惊且异之。

四五卷列传五温达零五

○时,出师伐,王领军逆战于之野。为先锋,疾鬪斩数十余级,诸军乘胜奋击大克。及论功,无不以为策{第}一。王嘉叹之曰:"是吾女壻也。"备礼迎之,赐爵为大兄。由此,宠荣尤渥,威权日盛。及卽位,奏曰:"惟,割我之地,为郡县,百姓痛恨,未尝忘父母之国。愿大王不以愚不肖,授之以兵,一往必还吾地。"王许焉。临行誓曰:"已西,不归于我,则不返也。"遂行,与军战于之下,为流矢所中,路{ }而死。欲葬,柩不肯动,公主来抚棺曰:"死生决矣,于乎,归矣。"遂举而 。大王闻之悲恸。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五。

四六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六。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四六卷列传六零零零零

列传第六。



四六卷列传六强首零一

○,人也。父奈麻。其母,梦见人有角,而妊身反{及}生,头后有高骨。以儿就当时所谓贤者,问曰:"此儿头骨如此,何也?"答曰:"吾闻之,虎形,蛇身,牛头,马口,则圣贤同类,而其相亦有不凡者。又观儿首有 子,于相法,面 无好,头 无恶,则此必奇物乎!"

四六卷列传六强首零二

○父还谓其{妻}曰:"尔子非常儿也,好养育之,当作将来之国士也。"及壮,自知读书,通晓义理。父欲观其志,问曰:"尔学佛乎?学儒乎?"对曰:"愚闻之,佛世外敎也。愚人间人,安用学佛为?愿学儒者之道。"父曰:"从尔所好。"遂就师读『孝经』『曲礼』『尔雅』『文选』。所间{闻}虽浅近,而所得愈高远,魁然为一时之杰。遂入仕历官,为时闻人。

四六卷列传六强首零三

○常{尝}与冶家之女野合,情好颇笃。及年二十岁,父母媒邑中之女有容行者,将妻之,辞不可以再娶。

父怒曰:"尔有时名,国人无不知,而以微者为偶,不亦可耻乎。"再拜曰:"贫且贱非所羞也,学道而不行之,诚所羞也。尝闻古人之言曰:'糟糠之妻,不下堂;贫贱之交,不可忘。'则贱妾所不忍弃者也。"

四六卷列传六强首零四

○及卽位,使者至,传诏书。其中有难读处,王召问之。在王前一见说释无疑滞。王惊喜,恨相见之晩,问其姓名。对曰:"臣本人,名。"王曰:"见卿头骨,可称先生。"使制回谢皇帝诏书表。文工而意尽,王益奇之,不称名,言而已。未尝谋生,家贫怡如也。王命有司,岁赐租一百石。曰:"文章自任,能以书翰致意于及二邦,故能结好成功。我先王请兵于,以平者,虽曰武功,亦由文章之助焉。则之功,岂可忽也?"授位沙 ,增俸岁租二百石。

四六卷列传六强首零五

○至时卒,葬事官供其赙。赠衣物匹段尤多,家人无所私,皆归之佛事。其妻之{乏}于食,欲还乡里。大臣闻之,请王赐租百石。妻辞曰:"妾,贱者也,衣食从夫,受国恩多矣。今旣独矣,岂敢再辱厚赐乎?"遂不受而归。古记曰:"文章则。"已下事逸,不得立传。

四六卷列传六崔致远零一

○,字[或云。],王京人也。史传泯灭,不知其世系。少,精敏好学。至年十二,将随海舶入求学,其父谓曰:"十年不第,卽非吾子也,行矣勉之!"至,追师学问无怠。

四六卷列传六崔致远零二

○元年甲午,礼部侍郞下,一举及第,调授县尉。考绩为承务郞侍御史内供奉,赐紫金鱼袋。时叛,为诸道行营兵马都统以讨之。 为从事,以姿{委}书记之任,其表状书启传之至今。及年二十八岁,有归宁之志,知之,元年,使将诏书来聘。留为侍读,兼翰林学士守兵部侍郞知瑞书监(+事)。自以西学多所得,及来将行己志,而衰季多疑忌,不能容,出为大守{太守}。

四六卷列传六崔致远零三

○二年,纳旌节使兵部侍郞,没于海,卽差太守为告奏使。时为大守{太守}, {王}召为贺正使,以比岁饥荒,因之,盗贼交午,道梗不果行。其后亦尝奉使如,但不知其岁月耳。故其文集有上大师{太师}侍中状云:"伏闻:东海之外有三国,其名。则,则,则也。,全盛之时,强兵百万,南侵,北挠,为巨 。皇失驭,由于征。中,我,亲统六军渡海,恭行天罚,畏威请和,受降回 。此际我,请以犬马之诚,助定一方之难,入朝谒,自此而始。后以,踵前造恶,朝请为乡导。

至皇帝五年,勅,统十道强兵楼舡万只,大破,乃于其地,置都督府,招缉遗氓, { }以官,以臭味不同,屡闻离叛,遂徙其人于。元年,命英公,破,置都督府。至三年,徙其人于。残 类聚,北依下,国号为。二十年,怨恨天朝,将兵掩袭,杀刺史。于是,皇帝大怒,命内史大卿{太仆卿},发兵过海攻讨,仍就加我王某,为正大尉{太尉}持节充宁海军事大都督。以冬深雪厚,苦寒,勅命回军。至今三百余年,一方无事,沧海晏然,此乃我之功也。今某儒门未{末}学,海外凡村{材},谬奉表章,来朝乐土,凡有诚恳,礼合披陈。伏见:十二年,本国王子,风飘,至下岸,某官,发送入京。二年,入朝使,为叛臣作乱,道路不通,遂于下岸,  至,得知圣驾幸。大尉{太尉}差都头,监押送至。已前事例分明。伏乞:大师{太师}侍中,俯降台恩,特赐水陆券牒,令所在供给舟舡,熟食及长行驴马草料,幷差军将,监送至驾前。"此所谓太师侍中,姓名亦不可知也。

四六卷列传六崔致远零四

○自西事大,东归故国,皆遭乱世,屯 蹇连,动辄得咎,自伤不偶{遇},无复仕进意,逍遥自放,山林之下江海之滨,营台 植松竹,枕藉书史,啸咏风月。若别墅,此皆游焉之所。最后,带家隐,与母兄浮图及师,结为道友,栖迟偃仰,以终老焉。始西游时,与诗人相知。负才自高,不轻许可人,示所制歌诗五轴。

四六卷列传六崔致远零五

○又与同年友善,将归,以诗送别,略曰:"我闻海上三金鳖,金鳖头戴山高高。山之上兮,珠宫,贝阙,黄金殿,山之下兮,千里万里之洪涛。傍边一点碧,鳖山孕秀生奇特。十二乘船渡海来,文章感动。十八横行战词苑,一箭射破金门策。"『新唐书艺文志』云:"『四六集』一卷『桂苑笔耕』二十卷"注云:"人,宾贡及第为从事。"其名闻上国如此。又有『文集』三十卷,行于世。初我作兴,知非常人,必受命开国,因致书问有"黄叶,靑松"之句。其门人等,至国初来朝,仕至达官者非一。在位,为密赞祖业,功不可忘,下敎,赠内史令,至十四岁二{三}年壬戌{癸亥}五{二}月,赠谥。

四六卷列传六薛聪零一

○,字,祖奈麻,父。初为桑门,掩{淹}该佛书,旣而返本,自号。性明锐,生知道待{道术}。以方言读九经,训导后生,至今学者宗之。又能属文,而世无传者。但今南地,或有所制碑铭,文字 {缺}落不可读,竟不知其何如也。

以仲夏之月,处高明之室,顾谓曰:"今日,宿雨初歇,熏风微凉,虽有珍馔哀音,不如高谈善谑,以舒伊郁。吾子必有异闻, 为我陈之?"

四六卷列传六薛聪零二

○曰:"唯,臣闻昔花王之始来也,植之以香园,护之以翠幕,当三春而发艶,凌百花而独出。于是,自迩及遐,艶艶之灵,夭夭之英,无不奔走上谒,唯恐不及。忽有一佳人,朱颜玉齿,鲜妆 服,伶 而来,绰约而前曰:'妾履雪白之沙汀,对镜淸之海而{面}沐春雨以去{垢},快{袂}淸风而自适,其名曰蔷薇。闻王之令德,期荐枕于香 ,王其容我乎!'又有一丈夫,布衣韦带,戴白持杖,龙钟而步,  而来曰:'仆在京城之外,居大道之旁,下临苍茫之野景,上倚嵯峨之山色,其名曰白头翁。窃谓左右供给虽足,膏梁以充肠,茶酒以淸神,巾衍储藏,须有良药以补气,恶石以 毒。故曰虽有丝麻,无弃菅 ,凡百君子,无不代 。不识,王亦有意乎?'或曰:'二者之来,何取何舍?'花王曰:'丈夫之言,亦有道理,而佳人难得,将如之何?'丈夫进而言曰:'吾谓王聪明识理义,故来焉耳,今则非也。凡为君者,鲜不亲近邪 { },疎远正直,是以,不遇以终身,郞潜而皓首,自古如此,吾其奈何?'花王曰:'吾过矣,吾过矣!'"于是,王 然作色曰:"子之寓言,诚有深志,请书之,以谓{为}王者之戒。"遂擢以高秩。

四六卷列传六薛聪零三

○世传国眞人,赠使判官诗序云:"尝览居士所著,『金刚三昧论』,深恨不见其人,闻国使,卽是居士之抱孙,虽不见其祖,而喜遇其孙,乃作诗赠之。"其诗至今存焉,但不知其子孙名字耳。至我在位十三岁,五{元}年辛酉{壬戌},追赠为弘儒侯。或云,尝入学,未知然不。

四六卷列传六崔承佑零一

○,以二年入,至二年,侍郞下及第。有『四六』五卷,自序为『 本集』。后为作檄书,移我。

四六卷列传六崔承佑零二

○年十八,入游学,礼部侍郞下及第。四十二还国为执事侍郞瑞书院学士,及开国,入朝,仕至翰林院大学士{太学士}平章事。卒谥。

四六卷列传六崔承佑零三

○本贵门子弟。三年,为都督,作传记若干卷。其『高僧传』『花郞世记』『乐本』『汉山记』犹存。

四六卷列传六崔承佑零四

○辈,虽仅有文字传者,而史失行事,不得立传。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六。

四七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七。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四七卷列传七零零零零

列传第七。



四七卷列传七奚论零一

○,人也。其父,有勇志英节,名高一时。二十七年庚午{乙丑},选为县令。明年辛未{丙寅}冬十月,大发兵,来攻一百余日。命将,以之兵救之,遂往与人战不克,引还。愤恨之,谓士卒曰:"三州军帅见敌强不进,城危不救,是无义也。与其无义而生,不若有义而死。"乃激昻奋励,且战且守,以至粮尽水竭,而犹食尸飮尿,力战不怠。至春正月,人旣疲,城将破,势不可复完,乃仰天大呼曰:"吾王委我以一城,而不能全,为敌所败,愿死为大 ,吃尽人,以复此城。"遂攘臂瞋目,走触槐树而死。于是,城陷,军士皆降

四七卷列传七奚论零二

○年二十余岁,以父功,为大奈麻。至&三十五{四十}年戊寅,王命,为幢主,与都督,兴师袭,取之。闻之,举兵来,等逆之。兵旣相交,谓诸将曰:

"昔吾父殒身于此,我今亦与人战于此,是我死日也。"遂以短兵赴敌,杀数人而死。王闻之,为流涕,赠 其家甚厚。时人无不哀悼,为作长歌吊之。

四七卷列传七素那零一

○[或云。],人也。其父[或云。],旅{ }力过人,身轻且捷。境与相错,故互相寇击无虚月。每出战,所向无坚阵。中,出兵,往抄边邑,出精兵急击之,我士卒乱退。独立拔剑,怒目大叱,斩杀数十余人,贼惧不敢当,遂引兵而走。

四七卷列传七素那零二

○人,指曰:"飞将。"因相谓曰:"尙生,莫近。"雄豪有父风。灭后,都督都儒&公请大王迁{白王遣}于, 御北鄙。二年乙亥春,大守{太守}级 ,敎民以某日齐出种麻,不得违令。谍者认之,归告其酋长。至其日,百姓皆出城在田,潜师猝入城,剽掠一城,老幼狼狈,不知所为。奋刃向贼,大呼曰:"尔等知有之子乎?固不畏死以图生,欲鬪者曷不来耶?"遂愤怒突贼,贼不敢迫,但向射之。亦射,飞矢如蜂,自辰至酉,身矢如 ,遂倒而死。

四七卷列传七素那零三

○妻,良家女子。初以隣敌国,独行,留其妻而在家。郡人闻死,吊之,其妻哭而对曰:"吾夫常曰:'丈夫固当兵死,岂可卧床席,死家人之手乎!'

其平昔之言如此,今死如其志也。"大王闻之,涕泣沾襟曰:"父子勇于国事,可谓世济忠义矣。"赠官  。

四七卷列传七骤徒零一

○,人,奈麻之子,史失其姓。兄弟三人,长,仲,季。尝出家,名,居。时,来伐,大王兴师出战,未决。于是,语其徒曰:"吾闻:为僧者,上则精术业,以复性。次则起道用,以益他。'我形似桑门而已,无一善可取,不如从军杀身,以报国。"脱法衣,着戎服,改名曰,意谓驰骤而为徒也。乃诣兵部,请属三千幢,遂随军赴敌场。及旗鼓相当,持枪剑,突阵力鬪,杀贼数人而死。

四七卷列传七骤徒零二

○后二年辛未,发兵,使践边地之禾。遂与人,战于之南。时以幢主战死,论功第一。元年甲申,残贼,据而叛,命将讨之,以为贵幢弟监{第监}。临行,谓其妇曰:"吾二兄,旣死于王事,名垂不朽,吾虽不肖,何得畏死而苟存乎?今日与尔生离,终是死别也,好住无伤。"及对阵,独出奋击,斩杀数十人而死。大王闻之,流涕叹曰:"知死所,而激昆弟之心。亦能勇于义,不顾其身,不其壮欤!"皆追赠官沙 。

四七卷列传七讷催零一

○,人,大奈麻之子也。四十一年甲申{己卯}冬十月,大举来侵,分兵围攻等六城,王命五军,往救之。旣到,见兵阵堂堂,锋不可当,盘桓不进。或立议曰:

"大王以五军委之诸将,国之存亡,在此一役。兵家之言曰:'见可而进,知难而退。'今强敌在前,不以好谋而直进,万一有不如意,则悔不可追。"将佐皆以为然,而业已受命出师,不得徒还。先是,国家欲筑等六城而未遑,遂于其地,筑毕而归。

四七卷列传七讷催零二

○于是,侵攻愈急,三城,或灭或降,以三城固守,及闻五军不救而还,慷慨流涕,谓士卒曰:"阳春和气,草木皆华,至于岁寒,独松栢后雕。今孤城无援,日益 危,此诚志士义夫,尽节扬名之秋,汝等将若之何?"士卒挥泪曰:"不敢惜死,唯命是从。"及城将 ,军士死亡无几,人皆殊死战,无苟免之心。有一奴,强力善射。或尝语曰:"小人而有异才,鲜不为害,此奴宜远之。"不听。至是城陷贼入,奴张弓挟矢,在前,射不虚发,贼惧不能前。有一贼出后,以斧击,乃 ,奴反与鬪俱死。王闻之,悲恸,追赠职级 。

四七卷列传七薛 头零一

○,亦衣冠子孙也。尝与亲友四人,同会燕飮,各言其志。曰:"用人论骨品,苟非其族,虽有鸿才杰功,不能踰越。我愿西游,奋不世之略,立非常之功,自致荣路,备簪绅剑佩,出入天子之侧,足矣。"

四年辛巳,潜随海舶入。会亲征,自荐为左武卫果毅。至,与丽人战下,深入疾鬪而死,功一等。皇帝问:"是何许人?"左右奏人也。皇帝泫然曰:"吾人尙畏死,顾望不前,而外国人,为吾死事,何以报其功乎?"问从者闻其平生之愿,脱御衣覆之,授职为大将军,以礼葬之。

四七卷列传七金令胤零一

○,人,级 之子。相{祖}[或云。]角干,时为花郞,仁深信厚,能得众心。及壮,陟为 宰,事上以忠,临民以恕,国人翕然称为贤相。七年庚申,命大将军,伐,受王命,与将军等,率精兵五万以应之。秋七月,至之原,値将军战,不利。召子曰:"为臣莫若忠,为子莫若孝,见危致命,忠孝两全。"曰:"唯。"乃入贼阵,力战死。生长世家,以名节自许。

四七卷列传七金令胤零二

○时,残贼,以叛。王命讨之,以为黄衿誓幢步骑监。将行,谓人曰:"吾此行也,不使宗族朋友,闻其恶声。"及见,出南七里,结阵以待之。或告曰:"今此凶党,譬如 巢幕上,鱼戱鼎中。出万死以争一日之命耳。语曰:'穷寇勿迫。'宜左次以待疲极而击之,可不血刃而擒也。"诸将然其言,暂退,独不肯之而欲战。

从者告曰:"今诸将岂尽偷生之人,惜死之辈哉?而以向者之言为然者,将俟其隙而得其便者也。而子独直前,其不可乎!"曰:"临阵无勇,礼经之所识{诫},有进无退,士卒之常分也。丈夫临事自决,何必从众?"遂赴敌阵,格鬪而死。王闻之,凄恸流涕曰:"无是父,无是子,其义烈可嘉者也。"追赠爵赏尤厚。

四七卷列传七官昌零一

○[一云。],将军之子。仪表都雅,少而为花郞,善与人交。年十六,能骑马弯弓。大监某荐之。至五年庚申,王出师,与将军侵,以为副将。至之野,两兵相对。父谓曰:"尔虽幼年,有志气,今日是立功名取富贵之时,其可无勇乎?"曰:"唯。"卽上马横枪,直 敌阵,驰杀数人。而彼众我寡,为贼所虏,生致元帅前。 脱胄,爱其少且勇,不忍加害。乃叹曰:"多奇士,少年尙如此,况壮士乎?"乃许生还。曰:"向吾入贼中,不能斩将 旗,深所恨也。再入必能成功。"以手 井水,飮讫,再突贼阵疾鬪。擒斩首,系马鞍送之。执其首,袖拭血曰:"吾儿面目如生,能死于王事,无所悔矣。"三军见之,慷慨有立志,鼓 进击,大败。大王赠位级 ,以礼葬之,赙其家绢三十匹二十升布三十匹谷一百石。

四七卷列传七金歆运零一

○,八世孙也。父  。少游花郞之门时,徒众言及某战死留名至今,慨然流涕,有激励思齐之貌。同门僧曰:"此人若赴敌,必不还也。"六年,愤与梗边,谋伐之。及出师,以为郞幢大监。于是,不宿于家,风梳雨沐,与士卒同甘苦。抵之地,营下,欲进攻。人乘夜疾驱,黎明缘垒而入,我军惊 {骏}顚沛,不能定。贼因乱急击,飞矢雨集。横马握 待敌,大舍说曰:"今贼起暗中,咫尺不相辨,公虽死,人无识者。况公之贵骨,大王之半子,若死贼人手,则所夸 ,而吾人之所深羞者矣。"曰:"大丈夫旣以身许国,人知之与不知一也,岂敢求名乎?"强立不动。从者,握 劝还,拔剑挥之,与贼鬪杀数人而死。于是,大监少监相与战死。步骑幢主闻死曰:"彼骨贵而势荣,人所爱惜,而犹守节以死,况生而无益,死而无损乎?"遂赴敌,杀三数人而死。大王闻之伤恸,赠位一吉 ,位大奈麻。时人闻之,作,以伤之。

四七卷列传七金歆运零二

○论曰:人患无以知人,欲使类聚群游,以观其行义,然后,举用之。遂取美貌男子, 饰之,名花郞以奉之。徒众云集,或相磨以道义,或相悦以歌乐,游娱山水,无远不至。因此知其邪正,择而荐之于朝。

故曰:"贤佐忠臣,从此而秀,良将勇卒,由是而生者。"此也。三代花郞,无虑二百余人,而芳名美事,具如传记。若者,亦郞徒也。能致命于王事,可谓不辱其名者也。

四七卷列传七裂起零一

○,史失族姓。元年,皇帝遣,讨,围。摠管传宣国王,送军资。王命大角干,输米四千石租二万二千二百五十石,到,风雪{ }寒,人马多冻死。人知兵疲,欲要击之。距营三万余步而不能前,欲移书而难其人。时以步骑监辅行,进而言曰:"某虽驽蹇,愿备行人之数。"遂与军师等十五人,持弓剑走马,人望之,不能遮阏。凡两日致命于将军,人闻之,喜慰回书。又两日回,嘉其勇,与级 位。及军还,告王曰:",天下之勇士也。臣以便宜许位级 ,而未副功劳,愿加位沙 。"王曰:"沙 之秩,不亦过乎?"再拜曰:"爵禄公器,所以酬功,何谓过乎?"王允之。

四七卷列传七裂起零二

○后之子执政,就求郡守,不许。与僧曰:"我之功大,请郡不得,殆以父死而忘我乎?"说,授以大守{太守}。从,筑,闻人言,谓怠于事,杖之。曰:"仆尝与入不测之地,不辱大角干之命,大角干不以仆为无能,待以国士,今以浮言罪之,平生之辱,无大此焉。"闻之,终身羞悔。

四七卷列传七丕宁子零一

○,不知乡邑族姓。元年丁未,以大兵,来攻等(+三)城,率步骑一万,拒之。兵甚锐,苦战不能克,士气索而力惫。知有力战深入之志,召谓曰:"岁寒然后,知松栢之后雕。今日之事,急矣,非子谁能奋励出奇,以激众心乎?"因与之飮酒,以示殷勤。再拜云:"今于稠人广众之中,独以事属我,可谓知己矣,固当以死报之。"出谓奴曰:"吾今日上为国家,下为知己,死之。吾子,虽幼年,有壮志,必欲与之俱死,若父子倂命,则家人其将畴依?汝其与好收吾骸骨,归以慰母心。"

四七卷列传七丕宁子零二

○言毕,卽鞭马横 ,灾{突}贼阵,格杀数人而死。望之欲去,请曰:"大人有言,令与阿郞还家,安慰夫人。今子负父命弃母慈,可谓孝乎?"执马 不放。曰:"见父死而苟存,岂所谓孝子乎?"卽以剑击折臂,奔入敌中战死。曰:"私天崩矣,不死何为?"亦交锋而死。军士见三人之死,感激争进,所向挫锋陷阵,大败贼兵,斩首三千余级。收三尸,脱衣覆之,哭甚哀。大王闻之涕泪,以礼合葬于,恩赏妻子九族尤渥。

四七卷列传七竹竹零一

○,人也,父为撰干。时为舍知,佐都督幢下。十一年壬寅秋八月,将军领兵,来攻其城。先是,都督,见幕客舍知之妻有色,夺之,恨之。至是为内应,烧其仓库,故城中凶惧,恐不能固守。之佐阿 [一云  {沙 }。],登城谓曰:"若将军不杀我,愿以城降。"曰:"若如是,所不与公同好者,有如白日。"劝及诸将士欲出城,止之曰:"反复之国,不可信也。而之言甘,必诱我也。若出城,必为贼之所虏。与其窜伏而求生,不若虎鬪而至死。"不听开门。士卒先出,发伏兵,尽杀之。将出,闻将士死,先杀妻子而自刎。收残卒,闭城门自拒,舍知谓曰:"今兵势如此,必不得全,不若生降以图后效。"答曰:"君言当矣,而吾父名我以者,使我岁寒不凋,可折而不可屈,岂可畏死而生降乎?"遂力战,至城陷,与同死。王闻之,哀伤,赠以级 ,以大奈麻{太奈麻},赏其妻子,迁之王都。

四七卷列传七匹夫零一

○,人也,父阿 。以转相亲比,为唇齿,同谋侵夺,求忠勇材堪绥御者,以为下县令。其明年庚申秋七月,王与师灭。于是,疾我,以冬十月,发兵来围,守且战二十余日。贼将见我士卒尽诚,鬪不内顾,谓不可猝拔,便欲引还。

逆臣大奈麻密遣人告贼,以城内食尽力穷,若攻之必降,贼遂复战。知之,拔剑斩首,投之城外。乃告军士曰:"忠臣义士,死且不屈,勉哉努力!城之存亡,在此一战。"乃奋拳一呼,病者皆起,争先登,而士气疲乏,死伤过半。贼乘风纵火,攻城突入。与上干等,向贼对射。飞矢如雨,支体穿破,血流至踵,乃 而死。大王闻之,哭甚痛,追赠级 。

四七卷列传七阶伯零一

○,人,仕为达率。五年庚申,以为大摠管,率师济海,与伐。为将军,简死士五千人拒之,曰:"以一国之人,当之大兵,国之存亡,未可知也。恐吾妻 ,没为奴婢,与其生辱,不如死快。"遂尽杀之。至之野,设三营,遇兵将战,誓众曰:"昔以五千人,破七十万众,今之日,宜各奋励决胜,以报国恩。"遂 战,无不以一当千,兵乃却。如是进退,至四合,力屈以死。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七。

四八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八。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四八卷列传八零零零零

列传第八。

孝女氏。

四八卷列传八向德零一

○,人也。父名,字,天资温良,乡里推其行。母则失其名。亦以孝顺,为时所称。十四年乙未,年荒民饥,加之以疫 ,父母饥且病,母又发痈,皆滨于死。日夜不解衣,尽诚安慰,而无以为养,乃  肉以食之。又 母痈,皆致之平安。乡司报之州,州报于王。王下敎,赐租三百斛宅一区口分田若干,命有司立石纪事,以标之。至今,人号其地云孝家(+里)。

四八卷列传八圣觉零一

○,人。史失其氏族。不乐世间名官,自号为居士,依止。后归家养母,以老病难于蔬食,割股肉以食之。及死,至诚为佛事资荐。大臣角干伊 等,闻之国王以故事,赏近县 {租}三百石。

四八卷列传八圣觉零二

○论曰:『唐书』云:"善乎,之论也!曰:'父母疾,烹药饵,以是为孝,未闻毁支体者也。苟不伤义,则圣贤先众而为之。是不幸因而且死,则毁伤灭絶之罪,有归矣,安可旌其门,以表异之?'虽然,委巷之陋,非有学术礼义之资,能忘身以及其亲,出于诚心,亦足称者,故列焉。"则若者,亦可书者乎!

四八卷列传八实兮零一

○,大舍之子也。性刚直,不可屈以非义。&时{五十三年},为上舍人。时下舍人,其为人便 { },为王所嬖。虽与同寮,临事互相是非,守正不苟且。嫉恨,屡谗于王曰:"无智慧,多胆气,急于喜怒,虽大王之言,非其意则愤不能已。若不惩艾,其将为乱, 黜退之?待其屈服,而后用之,非晩也。"王然之,谪官。或谓曰:"君自祖考,以忠诚公材,闻于时。今为 { }臣之谗毁,远宦于之外荒僻之地,不亦痛乎?何不直言自辨?"答曰:"昔,孤直,为 黜,尽忠,为极刑。故知 臣或{惑}主,忠士被斥,古亦然也,何足悲乎?"遂不言而往,作长歌见意。

四八卷列传八勿稽子零一

○,尼师今时人也。家世平微,为人倜 ,少有壮志。时八浦上国同谋伐,使来,请救。尼师今使王孙,率近郡及六部军往救,遂败八国兵。是役也,有大功,以见憎于王孙,故不记其功。或谓曰:"子之功莫大,而不见录,怨乎?"曰:"何怨之有?"或曰:" 闻之于王?"曰:"矜功求名,志士所不为也。但当励志,以待后时而已。"后三年,三国人,来攻,王率兵出救,大败三国之师,斩获数十余级,及其论功,又无所得。乃语其妇曰:"尝闻为臣之道,见危则致命,临难则志{忘}身,前日之役,可谓危且难矣,而不能以致命忘身,闻于人,将何面目以出市朝乎?"遂被发携琴,入,不反{返}。

四八卷列传八百结先生零一

○,不知何许人。居下,家极贫,衣百结若悬 ,时人号为东里。尝慕之为人,以琴自随,凡喜怒悲欢不平之事,皆以琴宣之。岁将暮,邻里 粟,其妻闻杵声曰:"人皆有粟 之,我独无焉,何以卒岁?"先生仰天叹曰:"夫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其来也不可拒,其往也不可追。汝何伤乎?吾为汝,作杵声以慰之。"乃鼓琴作杵声,世传之,名为 乐。

四八卷列传八剑君零一

○,大舍之子,为舍人。四十四{九}年丁亥秋八月,陨霜杀诸谷,明年春夏大饥,民卖子而食。于时,宫中诸舍人同谋,盗谷分之,独不受。诸舍人曰:"众人皆受,君独却之,何也?若嫌小,请更加之。"笑曰:"仆编名于之徒,修行于风月之庭,苟非其义,虽千金之利,不动心焉。"时伊 之子,为花郞,号,故云尔。出至之门,舍人等密议不杀此人,必有漏言,遂召之。知其谋杀,辞曰:"今日之后,不复相见。"问之,不言,再三问之,乃略言其由。曰:"胡不言于有司?"曰:"畏己死,使众人入罪,情所不忍也。""然则 逃乎?"曰:"彼曲我直,而反自逃,非丈夫也。"遂往。诸舍人置酒谢之,密以药置食,知而强食,乃死。君子曰:"死非其所,可谓轻泰山于鸿毛者也。"

四八卷列传八金生零一

○,父母微,不知其世系。生于二年,自幼能书,平生不攻他艺,年踰八十,犹操笔不休。隶书行草皆入神,至今,往往有眞迹,学者传宝之。中,学士随进奉使入,馆于。时翰林待诏,奉帝勅至馆,书图簇。以行草一卷,示之,二人大骇曰:"不图今日得见手书。"曰:"非是,此乃人所书也。"二人笑曰:"天下除,焉有妙笔如此哉?"屡言之,终不信。

又有者,仕至侍中兼侍书学士,笔力 劲,得率更法。虽不及,亦奇品也。

四八卷列传八率居零一

○,人,所出微,故不记其族系。生而善畵,尝于壁畵老松,体干鳞 ,枝叶盘屈,乌鸢燕雀,往往望之飞入。及到,  而落。岁久色暗,寺僧以丹靑补之,鸟雀不复至。又观音菩萨像,皆其笔迹,世传为神畵。

四八卷列传八知恩零一

○孝女,百姓女子也。性至孝,少丧父,独养其母。年三十二,犹不从人,定省不离左右,而无以为养,或佣作或行乞,得食以饲之。日久不胜困惫,就富家请卖身为婢,得米十余石。穷日行役于其家,暮则作食归养之。如是三四日,其母谓女子曰:"向,食 而甘,今则食虽好,味不如昔,而肝心若以刀刃刺之者,是何意耶?"女子以实告之。母曰:"以我故使尔为婢,不如死之速也。"乃放声大哭,女子亦哭,哀感行路。时郞出游,见之,归请父母,输家粟百石及衣物予之,又偿买主以从良。郞徒几千人,各出粟一石为赠。大王闻之,亦赐租五百石,家一区,复除征役。以粟多恐有剽窃者,命所司差兵番守。标榜其里曰,仍奉表,归美于室。,时第三宰相舒发翰子,少名,王谓虽当幼齿,便见老成,卽以其兄之女,妻之。

四八卷列传八薛氏零一

○氏女,民家女子也。虽寒门单族,而颜色端正,志行修整,见者无不歆艶,而不敢犯。时,其父年老,番当防秋于。女以父衰病,不忍远别,又恨女身不得待{代}行,徒自愁闷。少年,虽贫且 ,而其养志贞男子也,尝悦美氏,而不敢言。闻氏忧父老而从军,遂请氏曰:"{仆}虽一懦夫,而尝以志气自许,愿以不肖之身,代严君之役。"氏甚喜,入告于父。父引见曰:"闻公欲代老人之行,不胜喜惧,思所以报之,若公不以愚陋见弃,愿荐幼女子,以奉箕 。"再拜曰:"非敢望也,是所愿焉。"于是,退而请期。氏曰:"婚姻,人之大伦,不可以仓猝。妾旣以心许,有死无易,愿君赴防。交代而归,然后卜日成礼,未晩也。"乃取镜分半,各执一片云:"此所以为信,后日当合之。"有一马,谓氏曰:"此,天下良马,后必有用。今我徒行,无人为养,请留之,以为用耳。"遂辞而行。

四八卷列传八薛氏零二

○会,国有故,不使人交代,淹六年未还。父谓女曰:"始以三年为期,今旣踰矣。可归于他族矣。"氏曰:"向以安亲,故强与约。信之,故从军累年,饥寒辛若{苦}。况迫贼境,手不释兵,如近虎口,恒恐见 ,而弃信食言,岂人情乎?终不敢从父之命,请无复言。"其父老且 ,以其女壮而无伉俪,欲强嫁之,潜约婚于里人,旣定日引其人。氏固拒,密图遁去而未果。至廐,见所留马,大{太}息流泪。于是代来,形骸枯槁,衣裳蓝缕,室人不知,谓为别人。直前,以破镜投之,氏得之呼泣,父反{及}室人失喜。遂约异日相会,与之偕老。

四八卷列传八都弥零一

○,人也。虽编户小民,而颇知义理。其妻美丽,亦有节行,为时人所称。闻之,召与语曰:"凡妇人之德,虽以贞洁为先,若在幽昏无人之处,诱之以巧言,则能不动心者,鲜矣乎!"对曰:"人之情,不可测也,而若臣之妻者,虽死无贰者也。"王欲试之,留以事,使一近臣,假王衣服马从,夜抵其家,使人先报王来。谓其妇曰:"我久闻尔好,与博得之。来日入尔为宫人,自此后,尔身吾所有也。"

四八卷列传八都弥零二

○遂将乱之。妇曰:"国王无妄语,吾敢不顺?请大王先人{入}室!吾更衣乃进。"退而杂 一婢子荐之。王后知见欺,大怒,诬以罪, 其两眸子,使人牵出之,置小船泛之河上。遂引其妇,强欲淫之。妇曰:"今良人已失,单独一身,不能自持。况为王御,岂敢相违?今以月经,浑身污秽,请俟他日,熏浴而后来。"王信而许之。妇便逃至江口,不能渡,呼天恸哭,忽见孤舟,随波而至,乘至,遇其夫,未死掘草根以吃,遂与同舟,至之下。人哀之, 以衣食。遂苟活,终于羁旅。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八。

四九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九。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四九卷列传九零零零零

列传第九。



四九卷列传九仓助利零一

○,人也,时,为国相。时为边患。王谓群臣曰:"氏兵强,屡犯我疆 ,为之奈何?"对曰:"北部大兄,贤且勇,大王若欲御寇安民,非,无可用者。"王以为太守,不复来。九年秋八月,王发国内丁男年十五已上,修理宫室。民乏于食,困于役,因之以流亡。谏曰:"天灾 至,年谷不登,黎民失所,壮者流离四方,老幼转乎沟壑。此诚畏天忧民,恐惧修省之时也。

四九卷列传九仓助利零二

○大王曾是不思,驱饥饿之人,困木石之役,甚乖为民父母之意,而况比邻有强梗之敌,若乘吾弊以来,其如社稷生民何?愿大王熟计之。"王 曰:"君者,百姓之所瞻望也。宫室不壮丽,无以示威重。今相国,盖欲谤寡人,以干百姓之誉也。"曰:"君不恤民,非仁也,臣不谏君,非忠也。臣旣承乏国相,不敢不言,岂敢干誉乎?"王笑曰:"国相欲为百姓死耶?

冀无后{复}言。"知王之不悛,退与群臣谋废之。王知不免,自缢。

四九卷列传九盖苏文零一

○[或云。],姓氏。自云生氷{水}中,以惑众。仪表雄伟,意气豪逸。其父东部[或云西部。]大人大对卢死,当嗣,而国人以性忍暴,恶之不得立。顿首谢众,请摄职,如有不可,虽废无悔。众哀之,遂许。嗣位而凶残不道,诸大人与王,密议欲诛,事泄。悉集部兵,若将校阅者,幷盛陈酒馔于城南,召诸大臣共临视。宾至,尽杀之,凡百余人。驰入宫弑王,断为数段,弃之沟中。立王弟之子为王,自为莫离支,其官如兵部尙书兼中书令职也。

四九卷列传九盖苏文零二

○于是,号令远近,专制国事,甚有威严。身佩五刀,左右莫敢仰视。每上下马,常令贵人武将伏地,而履之。出行,必布队伍,前导者长呼,则人皆奔 ,不避坑谷,国人甚苦之。闻弑君而专国,欲伐之。曰:"自知罪大,畏大国之讨,设其守备。陛下姑为之隐忍,彼得以自安,愈肆其恶,然后取之,未晩也。"帝从之。

告王曰:"闻中国三敎 行,而国家道敎尙缺,请遣使于求之。"王遂表请。遣道士等八人,兼赐『道德经』。于是,取浮屠寺馆之。会入,告攻取我四十余城,复与连兵,谋絶入朝之路。小国不得已出师,伏乞天兵救援。

四九卷列传九盖苏文零三

○于是,命司农丞赉玺书,勅王曰:"委眞{质}国家,朝贡不阙,尔与,宜各 兵。若更攻之,明年,发兵讨尔国矣。"初入境,已将兵击,王使召之乃还。宣勅,曰:"往者,人侵我,乘 ,夺我城邑五百里。自此怨隙已久,若非还我侵地,兵不能已。"曰:"旣往之事,焉可追论?今,本皆郡县,尙不言,岂得必求故地?"不从。还具言之,曰:"弑其君,贼其大臣,残{虐}其民,今又违我诏命,不可以不讨。"又遣使谕旨,竟不奉诏,乃以兵胁,使者不屈,遂囚之窟室中。于是,大举兵,亲征之,事具『句丽本纪』。

四九卷列传九盖苏文零四

○至元年死。子,字。九岁以父任为先人,迁中里小兄,犹谒者也。又为中里大兄,知国政,凡辞令皆主之,进中里位头大兄。久之,为莫离支兼三军大将军,加大莫离支。出按诸部,而弟,知国事。或曰:"恶君等逼己,将除之。"未之信。又有谓:"将不纳君。"遣谍往,捕得。卽矫王命召之,惧不敢入。杀其子,走保,率其众,与兵附,遣子诉之。拜右武卫将军,赐乘舆马瑞锦宝刀,使还报。

四九卷列传九盖苏文零五

○诏率兵援之,乃免。授道行军大摠管,兼持节安抚大使,举等城以降。帝又命西台舍人,就军慰劳,赐 {袍}带金 七事。明年,召入朝,迁大都督公,赐第京师。因诏还军,与攻,入禽王。帝诏遣子,卽劳赐。还,进右卫大将军卞国公。年四十六卒。纯厚有礼,奏对敏辩,善射艺。其初至,伏斧 待罪,世以此称焉。

四九卷列传九盖苏文零六

○,中以右卫大将军兼羽林卫。尝出金币,于文武官内,择善射者五人,中者以赐之。内史先让,为第一,后让右王钤卫大将军,又让。旣而,奏曰:"陛下择善射者,然多非华人,臣恐官以射为耻,不如罢之。"嘉纳。尝求货,不答。乃诬其谋叛,缢杀之。后知其寃,赠右羽林卫大将军,以礼改葬。

四九卷列传九盖苏文零七

○论曰:与论事曰:"伐,何以不克?"曰:",非常人也。"然则,亦才士也,而不能以直道奉国,残暴自肆,以至大逆。『春秋』"君弑贼不讨,谓之国无人",而保腰领,以死于家,可谓幸而免者。,虽有闻于室,而以本国言之,未免为叛人者矣。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九。

五零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五十。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奉宣撰。

五零卷列传一零零零零零

列传第一{十}。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一

○,人。姓氏,考第四十七,母嫔御,失其姓名。或云:"四十八之子。"以五月五日,生于外家。其时,屋上有素光,若长虹,上属天。日官奏曰:"此儿,以重午日生,生而有齿,且光焰异常,恐将来不利于国家,宜勿养之。"王勅中使,抵其家杀之。使者取于襁褓中,投之楼下,乳婢窃捧之,误以手触, 其一目。抱而逃窜, 劳养育。年十余岁,游戱不止。其婢告之曰:"子之生也,见弃于国,子{予}不忍窃养,以至今日,而子之狂如此,必为人所知,则予与子俱不免,为之奈何?"泣曰:"若然则吾逝矣,无为母忧。"便去,今之,是也。祝发为僧,自号。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二

○及壮,不拘检僧律,轩 有胆气。尝赴斋,行次有乌鸟衔物,落所持钵中。视之,牙签书王字。则 而不言,颇自负。

见衰季,政荒民散。王畿外州县,叛附相半,远近群盗,蜂起蚁聚。谓乘乱聚众,可以得志。以卽位五年,二年辛亥,投贼魁。侮慢不礼,郁 不自安。潜结麾下等为友。元年壬子,投贼,善遇之委任以事。遂分兵使东略地。于是出宿,行袭等县皆降之。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三

○元年,入,有众三千五百人,分为十四队,等为舍上[舍上谓部长也。],与士卒同甘苦劳逸。至于予夺,公而不私。是以,众心畏爱,推为将军。于是,击破等城,军声甚盛,现{浿}西贼寇,来降者众多。自以为众大,可以开国称君,始设内外官职。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四

○我自来投,便授太守。三年丙辰,攻取两县。四年丁巳,降。谓北名郡,山水奇秀,遂定以为都。击破等城。时犹在,取等三十余城有之。闻地广民众,大怒,欲以三十余城劲兵袭之。潜认,先击大败之。元年戊午春二月,葺,以我为精骑大监,伐。冬十一月,始作八关会。三年庚申,又命伐[或云。]等,皆平之。以功授阿 之职。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五

○元年辛酉,自称王,谓人曰:"往者,请兵于,以破。故旧都,鞠为茂草,吾必报其雠。"盖怨生时见弃,故有此言。尝南巡,至,见壁畵王像,发{拔}剑击之,其刃{迹}犹在。元年甲子,立国号为,年号为。始置广评省,备员匡治{沇}奈[今侍中],徐事[今侍郞],外书[今员外郞],又置兵部大龙部[谓仓部]寿春部[今礼部]奉宾部[今礼宾省]义刑台[今刑部]纳货府[今大府寺]调位府[今三司]内奉省[今都省]禁书省[今秘书省]南厢坛[今将作监]水坛[今水部]元凤省[今翰林院]飞龙省[今天仆寺{太仆寺}]物藏省[今少府监],又置史台[掌习诸译语。]植货府{殖货府}[掌栽植菓树。]障缮府[掌修理城隍。]珠淘省[掌造成器物。]。又设正匡元辅大相元尹佐尹正朝甫尹军尹{单尹}中尹等品职。秋七月,移人户一千,入为京,伐取等三十余州县,将军来降。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六

○二年乙丑,入新京,修葺观阙楼台,穷奢极侈。改为元年。分定十三鎭,主将军降。贼等归服。以强盛自矜,意欲倂呑,令国人呼为灭都。凡自来者,尽诛杀之。元年辛未,改圣册为元年,改国号为。遣率兵,伐等,以为。论功,以为大阿 将军。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七

○自称弥勒佛,头戴金 ,身被方袍。以长子为菩萨,季子为菩萨。出则常骑白马,以彩饰其 尾,使童男童女奉幡盖香花前导,又命比丘二百余人,梵呗随后。

又自述经二十余卷,其言妖妄,皆不经之事,时或正坐讲说。僧谓曰:"皆邪说怪谈,不可以训。"闻之怒,(+以)铁椎打杀之。三年癸酉,以为波珍 侍中。四年甲戌改,为元年。以为百舡将军。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八

○元年,夫人氏,以王多行非法,正色谏之。王恶之曰:"汝与他人奸,何耶?"氏曰:"安有此事。"王曰:"我以神迪{通}观之。"以烈火热铁杵,撞其阴杀之,及其两儿。尔后,多疑急怒,诸寮佐将吏,下至平民,无辜受戮者,频频有之。之人,不胜其毒焉。先是,有 {商}客,自来寓市廛。至四年戊寅,于市中见一人,状貌魁伟, 发尽白。着古衣冠,左手持瓷椀,右手持古镜。谓曰:"能买我镜乎?"卽以米换之。其人以米俵街巷乞儿而后,不知去处。悬其镜于壁上,日映镜面,有细字书。读之若古诗。其略曰:"上帝降子于辰马,先操鸡后搏鸭。于巳年中二龙见,一则藏身靑木中,一则显形黑金东。"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九

○{初}不知有文,及见之,谓非常,遂告于王。王命有司,与物色求其镜主,不见。唯于佛堂,有鎭星塑像,如其人焉。王叹异久之,命文人等解之。

等相谓曰:"上帝降子于辰马者,谓也。二龙见,一藏身靑木,一显形黑金者,靑木,松也,人,以龙为名者之孙,今波珍 侍中之谓欤。黑金,铁也,今所都之谓也。今主上初兴于此,终灭于此之验也。先操鸡后搏鸭者,波珍 侍中先得,后收之意也。"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一零

○等相谓曰:"今主上,虐乱如此,吾辈若以实言,不独吾辈为  ,波珍 亦必遭害。" 饰辞告之。王凶虐自肆,臣寮震惧,不知所措。夏六月,将军,此,之少名也。四人密谋,夜诣私第,言曰:"今主上,淫刑以逞,杀妻戮子,诛夷臣寮。苍生涂炭,不自聊生。自古废昏立明,天下之大义也。请公行之事。"作色拒之曰:"吾以忠纯自许,今虽暴辞{乱},不敢有二心。夫以臣替君,斯谓革命。予实否德,敢效之事乎?"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一一

○诸将曰:"时乎不再来,难遭而易失。天与不取,反受其咎。今政乱国危,民皆疾视其上如仇雠。今之德望,未有居公之右者。况所得镜文如彼,岂可雌伏,取死独夫之手乎?"夫人氏闻诸将之议, 谓曰:"以仁伐不仁,自古而然。今闻众议,妾犹发愤,况大丈夫乎?今群心忽变,天命有归矣。"手提甲领进,

诸将扶卫出门,令前唱曰:"公已举义旗。"于是,前后奔走,来随者不知其几人。又有先至宫城门,鼓 以待者,亦一万余人。王闻之,不知所图, 微服逃入山林,寻为民所(+害)。起自二年,至四年,凡二十八年而灭。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一

○,人也。本姓,后以为氏。父,以农自活,后起家为将军。初生孺褓时,父耕于野,母饷之,以儿置于林下,虎来乳之,乡党闻者异焉。及壮,体貌雄奇,志气倜 不凡。从军入王京,赴西南海防戍,枕戈待敌,其勇气恒为士卒先,以劳为裨将。元年,是在位六年。嬖竖在侧,窃弄政柄,纲纪紊弛,加之以饥馑,百姓流移,群盗蜂起。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二

○于是,窃有 心,啸聚徒侣,行击京西南州县。所至响应,旬月之间,众至五千人。遂袭自王,犹不敢公然称王。自署为西面都统指挥兵马制置持节都督全武公等州军事行刺史兼御史中丞上柱国开国公食邑二千户。是时,贼雄强,自投为麾下。闻之,遥授职为裨将。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三

○西巡至,州民迎劳。喜得人心,谓左右曰:"吾原三国之始,先起,后勃兴,故从之而兴。于是,开国六百余年。中,以之请,遣将军,以船兵十三万越海。卷土,历至,与兵合攻灭之。今子{予}敢不立都于,以雪宿愤乎?"遂自称王。设官分职,是三年,四年也。遣使朝,王报聘,仍加检校大保{太保},余如故。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四

○元年,攻不下。四年,怒投干{于},以步骑三千围攻之,经旬不解。二年,与战于。四年戊寅,众,心忽变,推戴我卽位。闻之,秋八月,遣一吉 称贺,遂献孔雀扇及竹箭。又遣使入进马,王报聘,加授中大夫,余如故。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五

○六年,率步骑一万,攻陷,移军于。王遣阿 ,求援于,出师,闻之,引退。与我阳和而阴克。二年秋七月,遣子,发二城卒,攻。城人为固守且战,失利而归。八月,遣使献 马于。三年冬十月,率三千骑,至,亦以精兵来,与之 。时兵锐甚,未决胜否。欲权和以老其师,移书乞和,以堂弟为质,亦以外甥交质。

十二月,攻取等二十余城。遣使入称藩,策授检校大尉{太尉}兼侍中判军事,依前持节都督全武公等州军事行刺吏海东四面都统指挥兵马制置等事王,食邑二千五百户。四年暴卒,闻之,疑故杀,卽囚狱中,又使人请还前年所送 马,笑还之。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六

○二年秋九月,攻取,烧之。进袭,逼郊圻。王求救于。冬十{九}月,,将出师援助,猝入王都。时王与夫人嫔御出游,置酒娱乐。贼至狼狈不知所为,与夫人归城南离宫。诸侍从臣寮及宫女伶官,皆陷没于乱兵,纵兵大掠,使人捉王,至前 之,便入居宫中,强引夫人乱之,以王族弟嗣立,然后虏王弟宰相,又取国帑珍宝兵仗。子女百工之巧者,自随以归。以精骑五千,要于下大战,将死之,诸军败北,仅以身免。乘胜取。使等三十五人来聘。差将军,伴送等,航海北行,遇风至,悉被戮死。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七

时,君臣以衰季,难以复兴,谋引我结好为援。自有盗国心,恐先之。是故,引兵入王都作恶。故十二月日寄书曰:

"昨者国相等,将召足下入京,有同鳖应 声。是欲 披 翼,必使生灵涂炭,宗社丘墟。{仆}是用先着祖鞭,独挥韩钺,誓百寮如 日,谕六部以义风。不意奸臣遁逃,邦君薨变。遂奉之表弟之外孙,劝卽尊位。再造危邦,丧君有君,于是乎在。足下勿详忠告,徒听流言,百计窥 ,灸{多}方侵扰,尙不能见仆马首,拔仆牛毛。冬初,都头,束手于阵下;月内,左将,曝骸于前。杀获居多,追擒不少。强羸若此,胜败可知。所期者,挂弓于之楼,飮马于之水。然以前月七日,国使尙书主{至},传王诏旨:知卿与,久通欢好,共契邻盟,比因质子之两亡,遂失和亲之旧好,互侵疆境,不 干戈,今专发使臣,赴卿本道,又移文,宜各相亲比,永孚于休。仆义笃尊王,情深事大。及闻诏谕,卽欲祗承,恒{但}虑足下,欲罢不能,困而犹鬪。今录诏书寄呈,请留心详悉!且 { }迭惫,终必贻讥,蚌鹬相持,亦为所笑。宜迷复之为戒,无后悔之自贻。"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八

○三年正月,答曰:"伏奉国通和使,尙书所传诏书一道,兼蒙足下辱示长书叙事者。伏以华 肤使,爰致制书,尺素好音,兼承敎诲。捧芝检而虽增感激,鬪{辟/开}华 而难遣嫌疑。今托回轩,辄敷危枉{ }。仆仰承天假,俯迫人推。过 将帅之权,获赴经纶之会。顷以三韩厄会,九土凶荒。黔黎多属于,田野无非于赤土。庶几 风尘之警,有以救邦国之灾。爰自善邻,于焉结好。果见数千里农桑乐业,七八年士卒闲眠。及至酉年,维时阳月,忽焉生事,至于交兵。足下始轻敌,以直前,若螳 { 螂}之拒辙,终知难而勇退,如蚊子之负山,拱手陈辞,指天作誓,今日之后,永世欢和,苟或 盟,神其 矣。仆亦尙止戈之武,期不杀之仁,遂解重围,以休疲卒,不辞质子,但欲安民。此则我有大德于南人也,岂谓 血未干,凶威复作,蜂 之毒,侵害于生民,狼虎之狂,为梗于畿甸,窘忽,黄屋震惊。仗义尊,谁似之覇。乘间谋,唯看之奸。致使王之至尊,枉称子于足下,尊卑失序,上下同忧,以为非有元辅之忠纯,岂得再安于社稷?以仆心无匿恶,志切尊王,将援置于朝廷,使扶危于邦国。足下见毫厘之小利,忘天地之厚恩,斩戮君王,焚烧宫阙,  卿七{士},虔刘士民,姬姜则取以同车,珍宝则夺之, 载。

元恶浮于,不仁甚于镜{ }枭。仆怨极崩天,诚深却日。誓效鹰 之逐,以申犬马之勤。再举干戈,两更槐柳。陆击则雷驰电击,水攻则虎搏龙腾。动必成功,举无虚发。逐于海岸,积甲如山。擒于城边,伏尸蔽野。畔,斩于军前。边,戮于纛下。拔之日,等数百人捐躯。破之时,等四五辈授首。望旗而溃散,衔璧以投降。则自南而来(+归),府则自西移属。侵攻若此,收复宁遥?必期营中,雪千般之恨,岸上,成一捷之功。竟息风波,求淸 海。天之所助,命欲何归?况承王殿下,德洽包荒,仁深字小,特出纶于丹禁,谕 难于靑丘,旣奉训谋,敢不尊奉?若足下 {祗}承睿旨,悉 凶机,不惟副上国之仁恩,抑可绍海东之絶緖。若不过而能改,其如悔不可追。"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九

○夏五月潜师袭,杀三百余人,将军生降。秋八月,命将军,领众筑。命将军,击之,退保。冬十一月,选劲卒,攻拔,杀守卒一千余人,将军等生降。四年秋七月,以甲兵五千人,攻,城主将军战死。哭之恸曰:"吾失左右手矣。"大举兵,次之下,与战,不克,死者八千余人。翌日,聚残兵,袭破。将军不能御,弃城夜遁,虏百姓,移入。以前有功宥之。改,号。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零

○三年,臣,勇而有智略,来降。收二子一女,烙断股筋。秋九月,遣一吉 ,以舡兵入,留三日,取三州船一百 焚之,捉牧马三百匹而归。元年春正月,闻屯,遂简甲士五千至。将军,及其未阵,以劲骑数千突击之,斩获三千余级。以北三十余城,闻风自降。麾下术士医者勇将等降于。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一

○多娶妻,有子十余人。第四子,身长而多智,特爱之,意欲传其位。其兄等知之,忧闷。时为都督,为都督,独在侧。伊 ,使人往二州,与等阴谋。至二年春三月,与波珍 等,劝,幽于佛宇,遣人杀。自称大王,大赦境内。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二

○其敎书曰:"特蒙宠爱,得以为君,滥处元良,作而卽位,天命不易,神器有归。恭惟:大王神武超伦,英谋冠古。生丁衰季,自任经纶,徇地三韩,复邦,廓淸涂炭,而黎元安集,鼓舞风雷,而迩遐骏奔,功业几于重兴。智虑忽其一失,幼子钟爱,奸臣弄权,导大君于之昏,陷慈父于之惑,拟以大宝授之顽童。所幸者上帝降衷,君子改过,命我元子,尹兹一邦。顾非震长之才,岂有临君之智?兢兢栗栗,若蹈 渊,宜推不次之恩,以示惟新{维新}之政,可大赦境内,限二年十月十七日昧爽以前,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大 已下,罪咸赦除之,主者施行!"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三

○在三朔,六月,与季男女子嬖妾等逃奔,遣人请见于。喜,遣将军等,由水路劳来之。及至,待以厚礼,以十年之长,尊为尙父,授馆以南宫,位在百官之上。赐,为食邑,兼赐金帛蕃缛奴婢各四十口内廐马十匹。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四

○壻将军,密语其妻曰:"大王勤劳四十余年,功业垂成。一旦,以家人之祸,失地,投于。夫贞女不事二夫,忠臣不事二主。若舍己君以事逆子,则何颜以见天下之义士乎?况闻王公,仁厚勤俭,以得民心,殆天启也,必为之主, 致书以安慰我王,兼殷勤{懃}于王公,以图将来之福乎?"其妻曰:"子之言是吾意也。"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五

○于是,元年二月,遣人致意,遂告曰:"若举义旗,请为内应,以迎王师。"大喜,厚赐其使者而遣之,兼谢曰:"若蒙恩一合,无道路之梗,则先致谒于将军,然后升堂拜夫人。兄事而姉尊之,必终有以厚报之。天地鬼神,皆闻此言。"夏六月,告曰:"老臣所以投身于殿下者,愿仗殿下威棱,以诛逆子耳。伏望大王借以神兵,歼其贼乱,则臣虽死无憾。"从之,先遣太子将军,领步骑一万,趣。秋九月,率三军,至,合兵进次,以兵逆之。甲午,隔,相对布阵。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六

○与尙父观兵。以大相将军等,领步骑三万为左翼;大相将军等,领步骑三万为右翼;大匡太相将军等,以铁骑二万,步卒三千及诸道劲骑九千五百为中军;大将军,将军,以兵一万五千为先锋,鼓行而进。将军等,望兵势大而整,弃甲降于阵前。劳慰之,问将帅所在。等曰:"元帅,在中军。"命将军,直 中军,一军{三军}齐进挟击,军溃北。与二弟及将军等四十余人生降。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七

○受降,除,余皆慰劳之,许令与妻 上京。问曰:"始与等密谋,囚大王立其子者,汝之谋也。为臣之义当如是乎?" 首不能言,遂命诛之。以僭位为人所胁,非其本心,又且归命乞罪,特原其死。[一云三兄弟,皆伏诛。]忧 发疽,数日卒于佛舍。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八

○军令严明,士卒不犯秋毫。故州县案堵,老幼皆呼万岁。于是,存问将士,量材任用,小民各安其所业。谓之罪,如前所言,乃赐官位。其二弟与罪同,遂流于,寻杀之。谓:"前王失国后,其臣子无一人慰藉者。独卿夫妻,千里嗣音,以致诚意,兼归美于寡人,其义不可忘。"仍许职左丞,赐田一千顷。许借驿马三{二}十五匹,以迎家人,赐其二子以官。起元年,至元年,共四十五年而灭。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九

○论曰:数穷道丧,天无所助,民无所归。于是,群盗投隙而作,若 毛然。其剧者,二人而已。,本王子,而反以宗国为雠,图夷灭之,至斩先祖之畵像,其为不仁,甚矣。,起自之民,食之禄,而包藏祸心。幸国之危,侵 都邑,虔刘君臣,若禽 而草 之,实天下之元恶大 。故见弃于其臣,产祸于其子,皆自取之也,又谁咎也?虽之雄才,不能敌之兴,而况之凶人,岂可与我相抗欤?但为之欧民者也。

三国史记卷第五十。

五零卷卷末人物零一

 考宝文阁修校文林郞礼宾丞同正臣

 考西林{材}场判官儒林郞尙衣直长同正臣

 考文林郞国学学谕礼宾丞同正臣

 考儒林郞前国学学正臣

 考儒林郞金吾卫录事 军事臣

 考文林郞守宫署令兼直史馆臣

 考将仕郞分司司宰注簿臣

 考文林郞试掌治{冶}署令兼宝文阁校勘臣

编修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同德赞化}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大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

同管句内侍宝文阁校勘将仕郞尙食直长同正臣

管句右丞{承}宣尙书工部侍郞翰林侍讲学士知制诰臣

府使嘉善大夫兼管内劝农防御使臣

权知经历前奉正大夫三司左咨议臣

嘉靖大夫庆尙道都观察黜陟事兼监仓安集转输劝农管学事提调刑狱兵马公事同知中枢院事



五零卷卷末跋文零一

○三国史印本之在者,岁久而泯,世以写本行。按廉使公得一本,与前府使公图所以刊行,于癸酉七月,下牒于府。八月,始 诸梓,未几,二公见代。余以其年冬十月至府,承观察使相公之命,因继其志,乃助之施令,工不断手,至甲戌夏四月告成。呜呼!指挥能事,以至于成,惟三公是赖,余何力之有焉?但具事之终始,书于卷末耳。府使嘉善大夫跋。

五零卷卷末跋文零二

○吾东方三国本史遗事两本,他无所刊,而只在本府。岁久 缺,一行可解仅四五字。余惟士生斯世,历观诸史,其于天下治乱兴亡,与诸异迹,尙欲博识,况居是邦,不知其国事,可乎!因欲改刊,广求完本,阅数载不得焉。其曾罕行于世,人未易得见,可知若今不改则将为失传。东方往事,后学竟莫闻知,可叹也已。幸吾斯文牧使公,闻余之求,求得完本送余,余喜受,具告监司相国都事侯,佥曰善。于是,分刊列邑,令还藏于本府。噫!物久则必有废,废则必有兴,兴而废,废而兴,是理之常。知理之常,而有时兴,以永其传,亦有望于后来之惠学者云。

皇明壬申季冬,府尹推诚定难功臣嘉善大夫鎭兵马节制使全平君谨跋。

生员

校正生员

中训大夫庆州府判官庆州鎭兵马节制都尉

奉直郞守庆尙道都事

推诚定难功臣嘉靖大夫庆尙道观察使兼兵马水军节度使

五零卷卷末进表零一

进三国史表。

○臣言:古之列国,亦各置史官,以记事。故曰:"之『乘』,之『  』,之『春秋』,一也。"惟此海东三国,历年长久,宜其事实着在方策。乃命老臣, 之编集,自顾缺尔,不知所为。伏惟圣上陛下,性之文思,体之勤俭,宵 余闲,博览前古。以为今之学士大夫,其于五经诸子之书,历代之史,或有淹通而详说之者,至于吾邦之事,却茫然不知其始末,甚可叹也。况惟氏氏氏,开基鼎峙,能以礼通于。故『汉书』『唐书』,皆有列传。而详内略外,不以具载。又其古记,文字芜 ,事迹阙亡。是以君后之善恶,臣子之忠邪,邦业之安危,人民之理乱,皆不得发路以垂劝戒。宜得三长之才,克成一家之史,贻之万世,炳若日星。如臣者,本非长才,又无奥识。 至迟暮,日益昏蒙,读书虽勤,淹卷卽忘,操笔无力,临纸难下。臣之学术,蹇浅如此,而前言往事,幽昧如彼,是故疲精竭力,仅得成编,讫无可观,祗自愧耳。伏望圣上陛下,谅狂简之裁,赦妄作之罪。虽不足藏之名山,庶无使 之酱 。区区妄意,天日照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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